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综合)模拟试卷25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案例分析题 4.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60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甲与房地产商乙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保障将来能取得房屋,甲在合同中与乙约定,甲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某种形式的登记,经此种登记后,未经甲同意,乙处分该房屋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此种登记在物权法上被称为( )
A.异议登记 B.变更登记 C.转移登记 D.预告登记
正确答案:D
解析: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故应选D,不选其他选项。
2. 2012年7月1日,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双方签订了合同,但由于7月2日甲有一场考试需要使用电脑,双方遂约定,该电脑继续由甲使用,在7月3日由甲交付于乙,则电脑所有权发生转让的时间是( )
A.2012年7月1日双方约定生效时 B.2012年7月2日甲考试结束时 C.2012年7月3日交付完成时 D.仍需由双方另行约定
正确答案:A
解析:此时的交付方式为占有改定。所谓占有改定,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仍直接占有标的物,而由受让人间接占有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达成转移标的物的合意的时间,而不是将来实际交付的时间。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故应选A,不选其他选项。
3. 甲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合法建造房屋一幢,则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 )
A.房屋主体结构完成时 B.房屋全部建造完成时 C.不动产登记完成时
D.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时
正确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故应选B,不选其他选项。
4. 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存在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但是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
A.变更登记 B.异议登记 C.涂销登记 D.预告登记
正确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19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故应选B,不选其他选项。
5. 甲以5000元的价格将一台电脑转让给乙,在乙交付现金的同时,双方又约定,甲要借用该电脑继续使用一个月,待一个月之后再将电脑交给乙,电脑所有权自乙交付价金后转移给乙。此种交付的方式在学理上称之为( )
A.占有改定 B.指定交付 C.简易交付 D.拟制交付
正确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这在理论上称为占有改定,故应选A,不选其他选项。
6. 根据我国《物权法》,以下关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查检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B.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C.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D.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并且应当实地查看
正确答案:A,B,C
解析:物权法第12条规定,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
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可见,ABC均是法律规定的登记机构的职责范围,但D项中“应当实地查看”不是法律要求的职责,法律要求的是“可以实地查看”,故D不当选。
7.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约定1个月内交付房屋和房款,共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后来,双方按照约定交付了房屋和房款,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登记,按照物权法( )
A.房屋已经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 B.买卖合同生效,所有权没有转移
C.买卖合同不能生效,所有权没有转移 D.买卖合同生效,所有权也已经转移
正确答案:B
解析: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买卖不属于例外的情况)。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可见,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发生不动产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生效。这在理论上称为物权变动与原因关系区分原则。故应选B,不选其他选项。
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20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8. 下列情形适用一年短期诉讼时效的是(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未付寄存费用的
正确答案:A,B,C
解析:依《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ABC属于法条中(1)(2)(3)项所述情形,故当选。而D选项之寄存财物未付寄存费用的,不是法条第(4)项所说“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情形,故D不当选。
9.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如果超过20年,即使权利人刚刚知道权利被侵害,那么人民法院也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
B.甲公司在美国注册的乙公司出口货物,后来乙公司违约,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为2年
C.权利人向债务人的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
D.张某被刘某打成重伤,其向刘某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正确答案:A,C 解析:(1)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如果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故A当选。(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有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故B不当选。(3)《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故C当选。(4)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故D不当选。
10. 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有人住所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B.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C.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D.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正确答案:B,C,D 解析:(1)物权法第10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而不是由不动产所有人住所地的登记机构办理,故A不当选。(2)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故B当选。(3)物权法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故C当选。(4)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故D当选。
11. 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 ) A.物权主体法定 B.物权种类法定 C.物权内容法定 D.物权客体法定
正确答案:B,C
解析: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可见,物权法定包括两项内容,即物权的种类法定和物权的内容法定,故应选BC,不选其他选项。
12. 关于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于某将名贵钢笔一支借给好友王某使用。某日,方某从王某处盗走钢笔并赠送给了潘某。此时,于某对钢笔的所有权并未消灭。
B.李某将其手表借给吴某使用,后李某又与王某订立合同,约定将该手表转让给王某,此时,李某只需将请求吴某返还手表的权利转让给王某,手表所有权即转移
C.孙某委托谭某为其保管一台彩电。后来孙某找谭某借钱并约定以该彩电出质,则在质权合同生效时,谭某对该彩电的质权也立即生效
D.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的,属于占有改定
正确答案:A,B,C 解析:(一)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A选项中,于某将钢笔借给王某,王某未因此取得所有权;方某从王某处盗窃更不能取得所有权;潘某是从方某处受赠,而不基于支付对价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善意取得的问题,故钢笔的所有权还是于某的,A当选。(二)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此即理论上称的指示交付。故B当选。(三)物权法第25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这在理论上称为简易交付。可见,孙某同谭某约定以谭某占有的孙某的彩电出质,在质权合同生效时,即已断简易交付。物权法第212条又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结合起来,谭某对孙某的彩电的质权已设立生效。故C当选。(四)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的,属于指示交付,不属于占有改定,故D不当选。
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13. 公安民警赵强和李明在夜晚巡逻时,发现胡某背了一个大包从一个居民区穿过,神色紧张。赵强和李明怀疑胡某可能事实了盗窃行为,于是追赶胡某。由于天黑,胡某未看见是谁在追,心理害怕,撒腿就跑。赵强和李明一直追到胡某家外。在出示了工作证后,胡某让赵强和李明进屋。赵强和李明强行检查了胡某的包,包中有一些衣服和洗化用品。胡某解释说自己刚从朋友那把东西取回来。赵强和李明仍对胡某的房间进行了搜查,并带走了胡某的一些文件和找到的MP3等物品。问题:赵强和李明的侦查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搜查和扣押的规定,本案中赵强和李明的行为违法。(1)赵强和李明对胡某的房间进行搜查并没有出示搜查证。《刑
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出示搜查证。(2)搜查情况未写成笔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及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3)赵强和李明无权扣押胡某的文件和MP3等物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本案中的物品既不属于违禁品,又与案件无关,因此,不得扣押。(4)赵强和李明扣押物品没有制作扣押清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扣押物品应当制作扣押清单一式两份,并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盖章,一份交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14. 甲某(男,15岁)因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时,其两名同案犯可能藏匿在其家中,办案民警是否需要搜查证进行搜查?
正确答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本案公安机关对甲某执行刑事拘留时,遇有甲某家中可能藏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紧急情况,可直接进行搜查,不立即搜查,可以造成社会危害,或使查获其他犯罪嫌疑人失去时机,影响或妨碍侦查活动顺利进行。
15. 某商场丢失了珠宝首饰,怀疑是女顾客王某盗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后公安局派出两名男侦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验、搜查,对王进行了搜身。问:侦查人员的搜查活动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侦查人员的搜查活动不合法。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活动中搜身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填写搜查证,并向被搜查人员出示搜查证,搜查妇女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16. 某刑警中队根据线索,经蹲坑守候,发现一个制贩假证窝点,当即将其捣毁,当场抓获团伙成员五人,在窝点内缴获大量的作案工具的相关的证据。 问:办案单位是否要有搜查手续才能扣押有关证据?应当怎么办?
正确答案:因为是现行案件,属紧急情况,也没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打搜查报告和开具搜查证,应当直接进行搜查,但要注意按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制作搜查记录,如实填写扣押物品清单。
17. 某夜11时许,甲在一公路拐弯处拦住一辆货车进行抢劫,遭司机乙反抗。搏斗中,前方开来一辆客车。甲见状拔出手枪将乙打成重伤。客车司机和乘客在车灯照射下看到了这一切,遂停车捉拿凶手。甲逃跑时摔倒,连人带枪被乘客们擒获。客车司机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人员赶到案发现场,将甲带回公安机关审查。此案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侦查手段?
正确答案:本案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以下侦查手段: (1)对犯罪嫌疑人甲进行讯问; (2)对司机乙和客车上的乘客进行询问; (3)勘验现场; (4)扣押甲使用的手枪,并进行鉴定; (5)对乙进行伤情鉴定。
18. 李某被人杀害,报案者称,他早上去敲李某的门没有动静,就从窗户向里看,见李某满身血迹躺在床上,就来报案。问: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采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哪些侦查手段?
正确答案:询问证人 勘验、检查 搜查 扣押物证 鉴定
19. 律师赵某对已被刑事拘留涉嫌盗窃的张某提出会见请求,派出所以案件侦查需保密为由,拒绝会见请求,后律师又提出会见请求,四日后,经分局局长批准,律师赵某会见了张某。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不合法,《刑诉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盗窃案件非涉及国家秘密犯罪,律师会见不须审批,公安机关应在律师提出会见请求后48小时内安排会见。
20. 王某因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起诉时,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45日后补充侦查完毕,将案卷移交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本案中公安机关在45内补充侦查完毕是错误的。
21. 某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逮捕了3名犯罪嫌疑人,并获取了3人实施抢劫时所用的钢珠枪、匕首等物及被害人的陈述。3名犯罪嫌疑人也供认不讳。经查3犯并无其他罪行,公安机关即制作了有关法律文书,拟侦查终结。问:此案是否可以侦查终结?为什么?
正确答案:此案可以侦查终结。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法律手续完备,无遗漏罪行或犯罪嫌疑人,故可以侦查终结。
22.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于2000年3月8 日被丁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经侦查,丁县公安局认为李某的非法拘禁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于4月1日撤销案件,4月16日解除对李某的取保候审。问题:丁县公安局在办案中有无不当之处?
正确答案:有不当之处。丁县公安局应当在4月1日撤销案件的同时解除对李某的取保候审。
23. 某公安局侦破一起结伙盗窃案,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经讯问,3人分别交待了共同盗窃的犯罪情况,交待内容基本一致。但公安机关没有取得其他证据。问:该案能否侦查终结?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能侦查终结。本案虽有案犯内容基本一致的供述,但仍然没有
其他证据,只有口供,不能认定有犯罪事实。
24. 某日,某市发生一起抢劫财物的案件,经侦查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周某,预审中周否认有罪。在此期间,当地又发生一起作案手段相似的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徐某被抓获,经讯问,徐对上述两起抢劫案件供认不讳,并在其住宅搜出了被抢的财物。问对周某应如何处理?其程序是什么?
正确答案:对周某应提出撤销案件的意见,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经公安局长批准后撤销案件,并将其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判断题
25. 搜查人员在遇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下,可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26. 侦查人员可以决定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27. 对于违禁品,无论是否与案件有关,都应扣押。(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28. 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时,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29. 需要查询或者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时,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30. 鉴定结论是具有专门技术知识的人对案件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别、判断所作出的书面意见。(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31.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法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予以配合,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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