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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作业指导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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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施工作业指导书

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目录 宁启1标电力专业 交底内容:(目录) 1.工程概况………………………………………………………………… 1页 2.电杆基坑与基础埋设…………………………………………………… 4页 3.电杆组立及金具、绝缘子安装………………………………………… 6页 4.拉线安装………………………………………………………………… 9页 5.导线的架设……………………………………………………………… 12页 6.接地装置敷设……………………………………………………………15页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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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宁启1标电力专业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SZ-2标段临时电力工程 2、 正线里程:DK351+100——DK420 3、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 5、 施工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6、 合同工期:2008年11月1日—2008年12月30日。 7、 主要技术特点:新建10KV电力贯通线,采用环形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铁横担、钢芯铝绞线。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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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宁启1标电力专业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 1、直线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 10 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2) 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2、10 KV及以下电杆其埋设深度当设计未作规定时,不宜小于下表数据: 电杆埋设深度 杆长(m) 深度(m) 10.0 1.7 12.0 1.9 15.0 2.3 18.0 2.6—3.0 注:1 处于斜坡上的双杆,其埋深应以坡下深度为准; 2 遇有土质松软、流沙、淤泥、冻土、地下水位较高处所,应设围桩。 3、电杆基坑底采用底盘时,底盘的圆槽面应与电杆中心线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表面。底盘安装允许偏差,应使电杆组立后满足电杆允许偏差规定。 4、电杆基础采用卡盘时,应符合系列规定: (1) 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土壤分层夯实; (2) 直线杆卡盘应与线路平行,并在电杆左、右侧交替埋设; (3) 承力杆卡盘埋设在承力侧; (4) 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深度允许偏差为±50mm。当设计无要求时,上平面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5) 与电杆连接应紧密。 5、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块应打碎; (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500mm应夯实一次,回填过程中应清除树根杂草; (3)松软土质的基坑,回填土时应增加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措施; (4)石坑应掺土夯实,石与土比例为3:1且掺土均匀; (5)冻土回填时不应夹杂雪块,并将大块冻土打碎掺以碎石,冻土快最大允许尺寸为150mm; (6)回填土后的电杆基坑宜设置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 ;培土高度应超过地面300mm; (7)当采用抱杆立杆留有滑坡时,滑坡回填土应夯实,并留有防沉层。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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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宁启1标电力专业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1、电杆组立前应制定施工组织措施,对使用机具和电杆强度进行核算,并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和有关安全规定。 2、电杆立好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 mm;电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00;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的1/2; (2)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 mm。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的直径; (3)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拉线反方向偏移; (4)变更导线并带有双侧拉线的跨越杆、耐张杆,应向非跨越方向偏移,紧线后不应向跨越方向倾斜,向非跨越方向的倾斜,不应大于一个杆梢。 3、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给水; (2)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3)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象; B 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有上向下穿。当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右传入; C 悬垂串子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向受电侧穿入。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 D 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4、采用的闭口销或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度应为30—60度。 严禁用线材或其他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 5、混凝土电杆组立承载后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柱表面光洁平整,不应有混凝土剥落,露筋等缺陷; (2)横向裂纹宽度应不大于0.2mm,长度应不大于1/3圆周长; (3)纵向裂纹宽度小于0.2mm时,可不进行修补; (4)纵向裂纹宽度大于等于0.2mm且小于等于1mm的电杆应予以补修;;纵向裂纹宽度大于1mm1的电杆不得使用。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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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宁启1标电力专业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 1、电杆组立前应制定施工组织措施,对使用机具和电杆强度进行核算,并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和有关安全规定。 2、电杆立好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 mm;电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00;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的1/2; (2)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 mm。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的直径; (3)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拉线反方向偏移; (4)变更导线并带有双侧拉线的跨越杆、耐张杆,应向非跨越方向偏移,紧线后不应向跨越方向倾斜,向非跨越方向的倾斜,不应大于一个杆梢。 3、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给水; (2)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3)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象; B 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有上向下穿。当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右传入; C 悬垂串子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向受电侧穿入。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 D 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4、采用的闭口销或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度应为30—60度。 严禁用线材或其他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 5、混凝土电杆组立承载后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柱表面光洁平整,不应有混凝土剥落,露筋等缺陷; (2)横向裂纹宽度应不大于0.2mm,长度应不大于1/3圆周长; (3)纵向裂纹宽度小于0.2mm时,可不进行修补; (4)纵向裂纹宽度大于等于0.2mm且小于等于1mm的电杆应予以补修;;纵向裂纹宽度大于1mm1的电杆不得使用。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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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宁启1标电力专业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电杆组立与金具、绝缘子安装 电杆组立与金具、绝缘子安装 1、电杆组立前应制定施工组织措施,对使用机具和电杆强度进行核算,并严格执行施工程序和有关安全规定。 2、电杆立好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 mm;电杆的倾斜,35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00;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的1/2; (2)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 mm。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的直径; (3)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拉线反方向偏移; (4)变更导线并带有双侧拉线的跨越杆、耐张杆,应向非跨越方向偏移,紧线后不应向跨越方向倾斜,向非跨越方向的倾斜,不应大于一个杆梢。 3、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螺栓紧好后单螺母不应小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丝相平。 2)螺栓的穿入方向:立体结构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 4、横担安装 1)单线路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歧杆、90°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 2)横担应安装平整,安装偏差符合下列规定: ①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mm; ②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mm; ③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的1/1000。 5、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防止给水; (2)安装时应清除表面灰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3)悬式绝缘子安装,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A 与电杆、导线金具连接处。无卡压现象; B 耐张串上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有上向下穿。当有特殊困难时可由内向外或由左向右传入; C 悬垂串子的弹簧销子,螺栓及穿钉应向受电侧穿入。两边线应由内向外、中线应由左向右穿入。 D 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6、采用的闭口销或开口销不应有折断、裂纹等现象。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度应为30—60度。 严禁用线材或其他材料代替闭口销、开口销。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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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宁启1标电力专业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导线架设 导线架设 1、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应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号砂纸亩磨光,可不作补修: (1)单股损伤深度不小于直径的1/2: (2)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绞线损伤截面积下于导线部分截面积的5%; (3)单金属导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 2、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进行修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损伤补修处理标准应符合表2的规定。 导线类损伤情况 别 铝绞线 铝合金绞线 钢芯铝绞线 钢芯铝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的强度损失已超过总拉断力的5%,但不足合金 17%,且截面积损伤也不超过导电部分总截面积的25% 绞线 (2)当采用缠绕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受损伤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B 应选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2mm; C 缠然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分应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当采用修补预绞丝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受损伤处线股应处理平整; B 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应小于3个节距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预绞丝中的规定;

修 以补修营补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程度已经超过1条规定,但因损伤导致 强度损失不超过总拉断力的5%时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程度损失超过总拉断力的5%,但不超过 17%时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程度已经超过1条规定,但因损伤导致 以缠绕或修强度损失不超过总拉断力的5%,且截面积损伤又不超过 补预绞丝修理 导线部分总截面积的7%时 以缠绕或修补丝修理 以修补营补修 处理方法

C 补修预绞丝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与导线接触紧密,损伤处应全部覆盖。 (4)当采用补修营补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损伤处的铝(铝合金)股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 B 补修营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需补修导线的范围应于管内各2mm处; 3、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重新以直线连续管连接: (1)损失强度或损伤截面积超过本规范2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 (2)连续损伤其强度、截面积虽未超过本规范2条以补修管补修的规定,但损伤长度已超过补修管的范围; (3)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一股; (4)导线出现灯笼的直径超过导线的直径1.5倍而又无法修复; (5)金钩、破股已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4、不同金属、 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5、导线与连接管采用钳压连接,以符合下列规定: (1)接续管型号与导线的规格应匹配; (2)压口数及压后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3)压口位置、操作顺序应按下表进行; (4)钳压后导线端头露出长度,不应小于20mm,导线端头绑线应保留; (5)压接后的连续管弯曲度不应小于管长的2%,有明显弯曲时营校直; (6)压接后或校直后的接续管不应有裂纹; (7)压接后接续管两端附近的导线不应有灯笼、抽筋等现象; (8)压接后接续管两端出口处、合缝处外露部分,应涂刷电力复合脂; (9)压后尺寸的允许误差,铝绞线钳接管为正负1.0mm,钢芯铝绞线前接管为正负0.5mm。 钳压部位尺寸(mm) 导线型号 压口数 压后尺寸 A1 46 LGJ—95/20 20 29.0 4 6LGJ—120/30 24 33.0 2 7.5 5 1.5 65 160.5A2 54.5 6A3 123.5 142.钢 芯 铝 绞 线 LGJ—70/10 16 25.0 6、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在同一档距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一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

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当有防震装置时,应在防震装置以外。 导线跨越标准规矩铁路,一、二级公路,电车道,一、二级通信线路,通航河流以及特殊管道时,不许有接头。 2、 弛度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弛度应在挂线后随即检查,其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弛度的+5---2.5% ,且正误差最大值不应超过500mm。按大跨设计的跨越档,其误差不应超过+5---2.5%。导线或避雷线各相同的弛度宜一致,在满足弛度允许误差规定时,各相同弛度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00mm。 (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弛度的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弛度的正负5%。同挡内各相导线弛度宜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弛度相差不应大于50mm;对于大跨越档导线的弛度误差应满足(1)条中的有关规定。 7、导线的在针式绝缘子上的绑扎应牢固可靠且符合下列要求: (1)直线杆:采用电力绝缘子时应固定在顶部槽内;采用通信绝缘子固定信号导线时,按设计规定处理; (2)直线转角杆:导线应固定在针式绝缘子转角外侧的通槽内; (3)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处出现角度; 8、35KV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或避雷线安装的防震锤,应与地平面垂直,其安装距离的误差不应大于正负30mm。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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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宁启1标电力专业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拉线安装 拉线安装 1、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700mm.。 拉线坑应有斜坡,回填土时应将土块打碎后夯实。拉线坑宜设防沉层。 2、当采用UT型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2) 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 (3) 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为300—500mm,尾线回头后与本线应扎牢; (4) 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统一; (5) 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得双螺母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 3、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条拉线的受力应一致。 4、采用镀锌铁线合股组成的拉线,其股不应少于三股。镀锌铁线的单股直径不应小于4.0mm,绞合应均匀,受力相等,不应出现抽筋现象。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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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交底部位 中铁十四局集团电气化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宁启1标电力专业 10kv临时电力贯通线 交底内容 接地装置敷设 接地装置敷设 一、一般规定 1.接地装置连接前应清除表面的附着物和铁锈。 2.避雷针安装前应先将接地装置敷设好,避雷针组立后应立即用引下线与接地装置焊接牢固。 3.远动系统电源输入端、信息通道接口处应配置相应的防雷元、器件。 二、主控项目 1.接地装置水平及垂直接地体所用的材料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接地体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表19.2.1-1和表19.2.1-2的规定。 表19.2.1-1 钢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最小规格 地上 种类、规格及单位 室内 圆钢直径(mm) 扁钢 2截面(mm) 厚度(mm) 角钢厚度(mm) 钢管管壁厚度(mm) 6 60 室外 8 100 交流回路 10 100 地下 3 2 2.5 2 4 2.5 2.5 4 4 3.5 注:电力线路杆塔接地体引出线的截面不应小于50 mm二、主控项目 ,引出线应热镀锌。 2表19.2.1-2低压电气设备地面上外露的铜和铝接地线的最小截面(mm) 名 称 明敷的裸导体 绝缘导体 电缆的接地芯或与相线在同一保护外壳内的多芯导线的接地芯 携带式设备用多股软绞线 铜 4.0 1.5 1.0 1.5 铝 6.0 2.5 1.5 --- 2.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除照明设备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的接地线。爆炸危险环境内与接地

2 干线相连的接地线应采用多股软绞线,其最小截面铜线应为4 mm 。易受机械损伤的部位应装设保护管。 3.接地装置水平及垂直接地体敷设的位置和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接地体埋设深度距地面不应小于0.6m。 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交叉跨越为R≤30欧姆,设备、终端杆为R≤10欧姆,变台杆为R≤4欧姆。 5.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应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置测试点。爆炸危险环境内接地或接零用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6.防雷接地的接地干线经人行通道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1m,且应采取均压措施或在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三、一般项目 8.接地线在与公路、铁路或管道等交叉及其他可能使接地线遭受损伤处,穿过墙壁、楼板和地坪处均应加套钢管和其他坚固的保护套管,钢套管应与接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9.明敷接地线及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间的距离应均匀,水平直线部分应为0.5~1.5m,垂直部分应为1.5~3m,转弯部分距转角应为0.3~0.5m,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应有补偿装置。明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涂油漆防腐。 10.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的接地干线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连,连接处不应少于两处。 11.供连接临时接地线用的连接板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在此处刷白色油漆后标以黑色记号。 12.接地体(线)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且双侧焊接; 3)圆钢与扁钢连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应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焊接接头除埋在混凝土中的外均应有防腐措施。 13.利用各种金属构件、金属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焊有金属跨接线。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与内接地螺栓连接,钢带及金属外壳与外接地螺栓连接。 交底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人签名 2009年12月 时间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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