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实施手册
公司级入场安全教育
项目(厂):____________
实施部门:公司安全管理部
实施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范公司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因工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各单位必须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各单位应对当年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各单位、部门内部培训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做好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按程序文件《能力、意识和培训程序》规定执行)并进行登记。
4、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安全培训教育档案进行管理。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5、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6、三级教育结束后,由公司(分公司)统一命题组织受教育人员进行考试,每个作业工人必须考试合格(80分及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应补课补考,考试卷存档项目安全保证部,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必须与入场教育名单相符。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AQ-C1-18 培训主题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主讲人 地点 编号 培训对象及人数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培训目录: 一、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施工人员拥有的权力 四、施工人员的责任义务 五、建筑施工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 六、文明安全生产“十不准”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八、紧急电话 九、安全事故案例
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规定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3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3条规定 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刑法第114条规定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5、刑法第115条规定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6、刑法第187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产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2003年393号令)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
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至第四节 第一节施工现场 第1条: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2条: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
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3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4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5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第6条: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7条: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第8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9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人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人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10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11条: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12条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13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14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15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16条: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17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l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 第18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19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20条:X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人。 第21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22: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3条: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24条: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5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26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27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28条: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第四节季节施工 第29条: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30条: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31条: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第32条: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33条: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在开工或组织生产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否则不得施工。 2、开工和生产前所有施工生产项目均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施工现场中有毒品及危险品应妥善保管。 3、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4、施工现场应有适当的排水沟,与运输路交叉的深沟,应搭设安全有效的板桥和护栏。 5、在施工现场内,危险的孔洞、陡坡、深坑和交通要道,应设安全防护或标志,夜间有红灯示警。
6、施工现场的一切孔洞(如电梯井口、垂直运输卸料平台进出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采光井口、垃圾道口、伸缩缝、抗震缝等)、临边均应按标准设置有效防护。实行安全设施自检、互检、验收合格制度,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得使用。严禁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确因作业需要须临时拆除的须经现场生产负责人同意,并在作业完毕及时恢复被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 7、井架揽风绳应避免与电源线路交叉,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揽风绳不准绑在树木或电杆上,应设地锚,或按规定设预埋环。 8、高层、屋面、外檐作业时: ①高层主体施工不全密封的外架应按规定底层支搭3×6米双层锦纶安全网,每隔四层支3米外高内低安全平网及其它有效的防护措施。 ②建筑物出入口、垂直运输进料口、人行通道,均应搭设防护棚。 ③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应设隔离层。 ④高空作业应携带工具袋,使用的工具应随时装入袋内,严禁从高空往下随意抛掷材料工具。 ⑤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 ⑥清理安全网中杂物时,应在其下方设禁区,并设专人巡视,严禁人在网下通过。 9、拆除模板应坚持“五边”(即边拆、边运、边清理、边起钉、边垛),班组要做到活完脚下清。 10、在施工层超过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并高于20米时,应装设避雷设施。 11、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安全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取证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司机、电梯司机、信号指挥、锅炉工、机操工等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12、施工期间,工程内不得入住任何人员。 13、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安器达100%,电焊机必须安装专用漏电保护器。任何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机械检修前必须拉闸停电,电箱上锁,挂“禁止合闸”牌。 14、施工用电符合三相五线制,首末端有漏电保护器,工作零、保护零不相混。
15、各种架子防护齐全,三宝四口防护到位。 16、雨雪天气必须组织清扫现场路面和施工作业面后方可施工。 三、施工人员的权力 1、有权要求务工主体单位和总包单位提供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2、进场前和进入作业区域前,有权知晓、了解现场危害健康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有权要求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3、有对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4、遇到紧急情况有及时撤离的权利。 5、有权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并且在作业部位存在安全隐患、作业过程中威胁到人身安全时,以及在未配备相应且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情况下,有权拒绝进入(停止)现场作业。 6、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及获得劳动报酬、工伤社会保险和赔偿的权利。 四、施工人员的义务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2、出入现场必须服从门卫人员检查,主动出示出入证。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5、自觉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技能和相关规程并遵照执行。 6、严格按照要求保养、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发现失效及时更换或送修。 7、要有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在现场必须顾及他人的职业健康安全,做到“三不伤害”。 8、积极保护事故现场,按要求参加抢修,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五、建筑施工中的“三宝、四口、五临边、三违、三不伤害” 1、“三宝”是指建筑施工防护使用的安全网、个人防护佩戴的安全帽和安全
带。要坚持正确使用佩戴,可避免发生操作人员的伤亡事故,因此称为“三宝”。 2、“三违”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操作规程。 3、“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四口”是指在建筑施工的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①楼梯口:楼梯栏杆应随层安装,如果后安装,必须要采用二道钢管防护。 ②电梯口:采用1.2米高的钢制门或用钢管防护,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步(两层)并最多隔10米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③预留洞口: 洞口为25至50厘米,用钢丝网或盖板固定封死。 洞口为50至150厘米,用钢筋网封死。 洞口为150厘米以上的,四周设防护栏杆,中间挂平网。 5、“五临边”是指: ① 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的周边。 ② 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的周边。 ③ 各施工层楼梯口的梯段边。 ④ 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和上下跑道、斜道的周边。 ⑤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 临边的防护措施一般是在临边处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六、文明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 2、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身、光膀进入现场; 3、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4、不准在存在安全隐患部位作业; 5、施工架体未经验收不得使用; 6、不准在高处抛扔物料; 7、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8、不准使用枯木裂纹脚手板; 9、不准使用多功能小型机械,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在运转情况下,
不准维修与清理; 10、不准在各类架体上违章堆放物品,装修架每平米荷载不得超过200公斤,结构架每平米荷载不得超过270公斤。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1、专业工程师(工长)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缺一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罚款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罚款30元。无开工前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总工罚款200元。 2、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3、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罚款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罚款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罚款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罚款5元。 4、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队组负责人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罚款10-50元。 5、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5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队组500元。 6、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罚款30—100元,一个队中5人
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队组500—1000元。 7、高空随意乱抛材料每次对个人罚款100元,罚队组1000元。 8、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罚款50-100元。 9、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罚款20-50元。 10、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罚款20-50元。 11、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业等,罚款50-200元。 1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罚款100-500元。 13、对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100元。 14、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罚款20-50元。 15、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罚款50-100元。 16、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罚款100-500元。 17、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罚款100-500元。 18、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罚款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罚款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罚款100-200元。 19、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罚款100—200元。 20、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罚款100-500元。 21、分包队队长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本队人数10元/每人罚款。 22、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罚款。 23、专业工程师(工长)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罚款30元。 24、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罚款200-500元。 25、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对乱
倒垃圾者罚款50-100元。 2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罚款500-1000元。 27、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28、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29、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整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30、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 八、紧急电话号码: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999 交通电话:122 九、安全事故案例: 1、2006年2月21日四道口果品仓储用房及配送中心工程拆除临建用房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6人受伤。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该施工单位降低一级施工企业资质的处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暂扣期间停止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责成该公司立即对其在北京市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全面停工整顿;停止劳务单位河北省保定天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90天,并将其违法行为抄报给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2006年2月27日,地铁十号线十标工程,发生一起三人死亡事故。该施工单位在4号竖井进行土方吊运作业时,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钢丝绳短短断裂,运土料斗坠落洞底(落差约18米),将在井下施工的3名作业人员砸伤致死。依据相关规定停止该公司和该集团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90天,并记入建设行业不良信用系统;提请建设部降低该公司的企业资质;提请陕西省建设厅暂扣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个月,记入市建委不良信用系统;提请建设部吊销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3、2006年3月16日某公司工程触电事故。作业人员将移动式工具脚手架(长宽尺寸分别为3.6米和3.7米,钢管立杆最高点距地面6.46米)从厂房中门向北门移动时,导致立杆与10KV高压线接触,造成3人触电死亡。依据相关规定吊销总承包单位该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以工程合格款2%罚款;吊销专业分包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并处以工程合同款4%罚款;停止建设单位在北京方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个月,并将其行为记入建设行业不良信用系统。 4、2006年5月26日北化商业及居住区北区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建设单位北京某有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北京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不具备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活动,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北京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万的行政处罚。 5、2006年5月4日,北京阜外大街22号办公楼拆除工程在施工时将地下电缆挖断,造成多栋居民楼停电。 建设单位北京某有限公司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北京某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施工,且未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较低。依据有关规定对某北京有限公司罚款一万元;暂扣某北京某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60天,暂扣期间停止其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资格。 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以上事故进行处理的同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姓名 序号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姓名 序号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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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AQ-C1-18 培训主题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主讲人 地点 编号 培训对象及人数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培训目录: 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二、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的安全基本要则 三、电器安全使用须知及防触电措施 四、施工防火消防知识 五、机械安全使用须知及预防机械伤害措施 六、起重机械安全须知 七、高空作业防护及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 八、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 九、工伤事故案例集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 十、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业卫生知识 十一、环境保护
培训内容: 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劳动纪律,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积极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发现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 5、正确识别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所使用的机械、电器发生故障,须由专业人员检修,严禁擅自乱动。 6、遇有安全隐患应主动整改消除,待消除后方才上岗作业,如无能力消除须报告班长或现场管理人员组织整改,严禁冒险蛮干。 7、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听从指挥,按规定路线疏散,并积极参加抢险。接受应急救援相关培训,树立应急意识,能够积极响应。 二、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的安全基本要则: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现场前必须了解现场的危险并学习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 3、进入现场前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4、进入现场,必须了解现场的平面、竖向布置和通道、出口情况,随时注意安全标志提示。 5、进入现场,严禁饮酒。 6、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抛扔物品、严禁随地大小便。 7、严禁私自拆除、挪动现场安全装置、设施。 8、严禁动用本人职责范围外的任何机械、器具和工具。
9、现场严禁攀爬、跨越障碍、围栏、沟渠孔洞、防护设施、机械或电器设备。 10、严禁进入无照明、无防护和不熟悉的区域进行冒险尝试和超自身能力的尝试。 11、严格遵守现场作息时间,进行必要的工间休息,身体不适必须休息。 12、施工前应根据班前讲话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巡视,消除事故隐患,确认工作环境安全。 13、施工过程中、完工后应保持场地干净整齐,道路通畅,防护到位,所有防护必须经过上级管理部门、人员书面批准,禁止私自拆除,临时拆除的防护按要求及时恢复到标准状态。 14、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班前讲话时,履行参会人员实名制签字手续,并进行会议内容确认。 三、电器安全使用须知及防触电措施 1、电器连接、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操作。 2、工地必须达到完全的漏电保护配置,严禁使用零件、漏电保护装置有故障的电器用具,更不可蓄意破坏。 3、严禁在地下管线不明的地方进行挖掘,电器用具用完必须关掉电源,电缆线应随时吊挂。 4、上岗前必须配(穿)带好个人防护用具,三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即:首末端有漏电保安器、工作零、保护零分开使用。 5、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 6、装修工程使用四级配电,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流动电箱。三级保护,即:总电箱、开关箱和流动电箱有漏电保护器,工作零、保护零分开使用。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漏电保护器。 7、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安器,机械设备必须每台有漏电保安器。 8、碘钨灯高度不得低于1.5米。 9、地下室、楼梯和潮湿地方,照明用36V低压照明,其它照明必须通过漏电保安器。
10、外电线路沿墙应挂平直,架空线路要求平直用瓷卡固定,不准乱接乱拉。 四、施工防火消防知识 1、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必须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 2、加强对财务、库房、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并制定专人负责重点管理。 4、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火灾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准,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准,并经常检查 、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准,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 7、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8、氧气瓶、乙炔凭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0、易燃燃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确保施工安全。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安全网必须干净整洁,不得出现破损等现象。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经保卫部门批准后可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3、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及“电热毯”取暖和“热得快”烧水; 14、食堂使用的液化气罐应在正规的液化气站罐装,不得私自倒气,无气时不得在罐底加热。 五、机械安全使用须知及预防机械伤害措施: 1、未经验收不得使用,所有机械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2、不得使用没有安全防护的机械设备。 3、不得将手靠近旋转的机件,锯木料时,应用推料杆。 4、使用手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的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更换。设备专岗专用,及时维护保养。 5、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6、必须遵守各项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7、所有机械设备的传动装置必须安装防护罩,电锯有分料器、挡板等安全防护装置,并齐全可靠。 8、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工完场清。
9、机械检修必须拉闸停电,配电箱上锁,钥匙由修理人员保管。 六、起重机械安全须知: 1、起重机械司机、信号、挂钩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 2、禁止人员进入起重运作操作范围。 3、严禁超重起吊。 4、信号要明显准确。 5、使用适当的捆扎方式(找好荷载重心,缚牢荷载,索具夹角小于60度,正确指挥,稳当起吊,使用牵索,防止摇摆),保证索具完好(检查索具是否有爆裂损坏)。 6、确保吊卸物落放稳固(不可在建筑物或料台边缘卸载物料)。 7、散料必须使用封闭容器调运,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七、高空作业防护及预防伤亡事故的措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部分) 一、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是坠落高处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四、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五、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体格检查。 六、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维修。 七、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需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及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和余料及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和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八、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凡有障碍物均应及时清除,遇有六级以上的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台风、暴
雨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高处作业中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采取避雷措施。 九、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时,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防护棚及脚手架在搭设及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十一、攀登与悬空作业的防护: 攀登用具的构造、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重量超过荷载要求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悬空作业要有立足点,并视具体情况配备安全网、搭设脚手架,在无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进行窗口作业无外脚手架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易滑、硬底及拖鞋操作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米。 八、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 1.安全帽使用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正安全帽。 (2) 必须扣好下颌带。 (3) 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坏,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如果发现帽壳与帽衬有异常损伤、裂痕等现象,水平垂直间距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能使用。 (4) 安全帽使用期限: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塑料的不超过二年半;玻璃钢(维沦钢)的不超过三年半。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抽查测试。 (5) 选用与自己头型合适的安全帽,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5-50mm的空间。有了这个空间,才能形成一个能量吸收系统,才能使冲击分布在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减轻对头部的伤害。 2.安全带的使用保管 (1) 超过2米高处作业,须系安全带。 (2) 新使用的安全带,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安全带在实际使用中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安全带长度一般在1.5-2m,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
(3)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4)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要防止日晒雨淋。 (5) 存放安全带的位置要干燥、通风良好,不得接触高温、明火、强酸等。 (6) 使用频繁的安全带,要经常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使用期为3-5年。 3.施工生产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应及时维修(护)、保养、报废、更换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设施。 4.必须使用合格的防护用品,凡不具备“三证”的防护用品一律不允许使用。 5.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6.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高处作业人员应合理佩带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7. 电焊工作业,穿帆布工作服、戴绝缘手套、配防护面罩;电工作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架子工作业穿防滑鞋。;剔凿作业人员戴防护眼镜;木工机械作业人员戴耳塞;搅拌站作业人员配戴口罩;起重信号指挥工穿醒目的工作服;混凝土工穿胶鞋、戴绝缘手套。 九、工伤事故案例及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教育 一、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乱窜和使用电梯逃生,要顺着安全通道走。逃生有浓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爬着或贴近地面走。 二、一般烧伤,去掉不在受伤部位的任何紧身衣服,以最快的速度用冷水冲洗受伤部位,直到伤口不感到疼痛和灼热。 三、断指或断手要用纱布包好放在塑料袋里(不要清洗和处理)。然后将装有断指或手脚的塑料随伤者一并送往医院,进行修复手术。 四、事故紧急处理: ①创伤性窒息:常见于施工中的塌方。在胸部挤压瞬间受伤者声门突然紧闭,气道和肺内空气不能外溢,胸腔内压力聚升,迫使静脉血液挤向外周,引起
头肩部、上脑部毛细血管破裂,血液外溢、造成点状出血。有钢筋或木棍等锐利器械刺入胸部时,绝对不能拔出,以免大出血,使伤情进一步恶化,可以用毛巾固定住刺入物,等待救援。 现场处理:如果伤员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人工胸外心脏按压和辅助呼吸抢救;呼吸困难者给予氧气吸入;胸部其他损伤予以相应处理;根据具体情况,边抢救边转运,迅速转往医院,进一步诊治。 ②颅脑损伤:常见于施工中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现场处理:尽快脱离危险场地,以免再发生损伤。在移动昏迷的颅脑损伤伤员时,应保持头、颈、胸在一直线上,不能任意旋曲;解除呼吸道梗阻;制止活动性出血;有条件可输液以纠正休克;防止现场伤口污染。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③严重骨折:常见于施工中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或挤压所致。 现场处理:对伤者,应初步检查伤情,不要搬动摇晃;去除伤者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采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扎、固定;注意固定颈部、胸腰部脊椎,搬运时保持动作一致平稳,避免脊柱弯曲扭动加重伤情;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④电击伤的抢救:对于触电者的急救应分秒必争。发生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非常危重,这时应一面进行抢救,一面紧急联系专业救护机构,就近送病人去医院进一步治疗;在转送病人去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不能中断。 A.拉闸断电,然后施救。无法关断电源时,可以用木棒、竹杆等将电线挑离触电者身体。如挑不开电线或其他致触电的带电电器,应用干的绳子套住触电者拖离,使其脱离电流。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胶运动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触电者,不能因救人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 B.若伤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应让伤者就地平卧,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防止继发休克或心衰。 C.伤者丧失意识时要立即叫救护车,并尝试唤醒伤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卧解松衣扣,通畅气道,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应立即作胸外心脏按压。
D.若发现其心跳呼吸已经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等复苏措施(少数已证实被电死者除外),一般抢救时间不得少于60-90分钟。直到使触电者恢复呼吸、心跳,或确诊已无生还希望时为止。现场抢救最好能两人分别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按压,以1:5的比例进行,即人工呼吸1次,心脏按压5次。如现场抢救仅有1人,用15:2的比例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即先作胸外心脏按压15次,再口对口人工呼吸2次,如此交替进行,抢救一定要坚持到底。 E.处理电击伤时,应注意有无其他损伤。如触电后弹离电源或自高空跌下,常并发颅脑外伤、血气胸、内脏破裂、四肢和骨盆骨折等。 F.对电灼伤的伤口或创面不要用油膏或不干净的敷料包敷,而用干净的敷料包扎,或送医院后待医生处理。 ⑤中暑的急救:中暑是因高温环境而发生的一组急性疾病。 现场处理:轻症中暑要及时转移至阴凉通风处安静休息并补充水、盐,常数小时内恢复。重症中暑要及时转移至阴凉通风处,采取降温、输液、对症。 ⑥急性中毒:是指短时间内大量毒物进入人体后突然发生的病变,是威胁生命的急症,应争取尽快确诊并迅速给予紧急的处理。 现场处理:迅速撤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若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若呼吸困难,给输氧(如有适当的解毒剂,立即服用)。若食入的是非腐蚀性化学品,则应首先饮水催吐;若食入的是腐蚀性化学品,则应饮牛奶或蛋清以保护胃粘膜;若食入石油产品,不能催吐。 ⑦苯中毒应急措施: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口服中毒者洗胃处理。 ⑧食物中毒应急措施:及早识别食物中毒;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发生群体中毒(多人中毒)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报告,同时向当地\"120\"急救中心呼救;重症病人送医院进一步急救或进行特殊的或特效的抗毒治疗。 十、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业卫生知识 一、公司范围施工作业可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及职业病 1. 尘肺:水泥尘肺 、电焊工尘肺
职业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甲醛中毒 2.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 、手臂振动病 3. 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 4. 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5.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 二、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 1.尘肺预防控制措施: (1) 进行湿式作业,喷雾洒水,防止粉尘飞扬,保持场地潮湿。 (2) 作业场所保持良好通风,要尽量在粉尘发生源的上风向操作。 (3) 粉(烟)尘作业人员应配备、使用防护用品,戴防尘口罩,防止或减少粉尘进入呼吸道。 (4) 进行宣传教育,认识粉尘对健康的危害,调动各方面的防治尘肺病的积极性。 (5) 定期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体检,监控作业环境中粉尘的浓度和督促改进。 2.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 采用无毒或低毒的原料,溶剂来代替苯,如喷漆中用甲苯代替苯或改用无苯稀料。 (2) 作业场所保持良好通风,要尽量在尘毒发生源的上风向操作。 (3) 作业人员应配备、使用防护用品,戴防护口罩,防止或减少有毒气体进入呼吸道。 (4) 进岗前要接受防毒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5) 有毒作业场所严禁吸烟、进食和放置个人生活用品。 3.物理因素导致职业病——(中暑)预防控制措施: (1) 合理安排夏季施工的作息时间,应尽量避免在气温高峰期安排露天长时间作业,并注意劳逸结合。 (2) 夏季露天作业人员应穿着棉制、透气性好、颜色浅的衣物。 (3) 做好防暑降温饮品的供应。 (4) 定期进行体检。
4.物理因素导致职业病——(手臂振动病)预防控制措施: (1) 消除或降低振动源。 (2) 消除减少振动的传播,如隔振、阻尼。 (3) 定期进行体检。 5.职业性皮肤病预防控制措施: (1) 尽量避免人体接触车用油料,在维修、保养车辆时,尽量不用汽油洗手。若必须接触车用油料,应先在皮肤裸露部位涂搽皮肤防护剂。 (2) 加强个人防护,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并经常清洗衣物,保持清洁。 (3) 作业场所应注意通风、排气,降低工作场所烟尘的浓度。 (4) 工作结束后及时用肥皂水或其他清洁剂清洗污染过的皮肤和衣物。 (5) 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病情,及早治疗。 6.职业性眼病预防控制措施: (1) 为避免弧光对人体的辐射,不得在近处用眼睛直接观看弧光或避开防护面罩偷看;多台焊机作业时,应设置不可燃烧或阻燃的防护屏;保证工作场所的照明,消除因焊缝视线不清先点火后戴面罩的情况发生;不得任意更换滤光片色号。 (2) 作业场所应注意通风、排气,降低工作场所烟尘的浓度。 (3) 作业人员应配备、使用防护用品,戴防护眼镜、面罩。 (4) 按规定组织危害作业人员体检,及早发现,及早治疗。 7.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预防控制措施: (1) 控制和消除噪声源,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噪声的设备。 (2) 采取隔振措施,在机器的基础和地板、墙壁联结处设减振装置,如胶垫、沥青等。 (3) 卫生保健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对于生产场所的噪声暂时不能控制,或需要在特殊高噪声条件下工作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有效措施。如耳塞、耳罩,隔声效果可达30分贝左右。 (4) 对强噪声作业的工人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发现听力损伤,及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对参加噪声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就业前体检,凡有听
觉器官、心血管及神经系统疾患者,不宜参加有噪声的作业。 (5) 对有噪声的作业工人要合理按排休息时间,如实行工间休息,经常监督检查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 十一、环境保护 1、严禁在现场焚烧处理废物。 2、如有燃料、润滑剂、化学品漏泄及时报告处理。 3、化学品远离水源。 4、保证化学品容器贴上正确标签。 5、尽可能控制施工扬尘产生。 6、废水排放前应进行沉淀。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实施手册
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
项目(厂):____________
实施部门: _______班组
实施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AQ-C1-18 培训主题 培训部门 或召集人 培训时间 主讲人 地点 编号 培训对象及人数 记录整理人 学时 培训目录: 1.土方施工入场安全教育 2.基础施工入场安全教育 3.砌筑工入场安全教育 4.钢筋工入场安全教育 5.混凝土工入场安全教育 6.焊工(电、气)入场安全教育 7.模板工入场安全教育 8.临时用电工入场安全教育 9.架子工入场安全教育 10.油漆工 11.塔吊司机、起重工 12.信号工、挂钩工
培训内容: 1.土方施工入场安全教育 一、土方开挖遇到电缆或其他埋设物时,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上报。 二、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挖土时应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挖坡脚或采用掏挖的方式。 三、不得在围墙、电杆以及堆放材料的周围进行土方开挖作业。 四、土方开挖必须按规定进行放坡或设置支撑。 五、土方边坡发现有裂缝或有坍塌的可能应立即停止开挖作业,土方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作业面并及时上报处理。 六、在挖土边坡临边堆土或堆放材料或者移动施工机械必须与土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 七、土方开挖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作业。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机械任何部位必须与输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八、电缆两侧一米的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挖土,而应采用人工挖土。 九、机械挖土的工作半径内不得有人工作。 十、挖土机不得进行掏挖作业。 十一、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以上或虽然深度不足5米但地质情况较复杂的)土方开挖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随意施工作业。 十二、深基坑(槽)开挖必须设置有效排水设施。 十三、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必须设1.5米高护栏。 十四、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十五、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十六、拆除固定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十七、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必须完好无损。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处打夯,不得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十八、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十九、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板应站在侧面。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2.基础施工入场安全教育 一、桩机施工遇有大雨、大雾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二、当风速超过七级或有强台风警报时,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加设揽风绳,必要时将桩机放倒地面。 三、桩机周围5米内应无高压线。与现场输出线路间的距离也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四、各种管桩堆放应符合安全要求,用桩时严禁从桩堆测面或底部抽取管桩。 五、利用桩机吊装时,桩机正面与桩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4米,侧面与桩的距离不得大于2.5米,以避免桩机吊桩时发生倾覆。 六、起吊2.5米以上混凝土预制桩时,必须将桩锤落在底部,待桩吊近后,才可提升桩锤。 七、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同时进行。 八、桩入土3米以上时,严禁利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校正桩的倾斜度。 九、雨季施工,桩机应安装避雷器,遇有雷电天气时,人员必须远离桩机。 十、桩机在吊桩和锤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十一、桩机作业后,应将桩锤下降底部,严禁在非作业时将锤悬挂于空中。 十二、人工挖孔桩采用装设起重超高限位器的电动提升设备,钢丝绳、卷扬机、滑轮等应符合要求,卷筒应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十三、人工挖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米时,每天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并设置送风装置。 十四、井内应设置防水电缆和防水、防爆灯泡的照明设施。 十五、井内的抽水设施应采用专用防水电缆。 十六、挖孔桩第一节护壁应高出地面25厘米,且孔周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十七、挖孔桩必须设置应急爬梯以及可靠的联络信号。 十八、挖孔桩内应设置安全防护半圆板。 十九、必须设置作业人员上下的专用吊笼。 二十、挖孔桩周边1米内不得堆放挖土以及淤泥杂物,周边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二十一、在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10米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必须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二十二、每天作业完成后以及暂停施工的桩孔必须加盖盖板封闭孔口。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3.砌筑工入场安全教育 一、人工运输砖、石等砌筑材料不得采用抛掷的方法。 二、采用起重机械运输材料必须使用箱笼,不得采用捆扎或直接放置在板上吊运。 三、砌筑材料堆放不得过高,基坑边1米内严禁堆放。 四、砌体超过1.2米时,应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4米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搭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搭设护栏和挡脚板、安全网。 五、脚手架上堆放砌筑材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标准值。堆砖高度不得超过三层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两人。 六、严禁站在被砌筑墙顶上作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作业。 七、严禁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上垫高操作,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的墙上砌筑。 八、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 九、砍砖时,应面向操作,防止碎砖跳出伤人。 十、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4.钢筋工入场安全教育 一、钢筋扣工区不得设在有高压电线的附近。 二、钢筋的切断、配料、弯曲等作业不得在高处操作。 三、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四、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五、搬运钢筋时人员应协调配合,互相呼应,应防止钢筋碰撞障碍物或电线,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六、吊运钢筋时,长短应统一,不得吊运长短不一捆扎在一起的钢筋。 七、严禁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 八、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脚手架上严禁放置工具、箍筋或短钢筋。 九、高处(2m或2m以上)绑扎梁钢筋、安装钢筋骨架,不得站在楼板或墙上操作,必须在脚手板上操作,临时应搭设防护栏杆。绑扎柱钢筋,不得站在钢箍上绑扎,不得将木料、管子等穿在钢箍内作为绑扎支架。 十、绑扎筒式结构(如烟囱、水池等),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操作或上下。 十一、钢筋骨架不论是否固定,不得在其上行走,禁止从柱子钢筋箍上、下。 十二、应避免在高空修整、扳弯粗钢筋,必须操作时,应系好安全带,选好站位进行操作。 十三、在深基础或夜间进行钢筋绑扎施工需要移动照明时,必须选用低压安全电源,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十四、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作业,预防雷击钢筋伤人。 十五、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搭设安全网。柱筋在4m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十六、各种钢筋加工设备应由专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上机操作。 十七、钢筋冷拉机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和装设防护栏杆、警告标志。 十八、钢筋冷拉机作业区内禁止停留人员。 十九、各种钢筋加工设备严禁以小代大超负荷运行。 二十、钢筋加工设备严禁采用倒顺开关。 二十一、钢筋加工设备的传动部位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罩。 二十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二十三、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二十四、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m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2.钢筋机械 ①切断机 A.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B.切断钢筋禁止超过机械的负载能力。切断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应用高硬度刀片。 C.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D.切断机应设放料台,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消除刀口附近的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②调直机 A.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B.钢筋装入压滚,手与滚筒应保持一定距离。机器运转中不得调整滚筒。严禁戴手套操作。 C.钢筋调直到末端时,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D.短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③弯曲机 A.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开错。 B.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C.调头弯曲,防止碰撞人和物,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5.混凝土工入场安全教育 一、混凝土浇筑时,振动棒操作人员必须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
电。 二、用混凝土输送泵浇灌混凝土时,混凝土输送管严禁直接架设在外脚手架上。平面敷设时必须放置在具有一定缓冲能力的物体上(废轮胎)。 三、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须牢固,输送前必须试送,检修必须卸压。严禁使用破损、裂纹的管道、接头、阀门。 四、混凝土振捣设备的电源必须作接零保护。 五、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帮上操作。 六、浇灌框架、梁、柱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七、用小车运送混凝土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距离,不准抢道、超车。卸料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脱把,防止翻车伤人。 八、在2米以上高处浇筑过梁、雨棚、小平台等,不得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安全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钩。 九、用井架运输时,小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前后要挡牢,稳起稳落。 十、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下坠。 十一、不得在混凝土养护窖(池)边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窖盖板和地沟孔洞,防止失足坠落。 十二、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灌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要严密牢固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6.焊工(电、气)入场安全教育 一、所有焊接设备必须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一、二次接线端子板完好且有保护罩,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二、露天作业现场的电焊机必须设防雨装置,并备有消防器材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三、焊接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木材等易燃物品。 四、接地线和手把线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床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或铁轨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Ω。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五、电焊机一次线(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电焊把线)不得超过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其他做回路地线 六、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入地下。 七、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带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绝缘鞋、雨天不得露天施焊。 八、焊接作业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触电、高处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 九、普通电焊机(交流弧焊机)必须装设二次降压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电源控制装置必须使用自动开关,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十、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严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十一、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在容器内焊接时,容器上必须有进、出风口,风口外设置通风设备;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接时,应两人轮流作业,外面一人作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塑料的内容内焊接。 十二、高空焊接或切割的,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十三、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十四、严禁使用破损的电焊把钳或有破皮的电缆,电焊把线必须采用专用电缆,且接头不得超过三处。 十五、对焊机的操作把手必须绝缘良好,操作人员站在绝缘垫上进行作业。 十六、严禁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十七、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放置在高低压线路下或变压器旁。 十九、气焊气割时,氧气表、乙炔表、减压阀、回火阻止器必须齐全有效。 二十、氧气瓶、乙炔瓶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使用时二者之间距离不小于10米。 二十一、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二十二、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二十三、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二十四、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二十五、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二十六、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二十七、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二十八、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二十九、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三十、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三十一、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三十二、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三十三、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7.模板工入场安全教育 (1)模板安装: ① 模板运输时应双人抬运或传递,严禁抛扔。 ② 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 ③ 作业时使用的工具应随时放进工具箱内,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④ 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工具随时入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⑤ 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在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⑥ 成品、半成品、木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存放,码放高度不超过1.5m。 ⑦ 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三清”,及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模板有预留孔洞时,应在模板安装后,将洞口盖好 (2)模板安装: ①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大量模板材料。 ②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③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设计。 ④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梁底模、墙面、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不准站在柱模板上作业和在上行走。 ⑤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的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⑥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⑦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5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粱模应搭设临时操作平台,安装、吊装模板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上工作,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吊物。 (3)模板拆除: ①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未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架。 ②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③ 拆模板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设专人指挥,作业区内,禁止非操作人员入内。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非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④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⑤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⑥ 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严禁留有无撑模板、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堆放整齐,防止作业人员因扶空、踏空而坠落。 ⑦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4)大模板存放 ① 大模板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区堆放,各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不得存放在松土和坑洼不平的地方。 组合钢模拆除时上下应有人接应,模板随拆随运走,严禁从高处抛掷下。 ② 各种类型大模板,应按设计制造。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和螺栓的工具箱。出厂前应认真检查,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③ 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下部应垫通长方木。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篮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 ④ 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模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内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⑤ 外墙壁板、内隔墙板应防止在金属插放架内,下端垫通长方木,两侧用木楔楔紧。插方架的高度应为构件高度的2/3以上,上面要搭设30厘米宽的走道和上下梯道,便于挂钩。 ⑥ 现场搭设的插放架,立杆埋入地下50厘米,立杆中间要绑扎剪刀撑,上下水平拉杆、
支撑和方垫木必须绑扎成整体,稳定牢固。 ⑦ 靠放架一般宜采用金属材料制作,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的验收。内外墙板靠放时,下端必须压在与靠放架相连的垫木上,只允许靠放同一规格型号的墙板,两面靠放应平衡,吊装时严禁从中间抽吊,防止倾倒。 6.木工机械 (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拆除。 ②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③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埋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④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⑤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⑥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⑦ 清理机械台面上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⑧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⑨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2)平刨 ①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罩。 ②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③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④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⑤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⑥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⑦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⑧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背不得小于10mm。 (3)压刨 ①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②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周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③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④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⑤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4)圆盘锯 ①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②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③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④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⑤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⑥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⑦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⑧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8.临时用电工入场安全教育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工程特点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由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以及所有电气设施设备的安装、拆除、修理和维护由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资质的专业电工进行。 三、一切设施和设备必须与高、低压线路保持一定安全操作距离,对于小于安全操作距离的必须搭设封闭式防护设施或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四、安全操作距离不能满足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五、严禁在高、低压线路下方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六、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SN-S保护接零(三相五线制)系统。
七、工作接地一般不得大于4Ω,重复接地不得大于10Ω。 八、所有用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或机械设备的金属构架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九、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做负荷线,保护零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 十、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和熔断器,且必须单独设置,任何情况下不准改变用途,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而且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十一、所有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十二、施工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三级配电一总配电箱(第一级)、分配电箱(第二级)、开关箱(第三级);两级保护——总配电箱处的第一级漏电保护、用电设备开关箱的第二级漏电保护。 十三、“三相五线制”的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配电箱。 十四、专用保护接零线的截面积与工作零线相同,且不得小于干线截面积的50%,其机械强度必须满足线路敷设方式的要求(架空敷设不得小于10㎜2的铜芯绝缘线)。 十五、动力线路可装设短路保护;照明及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线路必须装设过载保护。 十六、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其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十七、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十八、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十九、配电装置必须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保护的规定。 二十、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使用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准用证并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注册备案的产品。 二十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二十二、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控制装置、保护装置不得有卸陷、破损,否则必须更换。 二十三、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保护零线接线端子,且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与保护零线端子作电气连接。 二十四、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必须进行标记。 二十五、配电箱、开关箱的材质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毫米,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 二十六、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门、锁,且能防雨、防尘。 二十七、配电箱、开关箱的导线进出口必须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且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二十八、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二十九、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三十、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应按规定分路设置。 三十一、现场施工照明灯具外壳应做接零保护,照明线路严禁采用绞织线。 三十二、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供电。 三十三、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或潮湿作业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三十四、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承,用专用电杆(水泥杆)或沿墙架设,严禁将供电线路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三十五、引入高层建筑内的供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施工层的供电线路应用电缆沿管井、电缆井、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少于一个绝缘支承点。
三十六、室外供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4米。电缆线路可放宽为3M,但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安全通过。过通车道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6米。 三十七、室内供电线路的安装高度不得小于2.5米,并应保证人员正常活动不能触及供电线路。 三十八、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三十九、凡有接驳口及外绝缘层有明显机械损伤的电缆,必须按架空规定敷设。 四十、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四十一、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四十二、电缆必须使用五芯电缆,严禁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四十三、开关闸具和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9.架子工入场安全教育 一、搭设前,对钢管与扣件进行挑选、严重锈蚀、薄壁、弯曲、裂纹的杆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裂缝、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得使用。 二、脚手架的搭设必须依照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作业必须由取得地方政府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资质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四、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方可上岗作业。 随身工具应在人员移动前或使用后放置在工具袋内,扳手须用系绳拴住,以免掉落伤人。 五、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时掉落。
六、搭设和拆除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和警戒人员。 七、大雾、雨天和6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脚手架上的高处作业,雨天之后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滑措施。 八、脚手架与高压线路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或搭设隔离防护架。 九、钢管脚手架的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或在雷暴较多的地区施工时,应安设防雷装置。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十、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满足设计确定的载荷要求。且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 十一、较重的施工设备(如电焊机等)不得放置在脚手架上。严禁将模板支撑、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十二、架上作业时,禁止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和连墙件,因作业的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和连墙点时,必须取得施工主管和技术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十三、严禁将拆卸下的杆部件和材料向地面抛掷。 十四、脚手架基础必须坚实、平整,且有排水设施。 十五、搭设时,脚手架立杆、大小横杆以及防护栏杆的间距、步距以及垂直度必须符合施工方案或规范的要求。 十六、搭设时,必须按规定设连墙杆、剪刀撑和支撑。高度在24米以下的脚手架与建筑物间的连结可采用拉筋加顶撑的方式,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高度24米以上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十七、连墙件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十八、连墙件应靠近脚手架主节点设置,不得偏离主节点300毫米。 十九、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得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米。 二十、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且必须设置不高于地面20厘米的纵向和横向扫地杆。 二十一、施工层脚手架铺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且绑扎牢固,保持平整。 二十二、搭设时,脚手架必须设有供操作人员上下的阶梯、斜道、严禁施工人员攀爬脚手架。 二十三、搭设时,相邻立杆的接头应错开,并布置在不同步距内,其接头距大横杆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 二十四、立杆与大横杆相交处(主节点)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且严禁拆除。 二十五、立杆的连接只可在顶层顶步采取搭接的方式,其余则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二十六、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米;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二十七、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且不少于两个旋转扣件固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二十八、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但必须超过施工作业层一步架。 二十九、脚手架首层应满铺脚手板进行封闭,且每隔4步架应用脚手板封闭。 三十、所有铺设脚手板的部位也必须设置18厘米高的踢脚板。 三十一、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 三十二、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进行封闭。 三十三、脚手架应设置上下通道,通道两侧必须设置剪刀撑。
三十四、脚手架上严禁搭设卸料平台,也不准许脚手架联结。 三十五、严禁将外径不一致的钢管混合使用。 三十六、脚手架搭好后,必须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遇台风、暴雨,以及使用期较长时,应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出现的不安全隐患。 三十七、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旱作业。 三十八、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10.油漆工 (1) 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 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 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 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 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经典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8) 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 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
对人。 (10) 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11.塔吊司机、起重工 (1)塔吊司机 1 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2 必须在佩有指挥信号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3 严禁酒后作业。 4 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 5 严禁执行“十不吊”管理规定。 6 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7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点开始,推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秒,直到最高挡。 8 被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范围。 9 起吊重物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0 严禁重物直接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11 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2 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3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值时,实际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作业。
14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15 起吊卷扬机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在起重作用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6 凡是回转机构带有闭式自动装置的塔式起重机,在停止操作后,实际必须搬开手柄,松开制动,以便起重机能在大风吹动下顺风向转动。 17 当周边障碍物,不允许吊臂处于自由旋转状态时,应设置地锚与吊钩锁定。 18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9 严格执行群塔作业防砸撞措施。 20 塔吊顶升平台上、大臂上、平衡臂上禁放任何浮放物。 21 严禁从塔吊上面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2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碍操作的物品。 23 塔吊驾驶室内必须配置灭火器材。 24 在无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加油保养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5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吊装作业:A.遇有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和施工作业面有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时。B.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C.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D.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26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照明。 27 停机后,必须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箱总闸,关好操作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2)塔吊拆装工 1 拆立塔吊前要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 2 拆立塔吊时,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地面设置警戒区,并有明显标志,现场派专人监护。 3 作业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链条、卡坏、吊钩、板钩、耳钩等各种吊具和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 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 5 安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件不得安装。 6 起重同一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绑扎或吊重物。 7 塔尖安装完毕后,必须保证塔身平衡,严禁只上一侧臂就下班或离开安装作业现场。 8 拆除和安装塔吊附着前,应先检查附着平台与结构和塔身拉接是否牢固后在上平台作业。 9 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牢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10 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种部件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 11 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需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修理,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12 顶升到规定只有行走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后在继续顶升。 13 顶升作业时,必须经塔机出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严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 14 塔吊在顶升拆卸时,严禁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5 塔机在顶升拆卸时,不得在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现场。 16 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是否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左右操纵杆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17 所有拆装和指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18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除作业,作业时突然遇到风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19 塔吊安装后,在无负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其高度的2‰。 20 附着时应用经纬仪检查塔身垂直,并用撑杆调整垂直度,其垂直偏差不得超过2‰。 21 无论顶升或下降,必须保证顶升横梁上的各靴与顶升块用安全楔锁紧,以免挂靴脱落造成危险。 22严禁有塔吊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12.信号工、挂钩工 1 起重司机、信号工、挂钩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 2 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3 严禁将不同种类或不同型号的索具连在一起使用。 4 信号工正确选择指挥位置,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 5 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做挂钩工。 6 作业中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好专用标志服装,严禁酒后作业。 7 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建、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 挂钩工必须服从信号工的指挥。
9 吊绳的挂设不得影响吊钩保险装置,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拉重物。 10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村55垫,用套索。 11 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卡环锁紧吊绳。 12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3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4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5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16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7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护。 18 捆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19 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 20 当吊装构件、设备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21 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之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补焊、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22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2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A.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B.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C.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D.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绳直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24 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有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本班组岗位责任,工作内容,劳保用品的使用,作业区域主要危险源:(由项目自行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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