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 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1、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项基本的保险项目和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事业等项目构成。 2、同时在经济转轨时期,社会保障还承担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所发生大量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这些保障项目与内容构成了新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自1978年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标志: 1、确定了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a、改革目标: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为重点,到20世纪末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b、改革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行政管理职能与业务经办相分离。 2、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a、1991年设计和构建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基本统一了全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b、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企业缴费费率标准、职工基本养老金支付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等方面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了统一。
c、在管理体制上实现了全国铁道、煤炭等11个行业统筹统一转交地方管理的改革,加大了推进省级统筹的力度。 3、医疗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在总结“两江”和全国部分地区试点的经验后,于1998年11月召开了全国医改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推进医疗保险改革。 4、失业保险、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取得积极进展 a、1999年出台了失业保险条例,使失业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缴费方法、待遇水平、监督管理等方面都逐步走上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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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转轨过程中大量职工下岗分流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c、自90年代以来,我国建立起多元化得最低收入保障,对城镇居民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将城镇所有生活在保障线标准以下的居民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5、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逐步展开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紧迫性: 第一、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加速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保证。 a、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能够保障人们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保,失业有所救济,残疾有所安臵,贫困有所支援,有效地化解了可能发生的各种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创造着稳定的社会环境。
b、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稳定器”。就宏观经济而言,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能够有力地支撑经济发展,并将对经济发展的格局发挥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从微观经济来看,通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还可以规范和均衡企业的社会负担,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形成和完善,促进经济的发展。(今年要联系金融危机来谈,金融危机导致城镇职工失业——谈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农民工失业——谈建立适合农民工的失业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c、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再分配手段,还是社会不同群体收入分配的“调节器”,通过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实现社会公平,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第二、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制度。只有建立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获得有效的支撑,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克服市场失效方面的各种消极现象,才能避免经济社会秩序的混乱。 第三、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顺利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前提和必要条件。现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所遇到的诸多矛盾和困难,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有关。需要加快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等保障职能逐步从企业中分离出去,使国有企业乃至各企业“轻装上阵”,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的参与竞争,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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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其保障水平必须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使国家和单位的负担能维持在一个适当的水平,不坚持这一原则,就无法保证企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有充分的活力和竞争力,也不可能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 2、必须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我国仍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国家,没有效率优先就不可能使我国经济在不太长的时期内有较大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又决定了必须兼顾公平,是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 3、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实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是注重国际经验,认真总结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保险福利经验教训而提出的一项基本原则,目的是为调动多方积极性,提高职工本人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感、参与感。 4、基本制度统一、具体实施办法因地制宜原则。
社会保障作为一个国家基本社会制度,在制度模式和基本政策上一定要做到统一,另一方面因为我们国家大、情况复杂,各地经济发展存在很大差异,具体的实施政策不能搞“一刀切”,也要因地制宜才行。 5、政事分开的原则。 政府行政管理和保险事物经办应分开,执行和监督机构应分设。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主要是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管规则、管政策、官制度、管标准、关键度,不直接管理基金的收缴和营运。社会保障基金的营
运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经办,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6、城乡有别原则。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将长期存在,鉴于现阶段城乡之间生产力水平、结构、收入水平和消费方式等方面差别很大,城乡之间在保障形式、标准等反面要有所区别。
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
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出发,特别是从企业经营状况的实际出发,要实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必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基本思路,具体来说: 1、必须坚持低水平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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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具体体现。
b、由于社会保障需求具有刚性增长的特征,在实践中表现为项目、水平只能上、不能下,从而使保障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支出亦不断膨胀,社会保障的总水平越来越高。
c、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均衡,并且并非能够在短时期内可以改变,这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必须尊重的客观事实。 2、必须坚持“广覆盖’的思路。
a、是社会保险基本原理—大数法则的要求。
b、是社会的公平性和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统一的劳动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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