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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修文县)

2022-12-10 来源:独旅网
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等(以下简称学校)的实验教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帮助学生深刻理解理论教学,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开展科技活动的重要基地,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必须服务教学,在建、管、用中,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提高投资效益。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都必须重视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工作的管理,对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从各方面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努力建立一支思想进步、业务素质高的实验教学、管理队伍。

第五条:普通中学必须建立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有条件的学校可筹办语言实验室,计算机室等其他学科实验室,城镇小学和乡中心小学必须建立自然实验室和科技活动室。新建立实验室的设计标准,按国家教委和贵州省教委颁发的有关文件和设计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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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按照国家教委、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理科教学大纲、小学数学、自然常识教学大纲和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及教材要求配备教学仪器。教学仪器的配备应本着讲求效益,坚持标准、择优配备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的分期分批配备。

第七条: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权归学校主管单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和管理权属于学校。学校仪器设备的配备和余缺调拨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耗损性仪器、药品、器材和经常性实验经费,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列入经常性预算,及时补充。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建立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方针、政策。

1、省教委条件装备处、教学仪器设备中心,负责统一规划、指导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承担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供应和管理。

2、地、州、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县至少有一至二名专职干部负责指导本地区学校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要有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1、学校要有一名校长分管实验室工作。

2、学校应根据规模的大小,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室机构健全、实验条件完备、实验水平较高的学校,可配设实验室主任或实验教研组组长。

3、高中实验室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高中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实验教师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中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师)以上学历;小学实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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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具备中师以上学历。实验教师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高质量地上好实验课,积极开展课外实验科技活动和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协助实验教师完成实验教学,并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实验人员要相对稳定。

4、实验人员要做到四懂(对所管仪器要懂性能、懂用途、懂操作、懂维修保养),三熟悉(熟悉实验教学进度、熟悉实验、熟悉教学仪器管理使用规章制度)。

5、实验技术人员是有关学科教研组或实验教研组的成员,要参加有关学科教研活动。

第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关心实验技术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计算工作量,评选先进,评定职称和晋级时,要与其它教师一视同仁、要积极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对接触有毒、有害、腐蚀性、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劳保待遇。

第三章 实验教学

第十一条:学校要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督促教研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工作计划,努力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和教材要求的实验教学任务。

1、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根据教学要求,结合现有仪器设备条件、编制实验自录,供教务(导)处、教研组制定学期、学年实验工作计划。

2、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学校批准的实验工作计划,编报所需教学仪器设备和耗村材。

3、实验技术人员按学校批准的学期,学年实验教学计划,提前作好实验准备,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要建立实验教学登记制度,记录各任课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情况,把它作为教师评定职称、晋级、评优的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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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内容之一。

4、实验登记表由任课教师填写后交实验人员,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验登记表要求,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5、实验登记表统一由实验技术人员保管,每周已经完成实验项目的登记表应汇总送教研组长签阅;每月应汇总送学校主管领导审签。每学年“实验完成情况统计表”为封面汇装成册,归档备查。

第十三条:实验技术人员和任课教师都要做好实验课准备工作。实验技术人员除积极配合任课教师上好实验课外,还要配合有关学科教研组开展电化教学和科技活动,学校应鼓励、支持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自制教具。

第十四条:实验教学,要按九的义务教育教学大纲和调整后的高中教学大纲要求,开好开齐实验。

6、保证实验数量,实验教学应按各学科所用教材规定的基本实验数量,开好开足教材规定的实验。

7、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根据教材要求,结合现有仪器情况,认真执行实验教学计划,保证实验教学的质量,要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努力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务使学生理解实验理论和掌握实验技能。

8、实验室要向学生开放,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并尽可能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章 实验室管理

第十五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耗材,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修理等都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

1、教学仪器配置由学校按国家教委和省教委颁发的中学理科和小学数学、自然常识等科的配备目录,根据需要制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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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并报主管教育局批准执行。

2、、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实验室规则、学生实验室守则、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对教学仪器一律不许随便拆改,如需拆改,必须按照仪器设备的精密程度和职责分工范围,事先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总帐、分帐,并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的借出调拨,应按职责分工范围,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要及时收回、销帐。

第十六条:中学应分别设立物理、生物和化学仪器、药品的保管室,必须按仪器的性能、特点分类、分室、分柜存放,在仪器、药品瓶上贴上标签;小学应有仪器存放室,有条件的完小可设仪器、教具、标本等陈列室。

第十七条:对剧毒、有害、易爆危险品的保管、使用要按照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严加管理。每次使用时必须认真填写危险品领用单,经批准后方能使用。

第十八条:要根据仪器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维护和保养制度。对定期通电、烘晒、擦油、防尘、防潮、防腐蚀、防形变等工作要制度化。

第十九条:要建立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损报废制度。 1、按省有关文件规定:耐用期满,确已丧失效能的,按报废处理。处理时必须经过技术检查,对发生损坏、被窃、遗失或其它事故的应迅速向上报告,及时查清原因,做出记录,分别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

2、对一贯执行制度,爱护和节约国家物资,提高利用率有显著成绩的,或在事故中主动积极保护、抢救物资,以减少损失的,以及对损坏、浪费、盗窃物资行为进行坚决斗争的应给予表扬和适当的奖励,典型事迹要总结表彰。

第二十条:地、州、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实验室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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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定期检查学校实验教学和各项实验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

2、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提高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一条:要建立奖惩制度:

1、对实验工件积极负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或物质奖励;

2、对实验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完成实验教学计划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以经济制裁。

3、对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者,应按“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追究责任,赔偿损失。

第二十二条:要将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实验室教学工龄的长短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贡献的大小,列为评定职称和考核、晋级的条件之一。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非教育部门办的学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文到之日起实施,并由省教委条件装备处负责解释,以往所发文件与此管理办法不符者,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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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开展科技活动的重要基地,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二、实验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

三、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药品未经实验室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取用。

四、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则,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仪器和设备,断开电(气、水)源,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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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校学生实验守则

一、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进行实验。

二、认真作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中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预习不充分的,不能参加实验。

三、实验准备完毕,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实验中要独立思考、细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提倡求实精神,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四、注意安全,节约水、电、气及有关消耗性器材、药品;如遇事故,应立即断开电(气)源,报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五、实验中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动用与自己实验无关的仪器的设备及各类药品。

六、实验结束后,须经教师检查实验记录和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等,并将所用器材安放妥当,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中有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工具者,均要检查原因,填好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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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一、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教研组、拟订实验目录、编制实验仪器的购置计划,做好实验登记,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作好统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开展科技活动。

三、对分管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按科分室,依类定柜、柜内定点,件件有标签,柜有目录卡。危险药品有专室或专柜保管,帐物清楚。

四、实验前认真准备,密切配合,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检查点仪器,填好实验记录存档。

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六、保持实验室,保管室内外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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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

1、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对危险品的装运必须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车上严禁烟火。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危险品进出仓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做好单据交接及收发登记工作。

4、危险品保管员要严格检查危险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包装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5、危险品保管员要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6、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危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7、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主管校长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要切实防止领后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

8、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

9、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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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了事故,使仪器设备受到了损失,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实验、实习;

2、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或有关人员指导错误或指导不及时,管理员保管不善;

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设备器材; 4、粗心大意,大手大脚,造成损失浪费; 5、盗窃或巧立名目骗取器材;

6、有意制造事故,或故意违反操作规程。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鉴定且由有关负责人证实,只赔偿部分损失或不予赔偿。

三、耐用期满仍在使用中的设备器材,在正常使用中发生了损坏;

1、仪器设备易坏部件,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了损坏; 2、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缺少必要的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后仍造成了轻微损失;

3、确因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造成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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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物资的报损报废必须填写“报损报废单”,及时报物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后,按下列手续办理:

1、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物资报损报废处理由主管校长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单价在200元以上者由所属教育局审批,报地、市教育局备案。

2、给予经济赔偿处理的,根据损坏、丢失等事故情况和具体鉴定意见,由物资使用单位填写有关表册,签注具体处理意见(包括赔偿金额)报教导处,经审批后,确定要赔偿者,再由所在单位填写“赔偿通知单(四联式)”,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一份送物资主管部门,一份交赔偿人。赔偿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向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

3、对于耐用期满,又已丧失效能或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报损报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盘点物资时,由使用单位填制有关表册,其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完毕后,其物资残值由物资主管部门回收利用,统一处理。

三、校内外借用物资,除按照借物制度办清手续外,交接双方应当面验证质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借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后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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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中学学校实验危险药品领用单

品 名 用 途 数 量 学校领导 领取教师 签字 申请数 实发数 批准签字 实验室保管员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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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小学学校实验危险药品领用单

品 名 用 途 数 量 学校领导 领取教师 签字 申请数 实发数 批准签字 实验室保管员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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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学校学校实验危险药品领用单

品 名 用 途 数 量 学校领导 领取教师 签字 申请数 实发数 批准签字 实验室保管员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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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中学

学校实验危险药品领用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

修文县 中学教务(导)处制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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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小学

学校实验危险药品领用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

修文县 小学教务(导)处制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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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学校

学校实验危险药品领用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

修文县 学校教务(导)处制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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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中学实验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第科 目: 实验类别: 年 级:

修文县 中学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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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修文县

小学实验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第 学期)

科 目: 实验类别: 年 级:

修文县 小学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20

修文县

学校实验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第科 目: 实验类别: 年 级:

修文县 学校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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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 修文县 中学实验登记表

总序号 分序号 实验时间: 年 月 日 初中 年级 第 章 第 节 实验名称 实验目的 名 称 单位 数量 实 验 器 材 备 注 实 验 记 事 班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实验效果 改进意见 教师签字 仪 器 质 量 情 况(注明名称和产地) 学校主管教学领导(月签) 教研组长(周签): 实验员签字: 注:此表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共同填写,实验员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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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小学实验登记表

总序号 分序号 实验时间: 年 月 日 年级 第 章 第 节 实验名称 实验目的 实 验 器 材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 注 实 验 记 事 班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实验效果 改进意见 教师签字 仪 器 质 量 情 况(注明名称和产地) 学校主管教学领导(月签) 教研组长(周签): 实验员签字: 注:此表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共同填写,实验员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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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学校实验登记表

总序号 分序号 实验时间: 年 月 日 年级 第 章 第 节 实验名称 实验目的 实 验 器 材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 注 实 验 记 事 班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实验效果 改进意见 教师签字 仪 器 质 量 情 况(注明名称和产地) 学校主管教学领导(月签) 教研组长(周签): 实验员签字: 注:此表由实验教师和实验员共同填写,实验员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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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中学 科实验完成情况统计表

20 __20 学年度 学期 班 项目 完成情况 应完成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百分比 演示实验 (个) 学生分组实验 (个) 增加实验 (个) 说明 因缺少仪器 尚 1、缺 2、因未安排 实3、因教师请假 验 4、实验员请假 补做实验名称(尚缺 原因按“尚缺实验”项:1.2.3.4条注明) 说明:本表以“实验登记表”为依据,数字应与其相符。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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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小学 科实验完成情况统计表

20 __20 学年度 学期 班 项目 完成情况 应完成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百分比 演示实验 (个) 学生分组实验 (个) 增加实验 (个) 说明 因缺少仪器 尚 1、缺 2、因未安排 实3、因教师请假 验 4、实验员请假 补做实验名称(尚缺 原因按“尚缺实验”项:1.2.3.4条注明) 说明:本表以“实验登记表”为依据,数字应与其相符。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修文县 学校 科实验完成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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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__20 学年度 学期 班 项目 完成情况 应完成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百分比 演示实验 (个) 学生分组实验 (个) 增加实验 (个) 说明 因缺少仪器 尚 1、缺 2、因未安排 实3、因教师请假 验 4、实验员请假 补做实验名称(尚缺 原因按“尚缺实验”项:1.2.3.4条注明) 说明:本表以“实验登记表”为依据,数字应与其相符。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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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中学

实验完成情况统计簿

(二0 —二0 学年度第 学期)

科 目: 年 级:

修文县 中学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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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小学

实验完成情况统计簿

(二0 —二0 学年度第 学期)

科 目: 年 级:

修文县 小学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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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学校

实验完成情况统计簿

(二0 —二0 学年度第 学期)

科 目: 年 级:

修文县 学校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30

修文县 中学

实验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登记表

仪器名称 购置时间 损坏原因: 实验室负责人处理意见: 教研组长处理意见: 教导(务)主任处理意见: 校长处理意见: 仪器编号 使用年限 原价值 损坏时间 31

修文县 小学

实验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登记表

仪器名称 购置时间 损坏原因: 实验室负责人处理意见: 教研组长处理意见: 教导(务)主任处理意见: 校长处理意见: 仪器编号 使用年限 原价值 损坏时间 32

修文县 学校

实验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登记表

仪器名称 购置时间 损坏原因: 实验室负责人处理意见: 教研组长处理意见: 教导(务)主任处理意见: 校长处理意见: 仪器编号 使用年限 原价值 损坏时间 33

修文县 中学

实验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

修文县 中学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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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小学

实验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

修文县 小学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35

修文县 学校

实验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登记簿

(二0 --二0 学年度)

修文县 学校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36

修文县 中学仪器总帐

第 页

编 号 名 称 年 累 计 数 年 年 年 年 年 备 注

37

修文县 小学仪器总帐

第 页

编 号 名 称 年 累 计 数 年 年 年 年 年 备 注

38

修文县 学校仪器总帐

第 页

编 号

名 称 年 累 计 数 年 年 年 年 年 备 注 39

修文县 中学仪器总帐簿

科目:

修文县 中学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40

修文县 小学仪器总帐簿

科目:

修文县 小学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41

修文县 学校仪器总帐簿

科目:

修文县 学校教务(导)处制

二0 年 月 日

42

修文县 中学 仪器明细分类帐登记簿

科 目:

修文县 中学教务(导)处制

年 月 日

43

修文县 小学 仪器明细分类帐登记簿

科 目:

修文县 小学教务(导)处制

年 月 日

44

修文县 学校 仪器明细分类帐登记簿

科 目:

修文县 学校教务(导)处制

年 月 日

45

修文县 中学仪器明细分类帐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年 月 日 凭证号 数 摘 要 产地 收(增加)入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付(减少)出 单价 金额 数量 结余 单价 金额 备注 帐 页 第 页

46

修文县 小学仪器明细分类帐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年 月 日 凭证号 数 摘 要 产地 收(增加)入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付(减少)出 单价 金额 数量 结余 单价 金额 备注 帐 页 第 页

47

修文县 学校仪器明细分类帐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年 月 日 凭证号 数 摘 要 产地 收(增加)入 数量 单价 金额 数量 付(减少)出 单价 金额 数量 结余 单价 金额 备注 帐 页 第 页

48

修文县 中学

实验通知登记簿

科目:

修文县 中学教导(务)处制

二0 年 月 日

49

修文县 小学

实验通知登记簿

科目:

修文县 小学教导(务)处制

二0 年 月 日

50

修文县 学校

实验通知登记簿

科目:

修文县 学校教导(务)处制

二0 年 月 日

51

修文县 中学实验通知单

实验名称: 实验日期: 年 月 日 需 用 器 材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领出者签名: 领出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员签名: 归还时期: 年 月 日

52

修文县 小学实验通知单

实验名称: 实验日期: 年 月 日 需 用 器 材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领出者签名: 领出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员签名: 归还时期: 年 月 日

53

修文县 学校实验通知单

实验名称: 实验日期: 年 月 日 需 用 器 材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领出者签名: 领出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员签名: 归还时期: 年 月 日

54

修文县 中学图书室图书登记册( 类)

书号

分号 书 名 册 数 55

作者 出版者 单价 出版日期 第 页

修文县 小学图书室图书登记册( 类)

书号

分号 书 名 册 数 56

作者 出版者 单价 出版日期 第 页

修文县 学校图书室图书登记册( 类)

书号

分号 书 名 册 数 57

作者 出版者 单价 出版日期 第 页

修文县 中学图书登记簿

类别:修文县

中学教务(导)处制年 月 日

58

修文县 小学图书登记簿

类别:修文县

小学教务(导)处制年 月 日

59

修文县 学校图书登记簿

类别:修文县

学校教务(导)处制年 月 日

60

修文县 中学图书借阅登记表

书号 书名 借阅 时间 学生 归还 签字 时间 管理员 签字

61

修文县 小学图书借阅登记表

书号 书名 借阅 时间 学生 归还 签字 时间 管理员 签字

62

修文县 学校图书借阅登记表

书号 书名 借阅 时间 学生 归还 签字 时间 管理员 签字

63

修文县 中学图书借阅登记簿

(二0 至二0 学年度第 学期)

班级:

修文县 中学教务(导)处制年 月 日

64

修文县 小学图书借阅登记簿

(二0 至二0 学年度第 学期)

班级:

修文县 小学教务(导)处制年 月 日

65

修文县 学校图书借阅登记簿

(二0 至二0 学年度第 学期)

班级:

修文县 学校教务(导)处制

年 月 日

66

修文县中小学校图书统计表

学校名称 学校 类别 现有图实需图实缺图 书册数 书册数 书册数 备注

67

修文县中小学教学仪器统计表

学 校: (章)

学 校 类 别: 配备仪器类别:

填报人: 填报时间:

68

修文县中小学教学仪器统计表

学校: 类别:

编号 名 称 单 位 单 价 应配数量 已配数量 需配数量 金额 备 注 脛

69

修文县 中学仪器柜外卡

存放 柜层 上 层 中 层 下 层 小类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下 层 中 层 上 层 备注 存放 柜层 修文县 中学仪器柜外卡

小类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注:各校根据仪器柜实际层数情况设计打印

70

注:各校根据仪器柜实际层数情况设计打印 修文县 小学仪器柜外卡

存放 柜层 上 层 中 层 下 层 小类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下 层 中 层 上 层 备注 存放 柜层 修文县 小学仪器柜外卡

小类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注:各校根据仪器柜实际层数情况设计打印

71

注:各校根据仪器柜实际层数情况设计打印 修文县 学校仪器柜外卡

存放 柜层 上 层 中 层 下 层 小类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下 层 中 层 上 层 备注 存放 柜层 修文县 学校仪器柜外卡

小类号 编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注:各校根据仪器柜实际层数情况设计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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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校根据仪器柜实际层数情况设计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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