前 言
水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是国民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命脉,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水旱灾害防治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进程。建国以来兴建了大量的水利基础设施,发挥了显著的效益,为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对水的安全保障程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水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已成为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严重制约因素。
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本着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配置水利公共资源,提高政府在水利领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水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要重点加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和综合治理,在加强防洪减灾的同时,要把解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全面体现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布局和任务,新时期的治水思路。水利部门分析研究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编制完成《伊宁市第“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明确了近期我市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建设重点和保障措施。
一、水利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伊宁市水利事业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蓬勃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利建设进程加快,尤其是“十五”期间水利事业全面推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止2004年底,全
市累计新建、整修和加固堤防17.7公里,初步形成了防洪工程体系,有效地控制了常遇洪水,战胜了大洪水,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全市总供水能力8.97万立方米,其中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量8.30万立方米,累计解决了农村11.47万人口、42.18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有效灌溉面积23.70万亩,初步形成了以当地水资源利用为主体的供给格局和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初步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累计达到4.32万亩;开展了四条河七条沟流域综合规划和一大批防洪、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有效地指导了全市水利建设;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4部水法律为体系的执法队伍,初步建立了伊宁市水行政执法体系。
水利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保障供水和粮食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一)“十五”成就
“十五”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也是水利快速发展的时期。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水利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了治水方针,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把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大投入,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社会的水患意识和节水意识不断增强。水利部门积极调整治水思路,认真探索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推进水利投资体制和建管体制改革,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水利队伍建设。在政府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下,水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1、战胜水旱灾害,保障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十五”期间,先后战胜了数次伊犁河及北山各河道大水(199年伊犁河的2430m3/s、
1998年匹里青河240m3/s及2004年干沟65m3/s的特大洪水),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做出了贡献。大旱面前,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管理,采取各种节流和开源措施,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基本保证了城市居民生活和重点工业用水,大大减轻了因干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危害。
2、深化水利改革,明确了治水思路
水利部门遵照中央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化水利改革,提出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城市建设和工农业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积极协调人水关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在重视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的同时,更加重视水资源的配置、节约、保护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进程;积极进行水权理论探讨,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城市水务管理体制和灌区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坚持科学治水,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水利事业的全面发展。
3、加强水利规划和计划,保障了水利建设有序进行
按照市政府和水利部门的部署,加大了水利规划计划工作力度。“十五”期间,组织编制和完成了《伊宁市水土保持规划》、《伊宁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匹里青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规划》、《吉里格朗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和工作方案;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强化设计方案的优化比选,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与经济的合理性;重视计划与投资管理,优化投资结构,保证建设重点,采取投资计划与实物工程量同时下达,进行跟踪管理。发挥水利规划计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满足了水利基本建设的要求,保障了水利建设的有序进行。
4、增加水利投入,基本完成了“十五”投资计划目标
“十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水利基建投资8557.4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31.71万元,地方投资2250.72万元,群众自筹1503.1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83.28万元;农村饮水解困工程618.59万元,其中:国家357.81万元,地方83.00万元,群众 177.78万元,解决11.47万人,42.18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水利投资的增加不仅进一步加强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社会就业,为拉动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
5、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北山坡铁厂沟流域2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项目、伊宁市农村饮水解困工程、伊犁河南岸奶牛场防洪堤工程的建设,加快了以大河堤防加固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共加固、新建堤防50.4公里,完成堤防断面达标长度 8.6 公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初见成效。
在农业总用水量基本未增加的情况下,新增灌溉面积1.5万亩,解决了 11.4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加强,治理速度和质量明显提高,年均治理面积达到0.86万亩。
6、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节水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加强节水工作,全社会节水意识增强。“十五”全市用于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投资达 280.41万元,灌溉用水效率明显提高。出台了一些节约用水的政策措施,有力地加强了需水管理,城市及工业节水力度加大。
7、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了水务一体化
“十五”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推进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实施了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有效地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用水。通过不断改革水管理体制,推进水务一体化,有效地促进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8、加大了水行政执法力度
“十五”期间,进一步完善了专职水政监察队伍,在编专职、兼职水政(含水保)监察人员达 10 多名,加大了水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加强规章制度和监察能力建设,提高了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近五年来,全市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220多件,妥善处理各类水事纠纷,保障了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9、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了工程质量
“十五”期间,全面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做到机构、职责、权力、人员素质四到位,严格遵守水利建设市场,招投标过程中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设立了质量监督站,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显著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防洪能力低,洪灾威胁严重
“十五”期间重点加强了伊犁河等以堤防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大河的抗洪能力有
了较明显的提高,但由于长期以来水利建设欠账较多,防洪体系尚不完善,致使主要防洪保护区的实际防洪标准仍然偏低。目前仍有大部分的河段和河沟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部分堤防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隐患;防洪非工程措施不够完善,有些地方仍然严重侵占行洪通道和调蓄空间,加之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使一些地方的洪灾损失呈上升趋势。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防洪保护区内的经济存量、人口密度、社会财富大幅度增长,洪水灾害的风险和损失增大,因此,防洪减灾仍是我市经济建设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干旱缺水问题突出,水资源供需矛盾尖锐
我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不平衡,水资源与耕地、人口及经济布局不相匹配,加之长期以来水源工程建设严重滞后,供水增长速度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及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全市区域性缺水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北山坡地区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加之一些地区不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用水浪费和水污染,使缺水矛盾进一步加剧。
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我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将进一步减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态环境的改善,用水需求将不断增加,对供水量和水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缺水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
3、水土流失严重,水环境不断恶化
大约每年流失耕地120多亩,流失土壤67.2万吨,导致土地贫瘠,生态环境恶化,
加剧了洪涝、干旱和风沙灾害。
我市西北地区自然生态十分脆弱,加之人类活动影响,部分地区水土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导致草场退化、沙漠化加剧、沙尘暴时有发生,使该地区有限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受到严重威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水环境治理任务更加艰巨。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但特殊的水情决定了我市治水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依然严峻的防洪形势、不断加剧的水资源供需矛盾和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状况,已成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因此,必须把防洪减灾、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改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伊宁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战略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适当超前发展。
二、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对水的需求量与安全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水利面临的形势愈加严峻。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水利的关系,研究水利发展的制约因素和有利条件,从战略的高度全面加快水利发展,是今后五至十年我市经济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
1、人口持续增长对水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预计增加5.4万,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供水和食物的安全,以及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要求会越来越高。
2、经济快速发展对水的要求
“十五”期间伊宁市GDP年均增长率预计15%左右,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翻两番。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资产与财富的加大,增加了洪水灾害的风险;同时,用水增长,相应废污水排放量也增加,以及用水结构、用水方式等的变化,将进一步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因此,全社会对防洪安全、水资源供给、水资源保护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3、城市化进程加快对水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城市化水平将会显著提高,届时全市城市人口将增加5.4万,城市生活用水量预计达到12.8万立方米。城市化发展对供水安全、城市防洪安全以及城市水环境治理与景观建设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城市的防洪、供水、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任务将更加繁重。
4、生态保护和建设需要水资源作保障
随着城乡居民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生活环境将逐步提到重要位置。河流、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盐碱地改良,以及生态建设与人居环境的美化和改善,都需要水资源提供支撑和保障,需水量将大量增加,对于日趋紧张的水资源将构成巨大的压力。
(二)水利发展的制约因素
1、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的关系不协调
长期以来,在发展经济、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忽视自然规律和水资源条件,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不考虑防洪要求和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有些地区进行开发建设,侵占洪水行泄通道和调蓄空间;一些地区缺水与用水浪费、污染水资源现象并存;有些河流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失衡,致使下游河道断流和区域性地下水位下降,带来一系列生态环境与社会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的关系不协调,进一步加剧了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的恶化。
2、不少工程老化失修严重,配套率低
我市大多数水利工程建于五、六十年代,由于历史原因,设计标准偏低,建设质量较差,工程不配套,加之长期以来重建轻管思想尚未从根本上扭转,管理粗放,手段落后,经费不足,缺乏工程良性运行机制,致使许多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有些工程己达到设计使用寿命,面临报废或重建,一部分工程急需加固和改造。水利工程续建配套改造的任务十分繁重。
3、水利投入不足且不稳定
水利是公益性极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慢、财务收益率低、社会筹资难等特点。长期以来水利建设与管理投入不足,缺乏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导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目前,易于实施的水利工程已相继建设,未来治水和水源开发工程的难度和成本将越来越高,所涉及的社会、经济、技术、环境等问题也将越来越复杂。投入不足以及缺乏投入保障机制,将严重制约我市未来水利事业的发展。
4、水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顺
水法规体系不健全,“多龙管水”的体制尚未理顺,不利于水事活动的统一协调与依法行政;水管理运行机制不完善,缺乏管理经费,不适应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尤其是水价和水利服务价格长期背离价值规律,难以保证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有序进行,难以实施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手段还远不能适应新时期水利发展的要求。
(三)水利发展的有利条件
1、水利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提高
国家确立了水利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地位,全社会的水利与水忧患意识不断增强,中央和地方的水利建设投资不断增加。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做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决定,将水利摆在基础设施建设之首,政府更加重视水利建设,全社会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基本形成了“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新局面。
2、经济社会发展迫切要求加快水利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仍将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水的安全保障要求将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以及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都需要提供优质、高效、公平的水利公共服务,水利发展的需求动力强劲,市场广阔,潜力巨大。
3、综合国力增强为增加水利投入提供了条件
随着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以及社会财富增加,政府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能力不断提高,筹资渠道增加,为加快水利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近年来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财政债券建设基础设施,水利建设投资较大幅度增加,充分显示了我国综合国力增强后的实力和社会主义制度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4、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为水利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化水利改革,不断推进水权制度和水市场的建立、完善和发展,按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将有力地推进水价改革,逐步形成和确立水利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体系,并最终为按市场经济规律培育和规范水市场,建立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取水权转让制度等创造条件。加入WTO后,更多地引进国外资本、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将进一步拓宽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渠道,转变管理与运营机制,为水利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5、科技进步与能力建设为水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经过50多年的水利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已初具规模,存量不断增加,同时在水利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培养了一支基础扎实、作风过硬的技术和管理队伍;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的发展,以及在新材料、新方法应用等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步,为依法治水、科学治水,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加快水利发展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进入“十一五”期间,水利将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水利行业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步伐,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
文明进步提供支撑与保障。
三、发展战略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发展的方针政策,从战略高度认识和推进水利事业,把防洪减灾、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国家安全和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汛抗旱并举,开源节流与保护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面对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十一五”水利发展的方针是:
——以发展为主题。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解决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水问题,必须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管理水平。要从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在速度和效益、数量和质量相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水利发展。
——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主线。优化配置水资源,正确处理防洪抗旱、兴利除害,以及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节流优先,合理开源,治污为先,综合治理,大力提高用水效率,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
——以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改革和完善水利发展机制和管理体制,突破束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培育人才,通过科技进步与创新以及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水平,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水的基本需求为根本出发点。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水的安全保障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与水的协调和谐
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水事行为,扭转对水土资源的不合理开发,逐步减少和消除影响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生产行为与消费方式。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科学有效地控制洪水,抗御干旱,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2、坚持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水利发展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与速度相适应,并适当超前,要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利的需求。城市建设和工农业布局要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
3、坚持以改革促进水利发展
深化水管理体制、水利投资体制、建设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水工程运行机制、水工程产权制度等改革,理顺体制,完善法制,改革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利投入、价格和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
4、坚持政府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经济杠杆
进一步提高政府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和宏观调控能力,区分工程的不同功能和效益的类型,建立和完善以政府行为为主体的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同时注重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吸引国内外资金投入水利建设,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受益者参与水利建设和管理。
5、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水利规划,统筹兼顾防洪保安、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法进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妥善处理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部门间、城乡间、区域(流域)间,以及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近期与远期等关系,协调工业、农业以及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6、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提高效益
根据水利建设实际和市财力状况,优化配置水利建设资金,突出重点,优先安排续建工程,开工建设一批事关全局的防洪、供水等重点骨干水利工程。确保投资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水利投资效益。
7、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
加强和促进水法制建设,提高法制化水平,增强队伍素质,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靠科技创新,提高水利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尊重自然规律,坚持科学治水。
(三)战略目标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要求,水利发展的战略目标是:
——优先满足城乡人民生活用水要求。以人为本,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清洁的饮用水,改善公共设施和生活环境,逐步提高生活质量。
——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建设用水要求。为日益增长的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城市和工业提供比较稳定的供水,保障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对防洪的要求。基本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防洪安全,为经济社会的安全运行和稳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基本满足粮食安全生产对水的要求。提高农业供水保证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生产的安全提供水利保障。
——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用水的要求。逐步增加生态环境用水,不断改善自然生态和美化生活环境,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优美人居环境。
实现水利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建立水利综合保障体系,包括:
——建立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主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基本保障大河及主要防洪保护区及城市的防洪安全,提高小河流的防洪标准和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
——建立水资源供给与高效利用保障体系。通过开源和节流,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格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逐步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
——逐步建立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水利保障体系。抓紧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切实搞好水土保持,有效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及水污染。
——建立健全水法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和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水政监察制度,实施水利产业政策,建立规范的水利发展机制和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为水利建设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建立水利投资保障体系。以政府为责任主体,逐步建立稳定的政府投资渠道,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利用国内外贷款和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水利投资体系。
——建立较为完善的水管理保障体系。加大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力度,加强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建立水利科技创新保障体系。实施水利科技创新计划,加强水利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消化和推广普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装备的现代化,建立水利信息网络,为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
——建立水利人才保障体系。按照“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精神,加强人才培育,提高水利队伍的政治、文化、技术等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
(四)总体布局
根据我市自然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水利建设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市水利建设的总体布局为:
以伊犁河为轴线,以伊犁河北岸经济区的水利工程为重点,以伊犁河南岸大开发的水利建设为新的增长点,逐步形成全市水利保障体系。加快发展水利事业。针对不同的水问题及水利建设特点,通过保障防洪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受洪水影响地区,重点解决防洪问题,经济建设、生产力布局和城市建设必须符合防洪规划要求,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严禁盲目设障、侵占河滩及行洪通道。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实行计划用水,重点解决供水问题,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工业、城市及灌溉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避免布置高耗水、重污染的工业项目,严禁盲目发展灌溉面积,生态环境建设要考虑降雨和水资源条件。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合理配置水资源。
加大水利扶贫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改善贫穷地区生活生产条件。根据当地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建设控制性水利枢纽,提高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
根据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确定合理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根据水土资源特点以保护和发展经济为重点,加强管理,大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
(五)“十一五”规划目标
“十一五”水利发展的目标是:
1、防洪安全
确保城市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十一五”期间,伊犁河干流南北岸堤防达到国家规定的Ⅱ级防洪标准,防御30 年
一遇以上洪水。山系小河流重点河段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建设一批防洪控制性枢纽,强化城市防洪建设。避免出现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的灾难性局面。
2、节约用水
推广节水技术,大力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初步建立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社会。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农田灌溉总面积基本不增加的情况下,节约用水5%。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再提高3 个百分点,多数地区达到0.50 ,城市郊区达到0.55以上。
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市节水水平有明显提高。
3、水资源开发利用与合理配置
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调整产业布局与经济结构,优先满足生活用水,基本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用水,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用水,逐步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格局和安全供水体系。
“十一五”期间,新增供水能力4.5万立方米,总供水能力达到12.8万立方米。基本解决4.73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初步解决部分重点缺水地区的生活及工业用水。稳定现有农业用水总量,根据水资源条件改善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
4、水土保持与水资源保护
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改善水土流失区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控制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减少河道、渠道泥沙淤积,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
“十一五”期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3.9平方公里。确定一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与监督区。
按照水功能区划要求初步实施水域排污总量控制,要求主要工业废污水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力争主要城市供水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湿地、河流水质状况恶化的趋势有所遏制,地下水超采区和重点河流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四、主要任务 (一)防洪工程
1、四条河、七条沟道治理
河流和沟道治理是伊宁市防洪之本。加强大河治理,以堤防为基础,控制性枢纽工程为骨干,蓄滞洪区为保障,防汛调度指挥系统为中枢,确保城市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
“十一五”防洪建设的重点:争取在2005年内基本完成“十五”期间的防洪建设任务。继续加强伊犁河南北两岸防洪堤工程项目建设和重点河段的河道整治,以及其它重要堤防建设;五年内基本完成影响城市、人口密集区、重要工业、交通设施的河道堤防和沟道堤防建设和改造。加强水文测报、防汛调度指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建设,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
四条河防洪建设的重点是:
伊犁河南北岸:以防御30年洪水为目标,重点进行一桥和二桥上游和下游防洪堤建设,采取综合措施保障沿河村镇和主要保护区的防洪安全。抓紧完成伊犁河段达不到国家设防标准堤防的加高加固、基础防渗、穿堤建筑物加固等工程建设,使堤防全面达标。
匹里青河:以确保匹里青站洪峰流量176秒立方米安全通过为防御目标,完成引水枢纽---原防洪堤(榆树沟)3公里提防建设,继续进行下游堤防建设,加强中下游险工段控导工程建设。
吉里格朗河:加强吉里格朗河下游重要乡村堤防建设,进行重点河段整治、湿地保护工程等,结合非工程措施建设,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流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
铁厂沟河:整治干流河道,建设入河(伊犁河)水道工程,以河水系20年洪水为防御目标,确保北支干引水枢纽、渡槽及村落及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以加高加固堤防和河道疏浚整治为重点。恢复主要河道的行洪能力。
2、其它河道治理
以国家、地方、群众投入为主,对黑水沟、干沟、南台子沟、界梁孜沟等河流(渠道),以及其它重点小河流进行治理,因地制宜采取加固兴建堤防、河道整治等措施,逐步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滑坡、泥石流等山地灾害损失。
3、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工程
铁路、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要求设防,新建基础设施的防洪工程投资要列入其工程概算,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未达到国家规定设防标准的要进行
复核和改造,其投资由建设单位专项安排。
4、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建设
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采用现代化信息采集、通信与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与决策支持等手段,建设州、市、乡三级现代化的防汛通信指挥调度系统。在伊犁州系统基础上根据防洪要求进行系统配套建设。
(二)节约用水
要把节水放在突出位置,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推广和普及节水技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式的转变,发展节水经济、壮大节水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1、节水灌溉
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通过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等措施,减少输水损失,提高渠系水的利用率;积极采用喷灌、滴灌和平整土地等措施,提高田间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加强用水管理,通过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利用经济杠杆,采取计划用水、超额加价等措施,促进农业节水。节水灌溉要紧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节水综合措施,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集中力量,重点抓好灌区的续建配套与技术改造,同时加快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缺水地区,不宜盲目扩大灌溉面积,应结合农业结构调整,适当压缩高耗水作物的种植比例。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城市郊区,要以节水灌溉和灌区
改造为龙头,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
2、工业节水
根据区域和流域水资源条件,确定合理的生产力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严禁在缺水地区建设高耗水工业项目。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以地方政府和用水户投入为主,加大工业节水力度,加快企业节水技术改造,提倡清洁生产。实施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超额加价等鼓励节约用水的政策,促进工业节约用水和污水处理再利用,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单位水生产效率,减少单位产品取水、耗水量。
3、城市节水
加强节水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强制淘汰费水的器具和设备,加快节水器具的开发和产业化,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尽快使原水水价到位,缺水严重的地区要运用经济杠杆提高水价。逐步对城市配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强对用水大户的监督管理,降低城市供水及配水管网的漏损率,建立节水型城市。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在加强防洪减灾的同时,把解决水资源短缺放到更突出的位置,优化配置多种水资源,提高抗御干旱的能力,优先满足生活用水,基本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用水,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用水。
1、调水工程
根据伊宁市的实际提出了“1211”工程(即伊宁市农业户户均一座蔬菜大棚、户均两头优质奶牛、户均一亩果园、户均一个劳务输出),其目的是党和政府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增加农民收入,使老百姓发家致富奔小康。重点实施伊宁市北山生态建设工程,完成7万亩经济林(4万亩)和生态林(3万亩)种植计划及灌区改造。改造工程完成后,该区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通过农业结构调整、低产田改造和渠系利用系数的提高,大大加强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促进村容村貌、交通等农林基础设施建设,对实现农村现代化和林果业现代化十分重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农民脱贫致富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东水西调工程(25公里生态渠引水工程)和伊宁市匹里青渠首工程是缓解我市北山坡地区缺水矛盾和提高该地区抗御干旱能力、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工程。
2、地表水资源工程
区域引水和调水工程
计划建设实施伊宁市后滩河等其它泉水区域调水工程,缓解城市区缺水的矛盾。做好引泉济城等区域调水工程的前期工作。
3、地下水开发利用
在地下水尚有一定开发潜力的区域,有计划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禁在超采地区扩大开采地下水,并逐步控制减少地下水超采量,特别是严禁超采深层地下水。
4、其它水源工程
积极开展雨洪资源利用,加大城市及工业废污水的处理与再利用,多种方式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缺水地区要加大水资源的勘探力度,兴建水源工程,要服从流域水资源的统筹配置规划,兼顾上下游经济及生态环境用水。
(四)农村水利
以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发展“两高一优”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为目标,加强农村供水、灌排和防污等基础设施建设。
1、农村饮水安全
根据调查统计数据和《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要求,我市尚有未解决饮水安全的人口4.73万。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集中使用中央和地方各类资金,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修建小型水利工程和在有条件的地区修建集中供水工程,利用五年时间基本解决4.73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乡镇供水
要结合小城镇建设,以市乡和受益者投入为主,国家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充分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乡镇及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计划建设乡镇供水工程3处,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使广大群众饮用卫生合格的水。
在加强乡镇供水建设的同时抓好乡镇的排水、防污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防治水污染;受洪水影响地区的小城镇建设,要注意避洪并建设相应的防洪设施。
3、灌区建设
加强灌区水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使用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建设资金,搞好配套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十一五”期间以缺水地区为重点,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列入计划,集中力量对主要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广先进的节水增效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效益,推进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城市郊区的农田水利现代化。同时要加强水利工程的维护和管理,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改造,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改革耕作和生产方式,减少严重缺水地区种植高耗水作物的比例。
根据水资源规划,位于伊宁市泉水灌区、铁厂沟灌区和匹里青灌区,在控制用水总量基本不增加的条件下,大力推广节水灌溉,适当发展灌溉面积。通过完善灌排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实行旱涝盐碱渍害综合治理,对灌区内现有的14多万亩中低产田逐步进行改造,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
4、牧区水利建设
选择具备水资源条件的牧区,通过采取蓄引水、雨水集蓄、开发利用地下水、引洪淤灌和兴建草库仑囤栏等措施,建设牧区草场节水型人工饲草饲料基地示范工程,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5、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
搞好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水利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灌区骨干工程设施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更新改造和续建配套。
(五)城市水利
1、城市防洪
为适应我市城市化水平的迅速发展,要大力加强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目前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的地方仅2.6公里,应在做好防洪规划的基础上,以全市的防洪建设为重点,以国家、地方投入为主,推动未达到规定防洪标准的堤防防洪建设。加快城市区主要堤防的加固建设,尽快疏通行洪通道,提高城市防洪能力。新建和扩建城市建设要注意避洪,不能侵占洪水调蓄场所和行洪通道,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都要充分考虑防洪要求。在加强城市防洪骨干工程建设的同时,应特别重视市区排涝设施建设。
2、城市供水
根据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配置水资源,调整用水结构,通过建立有利于加快城镇供水工程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开源和节流,建设稳定可靠的城市供水水源。城市要重点加强水源工程建设,建设备用水源工程,改变单一水源供水状况,减少供水风险;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和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质量。
3、城市排水
加强城市排水、治污设施建设。坚持防治并重、以防为主,加强治污,采取末端治理与源头控制相结合,并由末端治理为主转向源头控制为主,集中治理与分散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筹集资金,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城市排水建设,新建城市供水设施要同时规划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及再利用设施。
(六)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水土保持要以预防保护和有效监督为主,加快小流域治理,采取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增加植被,拦蓄泥沙,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建设要充分考虑降雨和水资源条件。
1、伊宁市北山坡水土流失治理续建工程
以坡面水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坡耕地整治为基础,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土壤涵养水分能力和生产能力,采取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恢复乔灌草植被。重点建设伊宁市北山坡水土流失治理续建工程。
2、伊宁市匹里青、吉里格朗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及城市水土保持工程
以小流域为单元,整治坡耕地,退耕还林(灌、草),修建淤地坝、治沟骨干工程和小微型蓄水工程,沙棘生态工程建设,保水保土,减少入河泥沙。加大城市水土保持的力度,解决市区水土流失问题。
3、风沙草原区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护优先的原则,以绿洲为依托,修建小微型水利工程、营造经济林和人工草场,建设北山坡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程。
4、其它流域综合治理
通过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下游生态环境用水,逐步恢复下游生态系统,采取多种措施,重点加强干沟、南台子沟、界梁子沟等流域的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生态环境抢救工程
建设,缓解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趋势。
6、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监督工作
建设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系统,加强水土保持的监测力度,开展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监测和监督,控制人为的水土流失。
(七)水资源保护工程
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根据江河湖库的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的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统一规划,完善水质监测网络,严禁污水未经处理、未经达标或超量直接向江河湖库排放,禁止在缺水地区建设重污染工业项目。
1、供水水源区保护与建设
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在供水水源区内严禁导致水源污染的各类活动。开展重要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建成一批重点地区供水水源地保护区,重点保护好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源。
2、加强水资源保护
按照行政首长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加大清洁生产和废污水处理力度,坚决关停并转污染严重的企业,严禁废污水不达标直接排放。利用已有和兴建水利工程进行优化调度,改善重点水源的水质状况。调整农业结构,改革农业生产方式,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逐步减少面源污染,重视乡村水污染治理。
3、控制地下水超采
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强监督管理。通过严格施行取水许可制度,对地下水超采地区,要严格控制开采量。对于公共配水管网已通的区域,要逐步封闭自备井。
(八)水管理
1、水资源统一管理
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制定河流水资源分配方案,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水权制度,并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和实施入河排污许可制度,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加强对重大水污染事件的责任追究;加强对城乡供水、污水排放和节水的统一管理,全面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加强需水管理,将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目标责任,促进全面节水。加大对节水技术改造的投入,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壮大节水产业,推广节水技术,调整经济结构,建立节水型经济社会。实现水资源的有效监控管理,抑制需水过度增长。
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加强对水利建设项目的论证和比选,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抓紧重点工程申报立项,落实建管机制。加强投资计划和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建设合同制,强化建设管理。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施工的管理,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严格项目的审计监督、稽
察以及竣工验收管理,确保投资专款专用,确保工程质量。
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水利工程的性质明确划分并落实管理职责。新建项目要在工程设计和立项审批过程中,明确和落实管理运行机制和管理经费来源,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已建工程要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管理运行机制,逐步落实管理经费。对防洪等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按运行管理职责定编定员,合理核算所需运行管理成本,按工程的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足额支付管理经费;以经济效益为主的供水、发电工程,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水费、电费,加强管理。对于兼有公益性和效益性的水利工程,难以维持正常管理和维护的管理单位,应按工程的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予以定额补助。同时,要改革产权制度和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大中型灌区专业管理与农民参与管理相结合的改革,以及小微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落实各种形式的管理责任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工程效益,逐步减少财政负担。水利企业和水利管理单位,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不断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
4、依法行政管理
依法加强水事活动管理,规范水事行为,监督水规划的实施。严禁在河道内进行开发建设等侵占行洪通道以及乱采沙活动,加强蓄滞洪区管理,逐步做到重点蓄滞洪区能够按计划运用;严格实施洪水影响评价和规划同意书制度,加强对在河道上和重点防洪保护区内以及缺水地区兴建开发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实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强水行政执法和监察,及
时协调水事矛盾,处理水事纠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保障水利建设有序进行。
(十一)水文、前期等基础工作
加大对基础工作以及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管理设施、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加强勘测、规划、设计、咨询等前期工作,提高勘测设计质量,保证水利基本建设的顺利实施。完善水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信息化工作,采用现代化管理技术与手段,提高水行业建管能力,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
五、投资规模与效果 (一)投资规模
根据主要任务初步框算,“十一五”期间水利基本建设投资总规模为 4.8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91亿元,地方投资1.13亿元,其他筹资0.85亿元。祥见“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表。
(二)投资效果
“十一五”期间,投入到位,强化管理,可达到如下预期效果:
防洪安全:四条河、七条沟重点堤防得到全面加高加固,基本达到防洪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重要堤防隐患基本消除,防御洪水的能力显著提高,遇设计标准洪水,基本能够避免重大灾害和紧张的抢险局面;遇超标准洪水,通过蓄泄兼筹等综合措施,防洪体系能够正常运行,把洪水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水资源有效供给:重点水资源工程逐步建成。缺水地区的供需矛盾得到缓解,总体抗旱能
力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基本解决;灌溉面积有所扩大,灌溉水利用率和灌溉保证率逐步提高,基本保障农业增产用水;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城市生活用水和重点工业用水需求;初步改善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用水。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市水土流失的预防保护、监督体系初步形成,水土流失治理加快,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有所遏制,重点水土流失区得到初步治理,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
以政府行为为主体,切实加强政府对水利的宏观调控和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抓好水利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考核目标,真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从战略高度把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等三大问题作为重点,纳入全市及地方“十一五”计划,加快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使水利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二)做好规划,保障水利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
1、做好规划。制定规划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部署,按照自然、经济规律和综合国力,确定水利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任务和重点、规模和步骤、对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全市水利规划体系,在做好全市防洪规划、水资源规划、全市节水灌溉规划、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等基础上,抓紧做好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做出总体安排。要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制定有关条例和管理办法,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以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加强水利规划和基础
工作。
2、强化监督实施。经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是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旱灾害的基本依据。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与监督,使河道治理开发与建设管理能够依照江河流域规划进行,各类基本建设都要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水资源、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的要求,严禁任何违背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
(三)增加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1、划分事权。按照《水利产业政策》,划分中央和地方以及政府、市场及受益者的事权与责任,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投资主体。对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水利项目,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城市防洪、灌溉排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工程,按“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主要由受益地方负责;以社会效益为主、公益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防洪除涝,灌排骨干工程、节水重点工程、城市防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等,主要由政府财政预算内和水利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经济效益较明显的项目,如城镇供水等工程,通过政府或项目业主注入资本金,采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按照市场机制建设;为特定用户服务的水利项目,由受益者负责建设,并要符合水利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2、加大政府对水利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水利的投入,加强骨干防洪设施、水资源工程和水利设施的建设,确保用于水利的财政支出与国家财政支出总量的同步增长。
3、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对于城镇供水、旅游等经济效益较明显的水利工程,通过批准特许经营权、放宽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的限制条件和提高回报保障等措施。增加水利利用国内外贷款的额度,有条件的项目经批准后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筹集资金,
并积极推行利用债券筹资建设水利设施。鼓励外商、社会各界及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与城镇供水、节水灌溉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4、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对小、微型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水利设施,在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和扶持的同时,有条件的逐步采取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调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四荒”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四)深化改革,完善水利发展机制
1、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持续利用良性运行的水价体系。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供水价格,逐步大幅度提高水价;对于农业用水既要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又要实行定额用水,超额加价,全面实行按水量计收水费,提高水费的实收率。要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水费计收的透明度,建立容量水价与计量水价相结合的水价机制,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对不同水源和不同类型用水实行差别水价,使水价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2、建立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开征水资源费。水资源严重紧缺及生态环境恶化的地区,要较大幅度地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用经济手段制约用户随意取水、浪费水资源的现象。
3、完善河道及防洪工程等的管理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建立防洪补偿、防洪保险和灾情评估机制,研究设立防洪基金,确保防洪工程和蓄滞洪区正常运行。
(五)强化执法
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行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水事行为;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水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水政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的基础建设,健全水政执法网络,增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
(六)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
1、对水利的重大发展战略,建设与管理的关键技术,组织跨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积极探索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总体技术水平。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水利工作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
2、采用信息网络、数字化等新技术,提高水信息的测报和处理水平,逐步实现水信息测报自动化、信息传输与处理网络化、水管理调度自动化;建立流域和区域的防洪指挥和水资源管理调度中心以及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实现防洪指挥科学调度和水资源配置实时调度,推进水利信息化。
3、切实加强水利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的水利科技、建设和管理的人才,为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七)扩大对外交流,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加强外资项目的管理,不断提高外资使用效益。拓宽国际合作
领域,加强水利的国际学术交流和人才培训,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水利技术与管理经验,积极参与国际项目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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