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课程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目标追求,打造学校社团建设的品牌文化,进一步提升师生在校的幸福指数,结合本校社团发展的现状与发展,特制订本年度社团指导教师奖励考核办法。
一、 奖励考核内容
分为四大块,每一块考核计相应的分值。
1.考核总分值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社团指导教师享受社团考核优秀奖励;
2.考核总分值在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的的社团指导教师享受社团考核良好奖励;
3.考核总分值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的的社团指导教师享受社团考核合格奖励;
4.考核总分值达70分以下社团指导教师不享受社团考核奖励。
一、社团人数考核
1、校级社团:校级社团的学生人数在15人或15人以上的定为满学额,可获得25分;15人以下的获得20分。
2、其余社团:社团人数在校平均值80%以上的定为满学额(校级社团除外),可得
25分,不达满学额的得20分。
二、社团课程建设考核
考核方式以文本留档资料检查为主。社团指导教师应按学校对社团管理的规定要求做好如下工作:
1、开发社团课程内容;
2、制定课程落实计划;
3、制定社团考核技能标准,包括技能参数与技能达标要求;
4、完成社团活动教程设计;
5、汇总社团建设课程建设体系材料并及时送交社团管理人员检查。
以上五项每项分值为5分,社团管理人员分阶段检查,按质按量的评定各人的得分值。
三、社团活动过程考核
社团指导教师能按计划有序、有效的指导学生活动,以社团管理人员巡查记录为主要考核依据,考核总分值为25分。凡在组织社团活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社团管理人员将酌情扣分。
1、迟到:扣1分;
2、组织无序:扣2分;
3、缺席:扣5分。
因特殊原因不能组织某一次社团活动的教师,应主动联系并确定代理社团指导教师,完成相应社团活动工作交接并告之社团管理人员,一次缺席扣3分,以此类推。
四、社团展示、成果展示考核
社团指导教师应以在开学初确定本社团学生名单,尽快完成社团组织架构并制定成果展示计划。主要内容为社团名称、培养目标、社团机构、成果展示计划或活动展示计划。(成果展示以学期社团活动最后两周为宜,体育类别、棋类项目可开展达标、竞赛等活动;艺术类项目可开展以成果展板、表演汇报、社团活动公开展示等形式的活动。
本项考核分值为25分。
备注:学校拟聘赵敏、王涛为社团管理人员。学校鼓励一个社团由一位指导老师负责。
本细则自2018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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