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具的技术要求
1.锚具所用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合格证明书、质量保证书。
2.锚下点半的材料性能:采用回扣铸铁时应不低于HT200,采用球磨铸铁时应不低于QT450-10,采用和碳素结构时应不低于Q235的要求,并符合GB/T9439,GB/T1348或GB/T3274的有关规定。
3.锚下螺旋筋的材料性能应不低于Q234钢的要求,并符合GB/T700的有关规定。
4.零件机械加工应符合JB/T5936的有关规定。 5.螺纹副的未注精度等级,应不低于GB/T197中的7H/8g.
6.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不低于GB/T1804中的C级。
7.夹片应进行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小于57HBC(或)。夹片处理后,应无氧化脱碳现象,同批次夹片硬度差不大于5HRC,同件夹片硬度差不大于3HRC。其他要求应符合JB/T5944和JB/T3999的有关规定。
8.锚板宜经调质处理货锥孔强化处理。若采用调质处理,则表面硬度不小于225HB(或20HRC),其他要求应符合JB/T5944的有关规定。
9.所有零件外观均不得有裂纹出现。
10.夹片、锚板表面应做防锈、防腐处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锚下垫板和局部承压配筋表面不得有油漆或油脂,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1.锚具的静载锚固性能应同时满足下列两项要求:1)ηa≧;2)εapu≧2%。在钢绞线—锚具组装件达到实测极限拉力Fapu时,应是钢绞线的断裂,而不是由锚具的失效而导致试验终止。钢绞线—锚具组装件应满足循环次数为200万次的疲劳性能试验。试验应力上限去钢绞线的抗拉强度标准值fpk的65%,应力幅度去80Mpa。试件经200万次循环荷载后,锚具零件不应发生疲劳破坏,钢绞线因锚具夹持作用发生疲劳破坏的面积不应大于原试件的总面积的5%。 用于抗震结构中的锚具还应满足循环次数为50次周期荷载试验,试验力上限取钢绞线抗拉强度标准值的fpk 80%,下限取钢绞线抗拉强度标准值的fpk 40%;试件经50次周期荷载试验后,钢绞线在锚具夹持区域不发生破裂、滑移和夹片松脱现象。
12.张拉端的钢绞线内回缩量应不大于5mm。锚口(含锚垫板)摩阻损失率合计不大于6%。锚下垫板长度应保证钢
绞线在锚具底口处的最大折角不大于4°.
13.锚垫板的构造尺寸应满足预应力能可靠地从锚具传递到混凝土构建中。
14.锚具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和放松钢绞线的要求。 15.真空注浆用锚垫板安装密封罩表面应进行机械加工,其表面粗糙度Ra≦,且设置安装密封罩的螺纹孔。
16.夹具的静载锚固性能应符合ηg≧;夹片应具有良好的自锚性能、良好的松锚性能和不少于300次的重复使用性能。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
15系列圆锚张拉段锚具规格
钢绞型号 线根数 YM15-12 12 锚板 ¢A ¢166 ¢186 B 锚下垫板 ¢C ¢235 D ¢E ¢230 ¢260 螺旋筋 F ¢G ¢14 ¢16 H 60 190 240 60 YM15-15 15 68 ¢25 245 300 60
15系列圆锚固定端挤压式锚具规格
型号 A L 500 560 C 120 135 F 300 300 ¢B 200 220 ¢d 14 14 D 16 16 YM15-12P 250 YM15-15P 260
经办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国道324复线项目部(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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