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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来源:独旅网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目 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 2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 2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 3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 3 五、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制度 ................................................................ 5 六、安全生产分工职责与考核制度 ................................................................ 5 七、安全生产监理台帐制度 ............................................................................ 7 八、监理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 8 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 ........................................................................ 9 十、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 10 十一、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 10 十二、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 11 十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 12 十四、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 14 十五、特种设备复查制度 .............................................................................. 14 十六、安全专项经费审批制度 ...................................................................... 15 十七、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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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总监理办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总监理办与各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书。

3、总监理办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面负责总监办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所监理的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监控,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4、总监办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并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5、总监办全体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管水平,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6、对违反安全生产人员要追究其责任,提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工地)例会制度

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召开。 2、工作例会每月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适时召开会议。

3、例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批示,汇报交流综合安全情况,分析研究综治安全形势,研究制定管理措施,布置下一阶段综治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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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度的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由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级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书面意见后报单位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文件形式下发贯彻执行。

5、安全生产例会由本级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项目部安全分管领导(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及业主和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三、安全生产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制度

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一)、对监理办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二)、担任总监、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人员要经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关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总监办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1、本建设工程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所要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2、对事故案例分析教育;

3、安全生产方面的图展、观看录像、知识教育; 4、国家、上级部门、公司最近的安全法律、规章、制度;

(四)、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受教育者应签到,教育活动内容要有书面纪要,并存台帐。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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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极参加业主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2、总监办以定期、不定期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坚持每天巡视工地,检查工地的安全生产状况。

4、组织对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应根据生产情况、季节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5、各区域的监理人员经常检查安全,每道工序进行时应检查安全问题。 6、对危险源施工、重要工序及节点工程施工,除安排现场旁站监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外,驻地办应加大检查和巡视的频率。

7、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分为台帐资料,现场两部分。 台帐资料的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 (2)、管理制度文件的存档、保管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签订情况; (4)、按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5)、台帐资料的整理、分类情况。 2、现场的检查内容:

(1)、场容、场貌、文明安全状况; (2)、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齐全完好情况; (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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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5)、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 (6)、现场用电安全状况;

(7)、各施工作业区的便桥、支架搭设、高空作业、道路交通等危险源的安全状况。

(8)、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 五、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六、安全生产分工职责与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根据公司与总监办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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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办安全生产责任书,必须实行全员安全管理,遏制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一)、范围和考核对象

范围:津港高速公路工程第2总监办 考核对象:全体监理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分工与职责

1、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化技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在生产工作中时刻保持警惕,努力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2、每个监理人员都要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

3、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接受安全教育,违章违纪造成事故者,本人要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4、对总监办的住房设施、公共设施、办公用品、工具等要文明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使其保持完好状态。

5、对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进行检查监督,制止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6、认真开展对本岗位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检查,同时配合做好其他岗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7、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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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目标

工程实施阶段未发生因本人原因造成的各类责任事故。 (三)、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

工程施工阶段未发生各类事故的监理人员,按照公司综合考核兑现情况由受奖单位确定金额,给予监理人员一定的奖励。

二)、处罚

1、凡在本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的监理人员,均实行安全一票否定,不得奖。

2、监理人员如果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酿成各类安全任事故者,依据公司劳动安全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事故性质及后果,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者,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监理台帐制度

台帐资料具有真实记录和反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情况的作用,在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有助于本单位自我发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需要改进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也是自我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项有效措施,并为责任追究提供有效凭据。

1、本单位必须建立监理安全台帐,由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当年所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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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工作会议、活动、检查等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工作。

2、要对台帐资料的记录做到完整、及时、准确。

3、台帐资料的整理,做到有分类、按序、有目录、便于查阅。 4、监理办有业主布置的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的,应使用业主的台帐,以便业主考评。其台帐中有与本单位同一类内容的台帐的,不再重复建立,未涉及到的,则仍需按规定建立。 八、监理的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一)总监办应急监理职责:

1、根据建设单位的,总监办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并参与项目的应急演练,对现场监理人员开展应急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2、审查所辖各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

3、监督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实施;开展日常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令改正;发现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检查各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到位以及应急知识培训情况,参与建设单位、总监办和施工单位的应急演练。 (二)应急处置管理

1、成立安全事故和“三防”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建立机构和网络。 2、加强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制订和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要求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一起进行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做到胸有成竹,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序、科学、合理、正确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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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宣传和教育,树立抢险抗灾意识。 5、及早准备好抢险救灾的物资,并落实专人管理。

6、积极动员全体人员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三)总监办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总监办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监理监理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担任,成员有: ; 九、消防和生活安全管理制度

灭火器的配置、检查、维护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实施;要求项目部应急小分队配备的专、兼职消防队员负责日常灭火器材的配置、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对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要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消防器材的齐全有效;总监办要定期到各项目部、各工区检查消防安全的情况,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落实到位。

(一)、根据易燃物面积和危险等因素配置必需数量的消防器材。 1、生活区、办公用房每幢房屋配置1211MY4型、4B级(下同)2只以上; 2、生产区的木工棚、材料库、停车库、修理车间、配电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生活区的食堂,按每20—30m2面积配备一只;其它作业工棚按50—80m2面积配备一只。

3、炸药库、柴油库(槽罐)、乙炔、氧气瓶储存库,按每处2只以上配备,距油库(油槽罐)出入口5-8米处备沙箱(堆)、铁锹。

4、沥青拌和设备每台(套)配8—10只,或较大容量的推车型灭火机数只按设备周边每24M左右间距均匀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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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提取的部位,铭牌朝外,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灭火器必须固定位置,距地面50—150CM为宜。用挂置方式的不能用铁丝缠绕住手柄。

3、灭火器应设置在干燥、无腐蚀物的地方,否则必须增设防雨设施和保护措施。

4、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22-+550C)的环境内。 5、灭火器前不得有障碍物。

(三)、要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做到配置合理、有效。 (四)、灭火器换药时,可组织消防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总监办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

2、在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查审批前不得开始该项目工程施工。 3、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十一、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当施工单位提交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供监理审查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方案进行审查。 2、审查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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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是否已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退回。

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救急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

审查后应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如需修改,应要求施工单位再次修改完善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报监理机构后,首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在报审表填写监理意见,并有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4、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

十二、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制度

1、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下发安全工作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整改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认为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将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送总监办。

2、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隐患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后,进行复查;经复查符合要求后,签署回复意见;复查后认为仍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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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直至整改到位。

2、对业主、总监办的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整改完成后书面回复,总监办签署复查意见并报业主

3、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总监办的安全工作指令和施工单位反馈的隐患整改报告应合并存放;即每一份书面整改工作指令后面,都必须附有相应的整改和复查销项记录。

6、总监办每月对当月安全隐患状况、原因分析、处理意见以及签发相关文件在监理月报中反映,对隐患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和总结工作。 十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范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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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4、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

5、事故发生的单位要对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负责落实、处理。

6、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必须实施“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2)责任人和员工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4)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7、安全事故的结案。根据事故等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8、安全事故统计。坚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当月无事故也要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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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立“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建设施工安全责任制,有效开展施工安全管理。 2、督促承包人加强和完善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建设,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开展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价,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施工项目进行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址(地段)、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及联系人、联系办法、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4、监办成立危险源监控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 负责现场的巡视,掌握和了解危险源适时情况并上报。 组 员: 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对现场处理不了的事件及时上报。

十五、特种设备复查制度

1、 检查特种设备的进场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包括特种设备的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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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明、IC卡、备案报告等在有效期内。坚持先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的原则。

2、 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和安装拆卸的

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 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

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 核查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特种作业证书,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4、 检查施工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情

施工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施工单位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 施工单位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十六、安全专项经费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经费审批的前提条件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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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到位,防护措施有效;不满足条件时,监理工程师不予审批。 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和投入安全保护设施或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审批中暂扣相应费用,并督促承包人增加安全投入,直至满足要求后方可审批。

2、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和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项制度,编制安全专项费用使用总体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建设单位备案。 3、监理工程师审批安全专项经费时应遵循按实发生的原则,审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出具本工程实际投入的安全设施费用发票扫描件,必要时审查原件,在包干价的控制里按实审批。

4、监理工程师审批安全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范围执行,包括: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施工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专项经费,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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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或个人意外伤害险费用;

(2)、施工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3)、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

(4)、施工现场与外界的隔离、围挡设施费用;

(5)、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线管线的施工现场进行防护、隔离等设施费用;

(6)、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防失稳支撑、支架、安全用电等设备费用。

6、监理工程师应每月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

2、总监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主要工作来抓,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及时发现苗头,及时指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监理办所有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杜绝因工作失误引发的责任事故。

4、监理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承包人作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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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严禁隐瞒不报或谎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认真做好防电、防火、防雷击工作,做好防盗工作,杜绝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损失。

7、自然灾害发生时,各级监理人员应临危不惧,坚守岗位,保证抢救人员和物资的落实。

8、当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承包人有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时,可以立即采取措施甚至暂时终止工程进行。

9、车辆驾驶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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