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动各单位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的积极性,实现向莆专线成为\"三个一流\"的管理目标要求,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并方便实际管理中的操作行为,现发布《珠江太阳城工程安全、质量、教育、检查经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经费管理机构
安全经费管理由项目部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由项目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
安全经费管理条例施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内业与外业相结合、对人与对单位(或工点)相结合、外部经费与内部经费相结合,当场开据、定期评定、按月兑现\"的原则。 二、经费使用方式方法
项目部将采取日常不定期和定期对现场施工过程和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时间为每月17日~20日,由指挥部领导带队,不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指挥部授权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适当的奖励/处罚,作为经费资金。 三、经费实施办法 (一)安全经费对象
对象为各部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 (二)安全经费原则
1、评定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提供资料及评定经费的多少,具体应根据具体情况落实到责任人。
2、安全经费情况结果,项目部在每月在生产会上进行通报,以公开公平原则。
3、质量和安全处罚同一事项,按高标准进行一次处罚。 4、情节严重的,多次整改不力的,可以加倍,加重处罚。 5安全经费兑现
1)、奖金:奖励金由项目部拔班组,在质量安全基金中列支;
2)、罚金:由项目部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部在当月验工计价拔款中扣除。罚金全部列入固定的质量安全经费基金专户。
3)、业主考评、检查中对班组的奖励、处罚罚款,按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由财务转在安全经费内。 四、安全经费奖励
对安全做的好,文明施工做的好工区和个人,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嘉奖,具体的质量安全的奖励办法与将来的劳动竞赛评比奖罚一起下发实施。 五、附则
1、本管理条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实施中有不完善之处,将在今后予以补充、修订。
2、本管理条例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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