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晋价房字〔2001〕332号
各市(地)物价局、建设局: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上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收取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实行按率分档累进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其中,工程结算审核除按标准收取基本费外,还可按核增、核减额绝对值之和的4%--6%计审核费。受法院委托鉴定工程造价,按鉴定后工程造价的2%--3%计收。咨询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三、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必须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接受社会委托,开展有偿服务,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开展咨询服务时,应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或变更手续,接受物价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五、本通知从二00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表: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
费率‰ 序号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万元) 收费项目 收费基数 500以下 501~1000 1001~3000 3001~5000 5001~10000 10000以上 1 投资估(概)算 总 投 资 1.1 0.9 0.75 0.6 0.45 0.30 2 工程标底、预算、 结算的编制 建安工作量 3 2.8 2.5 2.2 1.9 1.7 3 工程结算审核 建安工作量 2.8 2.5 2.2 2.0 1.7 1.5
注:水电安装含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