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确保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控制好公务车使用成本。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调度:
1、公司公务车辆全部交由行政部统一调配管理,行政部根据公司用车需求合理调派车辆。
2、各部门优先使用其它车辆,救援服务车用于服务工作,须24小时待命,若要使用救援服务车,需请示总经办,总经办同意后方可申请使用。
二、用车审批权限:
要求用车人员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公司员工用车需经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部门经理用车须经总经办签字同意,再将用车申请单递送至保安处。
三、车辆用油管理:
(1)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使车辆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一般情况不允许现金加油。若卡内无款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现金加油必须请示总经办同意后凭正规的税务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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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部会根据公里数与办事地点进行用油情况抽查。
四、职责
1、保安:
(1)保管好公务车辆的钥匙,凭审批单给予放行;没有通过审批用车申请单一律不准放行。执行紧急公务需立即出车而来不及办理正常用车手续时,可由用车人及保安同时电话请示总经办,经同意后先行派车,待用车后补办手续。
(2)登记好每次出车时间、还车时间、出车始末公里数及行驶公里数并收回车钥匙。
2、使用人:
(1)严禁公车私用。车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一旦发现,对使用人按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2)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驾驶证并通过公司考核方可用车。
(3)所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行车。如因违章等原因产生的罚款由驾驶员单独承担。
(4)每辆车配有随车配件、修理工具等,特别是救援服务车上的工具须妥善保管。
(5)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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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车辆停放管理
上下班后及夜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
六、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1)驾驶员需爱惜使用公司的每一台公务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与整齐。
(2)如因使用不当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的,所需要的修护费,由由驾驶员承担。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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