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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夜班值班经理制度

2024-07-10 来源:独旅网
酒店夜班值班经理制度

为明确值班经理的管理意识及工作职责,实现管理监督作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特作以下规定: 1、值班安排:

(1) 酒店夜班值班经理由各部门总监和经理及大堂副理担任轮值。 (2) 值班经理的轮值由总经办统一编排,调换或请假必须经总经办批准。 (3) 在客房设立值班经理房,该房相对固定。值班经理在房内休息时,不能饮

用或使用房间的消费品。

(4) 值班一天补半天的假期及值班经理的值班补贴为30元/人/晚。 2、值班时间:当晚21:00—次日07:00。 3、工作内容:

(1) 全权负责酒店所有事务,特别是协调好与客人的关系,处理好应急事件。 (2) 检查酒店各经营部门的营业情况及收市情况;餐饮部、中厨部、娱乐部收

市后必须通知当日值班经理、保安到场会同本部门管理人员一起进行部门收市安全检查,营业点值班人员要在《值班经理巡逻表》上签字确认。 (3) 巡查酒店各处值班点,检查各部门人员当班情况,(如脱岗、串岗、离岗

等),一旦发现问题通知其部门负责人纠正、处理,并在值班日记上记录清楚,确保各部门工作有序进行。

(4) 检查酒店动力设备,消防安全设备的运转状况。

(5) 营业部门营业结束后,当班人员通知保安部及值班经理一起参加安检工

作。

(6) 处理客人的投诉,听取客人对酒店各方面的意见,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

时上报酒店领导。

(7) 检查各部门是否按时关灯、关闸,节约能源开支。

(8) 值班期间至少要巡逻三次,并要求各部门岗位上班人员在值班经理巡逻检

查表上签名和签时间。(值班巡逻时间段为:晚上21:00PM、凌晨3:00AM、早上6:30AM。)

(9) 值班期间酒店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部门应第一时间通知值班经理、监控

中心协助处理,值班经理接到通知后必须在3分钟内亲自到场处理,跟进

该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是否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

(10) 值班经理在每晚巡检时,必须仔细巡查各部门各区域灯光的开关时间及

数量是否符合酒店相关管理规定,并把情况记录在《值班经理巡逻检查表》上,作为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依据。

(11) 各值班经理每天的值班需打卡考勤,人力资源部每月底以打卡记录统计

值班经理的值班天数! 4、责任

(1) 对实发事件不及时处理,使事态扩大的,处罚50元/次。 (2) 未及时上交值班日记本及退房卡的,取消休假补贴。

(3) 当班时间未经请示外出,发生事件不能及时处理的,处罚30元/次。 (4) 如当天轮值人员未进行值班的,将按酒店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100元/

次。

(5) 未按相关要求处理突发事件以及参与安检,30元/项。 5、值班日记

(1) 值班经理于次日7:00AM之前把《值班经理巡逻检查表》交到总台;礼宾

员于上午9:00AM把《值班经理巡逻检查表》及时拿到总经办,并于下午15:00PM之前归还到总台。

(2) 值班经理每次值班前,先要阅读上一天的值班经理记录的日记,看有没有

需要跟踪的事情。

(3) 值班经理将当天巡视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对问题的处理方法和结果记录在

《值班经理巡逻检查表》上。 6、值班房

(1) 除特殊情况外,值班经理于值班当日晚上21:00PM到总台领取值班经理房

门卡,并于次日14:30PM之前到总台退还值班经理房门卡,如超出时间未领取或退还房门卡的,将按酒店相关管理规定对违反人员进行考核,30元/次。

(2) 值班经理可以休息到次日12:00PM前退房。 (3) 值班经理房除值班经理外,其他人员均不可以入住。 7、本规定自签发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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