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建设单位与甲方已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项目临时设施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轻钢结构屋面体系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屋面钢结构安装、围护板安装、保温棉、保温层铺设及防水基层板安装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11年3月5日结束工作日期:2011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期限以甲方通知为准),其中每批次交付乙方施工后2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3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为100元/㎡(投影面积),屋面投影面积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4 每栋工期为80人工。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6履约保证人
乙方提交履约保证人的身份资料。可以承担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按照合同履约后,退场1个月退还。
7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
(2) 价格表
8标准规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年 月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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