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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收费标准

2021-05-16 来源:独旅网
建筑⼯程收费标准

建筑⼯程收费标准⽬录总说明

第⼀部分建设⼯程费⽤组成⼀、直接费⼆、间接费三、利润四、税⾦

第⼆部分各类⼯程适⽤范围⼀、施⼯总承包⼆、专业承包三.劳务分包

第三部分⼯程类别划分⼀、⼯程类别划分标准⼆、⼯程类别划分说明三、⼯程类别确认报告单第四部分各类⼯程费率⼀、各类⼯程费率⼆、费⽤计取规则:三、⼯程费⽤取费程序表总说明

⼀、辽宁省建设⼯程计价依据《辽宁省建设⼯程费⽤标准》(以下简称费⽤标准)是⼯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的依据;是编审建设⼯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图预算、竣⼯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程纠纷、鉴定⼯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

⼆、本费⽤标准与2008年辽宁省建设⼯程计价依据《A建筑⼯程计价定额》、《B装饰装修⼯程计价定额》、《C安装⼯程计价定额》、《D市政⼯程计价定额》及《E园林绿化⼯程计价定额》配套使⽤。

三、本费⽤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明施⼯措施费,投标⼈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平和⼯程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本费⽤标准的90%。

四、本费标准中的规费,按核定的施⼯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

五、⼯程量清单计价中的综合单价,应按本费⽤标准的“⼯程费⽤取费程序表”中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法并考虑风险组成综合单价。六、使⽤1996年《全国统⼀房屋修缮⼯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1993年《全国统⼀市政⼯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市政维修)》、1998年《全国统⼀仿古建筑预算定额》的⼯程,可按2008年相应计价定额的⼈⼯、材料、机械单价进⾏换算,按照本费⽤标准相应标准计取各项费⽤。

七、2008年辽宁省建设⼯程计价依据计价定额材料费中不包括材料检验试验费。招投标⼯程由投标⼈在投标报价时⾃⾏确定;⾮招投标⼯程,⼯程结算时按实际发⽣计⼊其他项⽬费。

⼋、本费⽤标准中的“×××以上”,不包括×××本⾝,“×××以下”,包括×××本⾝。第⼀部分建设⼯程费⽤组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建设⼯程费⽤项⽬组成如下:

建设⼯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组成。⼀、直接费

直接费由计价定额分部分项⼯程费和措施项⽬费组成。

(⼀)计价定额分部分项⼯程费:由直接⼯程费和技术措施费组成。直接⼯程费:是指施⼯过程中耗费的构成⼯程实体的各项费⽤,包括⼈⼯费、材料费、施⼯机械使⽤费。

1.⼈⼯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程施⼯的⽣产⼯⼈开⽀的各项费⽤,内容包括:⑴基本⼯资:是指发放给⽣产⼯⼈的基本⼯资。

⑵⼯资性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津贴等。

⑶⽣产⼯⼈辅助⼯资:是指⽣产⼯⼈年有效施⼯天数以外⾮作业天数的⼯资,包括职⼯学习、培训期间的⼯资,调动⼯作、探亲、休假期间的⼯资,因⽓候影响的停⼯⼯资,⼥⼯哺乳时间的⼯资,病假在六个⽉以内的⼯资及产、婚、丧假期的⼯资。⑷职⼯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取的职⼯福利费。

⑸⽣产⼯⼈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体健康环境中施⼯的保健费等。

2.材料费:是指施⼯过程中耗费的构成⼯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内容包括: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来源地运⾄⼯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的全部费⽤。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鉴定、检查所发⽣的费⽤。(2008年各专业计价定额的材料费中未含该费⽤)

3.施⼯机械使⽤费:是指施⼯机械作业所发⽣的机械使⽤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施⼯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组成:

⑴折旧费:是指施⼯机械在规定的使⽤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的时间价值。

⑵⼤修理费:是指施⼯机械按规定的⼤修理间隔台班进⾏必要的⼤修理费,以及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

⑶经常修理费:是指施⼯机械除⼤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扣除所需的费⽤。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机械运转中⽇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等。⑷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安拆费指施⼯机械在现场进⾏安装与拆卸所需的⼈⼯、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场外运输指施⼯机械整体或分体⾃停放地点运⾄施⼯现场或由⼀施⼯地点运⾄另⼀施⼯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计价定额中已列安拆和场外运输项⽬的除外)。⑸⼈⼯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员的⼯资。

⑹燃料动⼒费:指施⼯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电等费⽤。⑺养路费及车船使⽤税:是指施⼯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技术措施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在施⼯过程中耗费的⾮⼯程实体的措施项⽬及可以计量的补充措施项⽬的费⽤。内容包括:

1.⼤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计价定额中列项的⼤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2.混凝⼟、钢筋混凝⼟模板及⽀架费:是指混凝⼟施⼯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模板、⽀架等安、拆、运输费⽤及模板、⽀架的费⽤。

3.脚⼿架费:是指施⼯需要的各种脚⼿架搭、拆、运输费⽤。4.垂直运输费。

5.施⼯排⽔及井点降⽔。6.桩架90°调⾯及移动。7.其他项⽬。

(⼆)措施项⽬费:是指计价定额中规定的措施项⽬中不包括的且不可计量的,为完成⼯程项⽬施⼯,发⽣于该⼯程施⼯前和施⼯过程中⾮⼯程实体项⽬的费⽤。内容包括:1.安全⽂明施⼯措施费:

⑴⽂明施⼯与环境保护费:是指施⼯现场设⽴的安全警⽰标志、现场围挡、五板⼀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等所需要的各项费⽤。

⑵安全施⼯费:是指施⼯现场通道防护、预留洞⼝防护、电梯井⼝防护;楼梯边防护等安全施⼯所需要的各项费⽤。

⑶临时设施费:是指施⼯企业为进⾏建筑⼯程施⼯所必须搭设的⽣活和⽣产⽤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等。内容包括:临时宿舍,⽂化福利及公⽤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型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2.其他措施项⽬费:

⑴夜间施⼯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所发⽣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降效、夜间施⼯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电费⽤。⑵⼆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场地狭⼩等特殊情况⽽发⽣的⼆次搬运费⽤。

⑶已完⼯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验收前,对已完⼯程及设备进⾏保护所需费⽤。

⑷市政⼯程施⼯⼲扰费:市政⼯程施⼯中发⽣的边施⼯边维护交通及车辆、⾏⼈⼲扰等所发⽣的防护和保护措施费。⑸冬⾬季施⼯费。

冬季施⼯费:是指连续三天⽓温在5℃以下环境中施⼯所发⽣的费⽤,包括⼈⼯机械降效、除雪、⽔砂⽯加热、混凝⼟保温覆盖发⽣的费⽤。⾬季施⼯费:是指⾬季施⼯的⼈机降效、防汛措施、⼯作⾯排⾬⽔。⑹上述内容未包括在⼯程实施过程中发⽣的措施费⽤。⼆、间接费

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内容包括:1.管理⼈员⼯资:是指管理⼈员的基本⼯资、⼯资性津贴、职⼯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的⽂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电、烧⽔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煤等费⽤。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因公出差、调动⼯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探亲路费,劳动⼒招募费,职⼯离退休、退职⼀次性路费,⼯伤⼈员就医路费,⼯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的交通⼯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产单位使⽤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修、维修或租赁等费⽤。

5.⽣产⼯具⽤具使⽤费:是指施⼯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下、使⽤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机械,⽣产⼯具及检验⽤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付给⼯⼈⾃备⼯具补贴费。

6.⼯具⽤具使⽤费:是指管理使⽤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具、器具、家具、交通⼯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7.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付离退休职⼯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退职⾦、六个⽉以上的病假⼈员⼯资、职⼯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付给离休⼲部的各项费⽤。

8.⼯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资总额计提的⼯会经费。

9.职⼯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学习先进技术和提⾼⽂化⽔平,按职⼯⼯资总额计提的费⽤。10.财产保险费:是指施⼯管理⽤财产、车辆保险费⽤。11.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发⽣的各项费⽤。

12.税⾦: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税、⼟地使⽤税、印花税等。13.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

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定位复测费等。(⼆)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内容包括:

1.⼯程排污费:是指施⼯现场按规定缴纳⼯程排污费。

2.⼯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付⼯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

⑴养⽼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⑵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⑶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⑷⽣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职⼯⽣育保险费。

⑸⼯伤保险费:是指按照《辽宁省⼯伤保险实施办法》(辽宁省⼈民政府令第187号)的规定:为保障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维护职⼯的合法权益,分散⽤⼈单位的⼯伤风险的保险费。

4.住房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缴纳的住房公积⾦。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员⽀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三、利润

是指施⼯企业完成所承包⼯程获得的盈利。四、税⾦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建筑安装⼯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第⼆部分各类⼯程适⽤范围⼀、施⼯总承包

1.房屋建筑⼯程。适⽤于⼯业、民⽤与公共建筑⼯程。

2.机电设备安装⼯程。适⽤于⼀般⼯业、公⽤⼯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设备安装⼯程。

3.市政公⽤⼯程。适⽤于城市道路、桥涵、隧道⼯程;城市给⽔、排⽔、燃⽓、热⼒管⽹安装⼯程;公⽤⼴场⼯程;给⽔⼚及污⽔处理、给⽔、污⽔暗渠⼯程、⾬⽔泵站、液化⽓储罐场(站)、各类城市⽣活垃圾处理⼯程中的基础等⼯程;其他各类构筑物⼯程。⼆、专业承包(⼀)建筑⼯程类

1.地基及基础⼯程。适⽤于各专业地基及基础⼯程。2.⼟⽯⽅⼯程。适⽤于各专业⼈⼯、机械⼟⽯⽅⼯程。

3.钢结构⼯程。适⽤于各专业钢结构⼯程(包括⽹架,轻型钢结构⼯程)的制作与安装。

4.⾼耸构筑物⼯程。适⽤于各类烟囱、冷却塔、筒料仓、电视塔以及附属⼯程和其他⾼耸构筑物⼯程。5.建筑防⽔⼯程。适⽤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防⽔⼯程。

6.附着升降脚⼿架⼯程。适⽤于各类附着升降脚⼿架的制作、安装、施⼯。7.⾦属门窗⼯程。适⽤于各类铝合⾦、塑钢等⾦属门窗⼯程。8.预应⼒⼯程。适⽤于各专业预应⼒⼯程。

9.爆破与拆除⼯程。适⽤于各等级⼤爆破⼯程、复杂环境深孔爆破⼯程、其他爆破拆除⼯程。10.防腐保温⼯程。适⽤于建筑⼯程防腐保温。(⼆)装饰装修⼯程

1.建筑装饰装修⼯程。适⽤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装饰装修⼯程。

2.建筑幕墙⼯程。适⽤于各类型建筑幕墙⼯程。建筑幕墙包括:全隐框玻璃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框玻璃幕墙;各类⾦属板、⼈⼯造板及⽯材幕墙;其他各类建筑幕墙。(三)机电设备安装⼯程

1.机电设备安装⼯程。适⽤于⼀般⼯业和公共、民⽤建设项⽬的各类机电设备的安装、1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程、⾮标设备、储罐的制作安装等⼯程。

2.电梯安装⼯程。适⽤于各类型电梯的安装⼯程。3.消防⼯程。适⽤于各类消防设施⼯程。

4.起重设备安装⼯程。适⽤于各类起重设备安装与拆卸。

5.建筑智能化⼯程。适⽤于各类建筑智能化⼯程。包括:计算机管理系统、楼宇设备⾃控系统、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智能卡系统、

通讯系统、卫星及公⽤电视天线系统、车库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络系统、⼴播系统、会议系统、视频点播系统、智能化⼩区综合物业管理系统、可视会议系统、⼤屏幕显⽰系统、智能灯光及⾳响控制系统、⽕灾报警系统及计算机房等⼯程。

6.炉窑⼯程。适⽤于各类炉窑砌筑⼯程。

7.化⼯⽯油设备管道安装⼯程。适⽤于化⼯、⽯油、⽯油化⼯装置的设备、管道安装⼯程。

8.管道⼯程。适⽤于各类管道及其配套⼯程的施⼯。管道⼯程内容包括: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燃⽓、热⼒;矿浆、灰浆;输⽔、供⽔、排⽔等各介质的钢管道、铸铁管道、混凝⼟管道等的制作与安装。9.防腐保温⼯程。适⽤于机电设备安装⼯程各专业防腐保温。(四)市政⼯程与园林绿化⼯程

1.环保⼯程。适⽤于各类环保⼯程。包括:禽、畜粪便沼⽓池⼯程;厌氧⽣化处理池⼯程;⽕电机组燃煤⽓脱硫⼯程;⼯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脱硫⼯程;⼯业项⽬(含核⼯业)噪声、有害⽓体、粉尘、污⽔、⼯业废料的综合处理⼯程;医院医疗污⽔处理等⼯程。

2.桥涵⼯程。适⽤于各类桥涵⼯程。3.隧道⼯程.适⽤于各类隧道⼯程。

4.市政路⾯⼯程。适⽤于市政、⼩区各类路⾯和桥⾯⼯程。5.市政路基⼯程。适⽤于市政、⼩区各级道路的基层等⼯程。6.城市轨道交通⼯程。适⽤于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程。

7.城市及道路照明⼯程。适⽤于各类城市⼴场、道路、建筑物外⽴⾯、公共绿地等照明⼯程(含变电站、配电室)。8.园林古建筑⼯程。适⽤于各种规模及类型的仿古建筑、园林建筑、园林绿化及古建筑修缮⼯程。三.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适⽤于⽊⼯、砌筑、抹灰、⽯制、油漆、钢筋、混凝⼟、脚⼿架、模板、焊接、⽔暖电、钣⾦、架线作业⼯程。⼀、⼯程类别划分标准

⼆、⼯程类别划分说明

1.建筑物按经审图部门审定后的施⼯图并按单项⼯程进⾏划分。

2.以⼯程造价为标准划分类别的⼯程,其⼯程造价为经批准的⼯程概算(或估算)投资并扣除设备费。

说明:1.

⼯程性质按本费⽤标准第⼆部分各类⼯程选⽤范围的规定确定。

2.本表⼀式多份,向⼯程造价主管部门报告后,业主留存⼀份、随报审的招标⽂件送招投标管理部门⼀份、作为招标⽂件内容之⼀送每位投标⼈。第四部分 各类⼯程费率⼀、各类⼯程费率

5.市政⼯程⼯程施⼯⼲扰费:沈阳、⼤连、鞍⼭、抚顺、本溪五市以⼈⼯费+机械费之和的4%计算;其他九市按上述五市50%计取。

注:冬季施⼯⼯程量,为达到冬季施⼯标准所发⽣的⼯程量;⾬季施⼯为全部⼯程量。⼆、费⽤计取规则:(⼀)总承包与专业承包⼯程

总承包与专业承包⼯程以计价定额分部分项⼯程费中的⼈⼯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数(其中⼈⼯费不含机械费中的⼈⼯费);计价定额分部分项⼯程费为:

⼯程量×计价定额中的定额基价+主材费+材料价差。(⼆)劳务分包⼯程计费基数

劳务分包⼯程,不分⼯程类别、专业、企业级别,以计价定额中的⼈⼯费为基数计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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