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主它是随着网络的蓬勃发展、网络民主的遍地开花而自然而然产生
通常大家都认为媒体掌握着话语权,站在一个操控者地位,但媒介有时非但不能掌握操控权,反而可能被收视率、政商界的技术手段等各种因素控制。在大众媒体环境中,媒体操控已经是一个任何人或机构都有机会运用的复杂技术,是一种人或机构、社会大众与媒介机构之间的互动关系。“就如同一个公开的舞台,人人可以是台下的观众,人人也都有机会上台演出。至于观众是否要看这台戏,能成为明星或被轰下台,就看观众的决定和参与者的本质与努力了。
媒体在跟进追踪报道的同时会不会影响司法审判?在孙伟铭案
中,这已经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事实问题 。特别在一审判罚死刑的定论下来后,我感觉孙伟铭赤裸裸地成为了舆论的牺牲者。 如果孙伟铭是醉酒驾车的凶手,那么媒介就是扼杀孙伟铭的幕后操盘手。而特别在这起醉酒驾车肇事的判罚上,法院的两审判决就像是个跳梁小丑,被哗然的舆论牵着红鼻子走,在这里,法院不是充当一个威严的公正的评判者,而是变成了为公众泄恨的雇佣打手,被媒介指手画脚。媒体在这中间掀起了一股势不可挡的热潮,推波助澜了波涛汹涌的民意。
在于一开始媒体是揪住孙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章驾车以及处于严打醉酒驾车的风口浪尖上,于是纷纷口诛笔伐,引导舆论对孙进行“批斗”。正是在这样的环境渲染下,或多或少都对一审“死刑立即执
行”的宣判提供了助推剂。
如果说一审判对于孙伟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性和死刑的判罚是 “民意干预司法独立” 甚至是“舆论杀人”。那么二审的判决法院还是摆脱不了被媒介操控的阴影。
而真的如上推断的那样,发生所谓“民意”、“舆论”干预司法独立和公正,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在英美,人们把新闻舆论超越司法程序,干预、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媒介审判”或“舆论审判”看做是藐视法庭的一种罪行,要依法惩处;而这种媒介审判更是一种违背新闻专业标准的现象,要通过新闻自律予以纠正和防止。
媒介过度的操控导致民意和司法的混乱我们应该正确的看待媒介的操控问题,也许正是一小部分人或是利益团体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而在操控整个社会的舆论,主导着人们的思想,而民意有时也确实需要在媒介的推手上走上公众的面前,二者之间相辅相成我们应当正确对待媒介操控与民主关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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