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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2024-05-04 来源:独旅网


关于规范增值税核算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公司增值税核算,规范公司增值税资料备案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 发票要求

1、进项税发票要求

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按月装订,留底被查。

建立进项税发票认证台帐,按时登记。

2、销项税发票要求

建立销项税发票台帐,按时登记。

二、报表要求

1、填写的申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尤其是进项税和销项税明细表;

2、填写的申报表填写详细;

3、申报表按月打印,与认证专票抵扣联及开具发票复印件按月装订成册,申报表盖单

位章留存备查;

4、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在装订成册时将合同复印件一同装订;

三、报送要求

1、报送资料要完整,填写数据完整,报送资料包含进项税明细表、销项税明细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

2、每月10号之前申报(遇节假日顺延);

3、上报建设公司为电子版,各单位需留存电子版及纸质版备查;

四、其他要求

1、增值税资料独立建档留存。

2、保证增值税备案资料完整。

3、增值税档案资料从2016年1月1日起按通知要求管理。

附件:

进项税发票台账

销项税发票台帐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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