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
审计失败的案例:麦科特欺诈上市审计失败案 背景资料:
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麦科特集团机电开发总公司,这是一家联营公司,四家出资者为麦科特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香港新标志有限公司和甘肃光学仪器工业公司。1994年更名为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1996年,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将其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麦科特集团。麦科特集团光学工业总公司占有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75%的股份。
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公司改制上市的有关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上市,需要达到以下条件:股份公司发起人至少为五家,连续三年盈利,资产要以历史成本计算,不能通过资产评估增加,否则就要按新设公司看待,需成立三年后才能申请上市。 造假事实:
不拥有厂房、土地和大多数设备的产权的麦科特(惠州)光机电公司,几乎不可能拥有巨额资产,也达不到上市条件。实际上,麦科特上市时亿左右的净资产规模,是一个从目标倒推而来的数字。 造假手段一:
将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在1993年11月8日至1998年12月18日 造假手段二:
1999年12月31日 造假手段三:
1999年12月31日 造假手段四: 造假手段五:
1994年6月18日和1998年7月5日
由此,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虚增亿元资产,正好等于其上市时所称其拥有的净资产数量。这正是实实在在的“空壳公司”。 第三方失职:
事件一:2000年春节后,麦科特集团公司有关人士及南方证券的唐胜成“要求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郑炳南增大对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值”,郑炳南授意其公司人员陈志红普提了进口机器设备一个百分点的成新率,从而使评估值又虚增了元人民币。
事件二:在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认为麦科特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华鹏被麦科特选定为上市业务的审计师后,作为华鹏会计师事务所的所长,吕润波出席过多次中介协调会。
在麦科特发行上市过程中,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广东大正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资产评估报告,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为其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法律意见书,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参与编制了严重失实的发行申报文件。
最终在2000年7月21日,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亿元净资产,向社会公开发行7000万新股,每股定价元,共募集资金亿元人民币,发行顺利成功。 问题分析:
1、如何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答: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下面四个方面:
(1)、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实质不同
会计责任是指: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而应负的直接责任。
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监督活动中,为揭露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重大错误和舞弊,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负有的更高层次的责任(因为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过程中按规范进行审计,就会大大降低甚至消除会计责任的危险)。
当会计报表出现问题时,在追究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的同时,要更加严格地追究作为高层次监督活动的审计责任。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
会计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会计报表项目的存在和发生、完整性、权利和义务、估价和分摊、表达和披露进行认定。
审计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总体的合理性、所列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所有权、估价、分类、交易截止和报表披露的公允性进行评价和判断。审计责任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履行会计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
(3)、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承担者不同
会计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主管、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
审计责任的承担者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合伙人。
(4)、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追究者不同
有权追究会计责任的部门包括:财政部门、部门、审计部门、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档案和司法部门。
有权追究审计责任的部门包括: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管理委员会、司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
2、导致注册会计师责任可能的原因有哪些
答:由于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本身的一些原因,比如专业能力、素质水平不够高,在执业过程中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或者由于违约、过失和欺诈等原因,致使客户或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那么,注册会计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注册会计师责任可能的原因有:
(1)、违约。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由于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申报表或违反了与客户订立的有关协议等。
(2)、过失。过失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缺少人们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是以其他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达到的谨慎为标准的。按其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普通过失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如:注册会计师未按特定审计的项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这就是一种普通过失。
重大过失是指连最基本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相关事务漠不关心,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是指根本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或没有按照准则的专业标准执行审计。
(3)、欺诈,也称注册会计师舞弊。欺诈是一种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以谋取自己的私利,明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假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哪些我国相对应的有哪些法律承担哪些责任
答: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被称为“经济警察”,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按轻重程度分,主要有以下五种:
(1)、违约责任。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的要求,如注册会计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等。
(2)、普通过失。一般是指没有严格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与谨慎,如注册会计师没有完全按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
(3)、重大过失。一般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最低限度的认真与谨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按照专业标准或专业标准的主要要求执行。
(4)、欺诈。通常指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故意错误行为。作案人具有不良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会计报表有重大错误却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推定欺诈。是指虽无故意欺骗或坑害他人的动机,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对注册会计师而言,执业中如果没有遵守公认的有关标准,则即使他并无诈骗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动机,仍然可以控告他犯有推定欺诈罪。
4、案例分析,近年审计失败分析
答:审计失败的六大诱因:
(1)、被单位的财务造假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大量的审计失败案例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造假是审计失败的最根本原因。近年来,资本市场存在太多的虚假和欺诈、甚至造假成风。2001年10月19日的中国报公布了近年来影响重大的十大财务造假案。其中一些案例中财务造假手段具有手续齐全、名目繁多、手段诡秘等特点。此外,我国对企业管理当局、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
责任者处罚的法律制度不健全,为一些企业猖狂造假留下了空间,使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更大,导致审计失败。
(2)、市场经济运行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与挂靠单位的脱钩改制不彻底
第一,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运行不规范。诸如各种不同经济成分和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并存,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交易类型、经济关系日趋复杂。特别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经济环境的瞬息万变,相关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相对滞后,资本市场上扰乱经济秩序、信用虚假、商业欺诈等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都将导致企业经营风险的加大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环境的严重恶化,甚至导致审计失败。
第二,会计师事务所与挂靠单位的脱钩改制不彻底。近年来接连爆发的审计失败事件,多数情况是在脱钩改制以前发生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案例显示,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与同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脱钩改制前后的连续几年均因参与会计信息虚假陈述而遭到证监会处罚。许多审计失败案例的涉案公司聘任的都是本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仍旧是脱钩改制前的老关系,这说明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钩改制。
(3)、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会计师丧失独立性
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审计收费。只有按规定的标准公开收费,杜绝或有收费,才能够保持审计独立性。目前,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奉行“食君之禄,分君之忧”的原则,上市公司的要求便是委托人的意愿,自然也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目标。每一份审计报告都是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讨价、还价的结果,委托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购买“审计”,注册会计师则为获取利益而承担风险进而丧失独立性。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审计市场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会计师事务所的无序竞争,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占有市场份额、保持客户,不惜降低审计收费,也导致审计独立性丧失。
第二,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混合经营。在目前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中,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同时为同一委托人提供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但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客户提供长期的管理或财务顾问服务时,由于没有恰当地安排审计小组成员,从而损害了审计独立性,同时,高额的非审汁业务收费很难保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独立性。
第三,会计师事务所经营混乱。一些事务所在经营过程中搞内部承包、收入分成,把客户、审计收入包给个人,出让事务所公章,事务所的个人收入与被审计单位紧密相连,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严重丧失。
(4)、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缺乏职业道德
对于者来说,注册会计师就是“不穿制服的经济卫士”,注册会计师就代表着客观、公正,但随着近几年审计失败案件的增多,注册会计师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大大下降,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受到投资者的怀疑。
(5)、执业注册会计师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关注
在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关注是降低审计风险、避免审计失败的有效途径,因为只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职业关注,才可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信息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遗漏或虚假陈述等问题给予重点关注,避免审计失败。
(6)、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不严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具有初步规模的独立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尤其是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的颁布,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起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从我国目前从业人员的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仅仅通过自觉遵守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松散,缺乏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或是即使存在一套科学、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不执行,形同虚设。
5、如何避免遭受法律责任
答:对注册会计师避免遭受法律责任的建议:
(1)、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的道德水平如何,是关系到整个行业能否生存和发展的大事。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首先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其次还必须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不但要熟悉会计、审计、法律、、企业管理的标准与实务,还应具备高水平的职业判断能力;第三要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审计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第四要严格遵循专业标准要求,可以使注册会计师通过实质性测
试把检查风险控制在理想水平。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审计风险,从而避免法律诉讼或在涉及的诉讼中保护注册会计师。
(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审计准则规定了审计工作应达到的质量水平,要想使审计工作真正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就必须实行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是会计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关键。如果一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不严,很有可能因为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的原因导致整个会计师事务所遭受灭顶之灾。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科学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并把这套制度推行到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和每一项业务,迫使注册会计师按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保证整个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
(3)、与委托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是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据以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应负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同。业务约定书具有法律效力,会计师事务所不论承办何种业务,都要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约定书,这样可以使注册会计师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议。
(4)、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在很多案件中,注册会计师之所以未能发现错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不
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情况即被审计单位的业务,仅凭对方有关的资料,就有可能发现不了错误。注册会计师如欲避免法律诉讼,必须慎重地选择被审计单位。一是要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这就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之前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情况有所了解,评价它的品格,弄清委托的真正目的,尤其是在执行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时更应如此。二是对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尤为注意。绝大部分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都集中在宣告破产的被审计单位。因此对那些已经陷入财务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注意。
(5)、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的财务损失。我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6)、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
当代社会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新问题、新方法、新制度大量涌现,注册会计师的业务领域也在不断地拓展和深化。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按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定,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保持和发展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现行各种有关规定和实务标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才能在审计执业中减少审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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