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YUANJIANSHEGONGCHENGZAOJIAXINXI
主管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办太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政务信息
的通知2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8关于对太原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的通知
双月刊2010年第2期山西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第K391号主编张莹冯锦亚乔万贵武志红樊杰王琦王琴崔晓峰冯晋萍周玉李岩标准规范
10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关于批准发布〈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
法〉的通知》
10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关于批准发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
10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
等45项公告的通知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
12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镇建设和的通知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公告》
12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公
等14项公告的通知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
责任编辑编辑人员杨慧林强波蔡志松刘波清单计价
13谈谈清单计价模式下土石方工程计价管理的特
点和体会
15土木工程单价合同下综合单价分析方法探讨19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预算定额的报价缺陷与
企业定额的现状思考
太原市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www.tycci.com邮箱:****************地址: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5层电话:333686033365633336082邮编:030009印刷:山西省建筑科研所印刷厂开本:16开2010年5月5日专业论坛
22低碳建筑概念及其发展分析
造价分析
25某住宅楼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分析
价格信息
29
697180
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指数及价格曲线图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软件信息
政务信息zhengwu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0]5号
直辖市建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认真贯彻执行。贯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一月八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
道交通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
严格执行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
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www.tycci.com第五条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
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估)并组织专工期、
抗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风等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
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
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政务信息zhengwu建设单位因工程需要,组织调查前款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第八条
工程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工程实施或
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其严重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线路规划方案时尽可能予以避让。无法建设单避让且因条件所限不能进行拆除、迁移的,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组织开展现状监理、评估,并将现状评估报告提供给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施工图设计文
件(含勘察文件)报送经认定具有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量监督手续。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勘察单位向设计单位进行勘察文件交底,在施工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交底。
勘察、设计文件交底应当重点说明勘察、设计文件中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的内容,并形成文字记录,由各方签字并盖章。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工程监测单位和质量检测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和质量检测。
第十三条
应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工程周当包括安全质量风险评估费、工程监测费、边环境调查费及现状评估费等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所需的费用。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前,应当组
织专家对施工工期和造价进行论证,论证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复杂程度及其周边环境拆除、迁移等对施工工期和造价的影响。
专家论证报告作为招标文件编制的依据。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国家有关
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管理规定,不得明示或暗示监测等单位以低于成本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价格或政府指导价竞标。
设计、施工等各建设单位应当科学确定勘察、
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安全、质
阶段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或政府指导价竞标,或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导致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删减。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使用要安全措施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求及调整方式等条款。
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将安全措施费用拨付给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地下
管线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由各方签字并盖章。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完工后组织
方可按不载客试运行调试,试运行调试三个月后,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三章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质量责任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城市轨道交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
应当将安全措施费用单列,施工单位竞标时不得
设计业务,不得通工程勘察、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设计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
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
全质量承担勘察、设计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勘察、设计安全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城市轨设计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对所道交通工程勘察、
承担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安全质量负责。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执业人员应当对其签字的勘察、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一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
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或明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对工程勘察、设计的安全质量实施管理。
勘察外业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勘察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并采取措施保护勘察作业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等,保证外
www.tycci.com政务信息第三十条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安全质量
勘察单位进行勘察时,对尚不
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三十一条机构的管理。
项目安全质量管理人员专业、数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满足项目管理需要。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
应一个工程项目任职,如确需在其它项目兼任的,当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第三十三条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专业分包单位总承的,专业分包合同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依法进行劳务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应当对劳务作业进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进度、赶工期。
施工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措施费用用
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不得挪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责任施工单位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
作他用。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周边环境
进行核查。工程周边环境现状与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补充完善。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
工期要求编制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得盲目抢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
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
zhengwu业安全质量。
勘探孔应当按规定及时回填,避免对工程施工等造成影响。
第二十二条
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具备现场勘察条件的,
在勘察文件中说明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在具备现场勘察条件后,应当及时进行勘察。
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勘察单位进行补充勘察。
第二十三条
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
准确、可靠,真实、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满足设计、施工的需要,并结合工程特点明确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必要时针对特殊地质条件提出专项勘察建议。
第二十四条
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
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应根据工程周边环境的现状评估报告提出设计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设计文件中应当注明涉及工程安全质量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保障工程安全质量的设计处理措施。
施工图设计应当包括工程及其周边环境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标准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质量风险
评估确定的高风险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周边环境的监测控制标准等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十六条
设工程设计条件发生变化的,
计单位应当及时变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重新报审。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作有关的问题。
第四章第二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将勘察、设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委派专业
计文件和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技术人员配合施工单位及时解决与勘察、设计工
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
程施工活动,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www.tycci.com政务信息zhengwu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教育培训考核不不得上岗。合格的人员,
第四十四条真实、完整。
第四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做好安全
整理和归档,质量资料的收集、保证安全质量文件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含可能对工程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分部分项工程,下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根据设计处理措施、专项设计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十八条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
术人员应当就有关施工安全质量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保护施
工现场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等,在施工前将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基本情况、相应保护及应急措施等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在现场设置明显标识。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支护结构、
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等进行施工监测、安全巡视和综合分析,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反馈监测数发现异常时,设计、据和巡视信息。及时通知建设、监理等单位,并采取应对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后实施。施工监测方案,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
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落实设计文件中提出的保障工程安全质量的设计处理措施,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料、建筑构配件、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施工单位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第四十二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成后,施
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
第五章第四十六条
监理单位安全质量责任监理单位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
程监理业务,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转让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四十七条
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
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理工作负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第四十八条机构的管理。
项目监理人员专业、数量应当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九条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在一
个工程项目任职,如确需在其它项目兼任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第五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包括工程安全
质量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
www.tycci.com监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
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监理
政务信息zhengwu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监测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第五十二条
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未经注册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会同有关单位按
照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并对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
第五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检查施工监测
比对、分析施工监测和第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
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施工单位反馈,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十五条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要求施工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一)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和标准规范要求的;
专项施工方(二)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案或施工监测方案组织施工或监测的;
(三)未落实安全措施费用的;(四)施工现场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五)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不到位或资格、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对监理人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工程
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监理资料立卷归档。第六章
质量检测单位安全质量责任工程监测,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
监测业务的工程监测单位(以下简称监测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资质,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监测单位不得转包监测业务,不得与所监测工程的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五十九条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
测业务的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质量检测单位不得转包检测业务,不得与所监理单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第六十条
监测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
承担监测责任。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监测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测负责人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监测工作负责。
项目监测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工作经验。
第六十一条机构的管理。
项目监测人员专业、数量应当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
第六十二条
监测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设计文
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监测合同及有关资料件、
编制第三方监测方案,经专家论证并经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实施。
监测单位应当按照第三方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和巡视工作,及时向建设、监理、设计单位提供监立即向建设单位反馈。测报告。发现异常时,
第六十三条
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
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在检测过严重影响使程中发现有结构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用功能等情况,应当及时向建设、监理单位反馈。
第六十四条
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监
检测人员签字,监测、质测、检测报告应当经监测、并量检测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单位及姓名。
检测报告的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对监测、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监测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
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项目监测
第五十八条
www.tycci.com政务信息zhengwu第六十五条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十六条
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规第七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县级
定对监测、检测人员进行安全质量培训,培训考核
监测、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
监督机构应当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模,配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监督人员。
第七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督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安全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或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责令立即整改;对于重大安全质量隐患,责令暂时停止施工。
第七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布并及时更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家库,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七十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情
况实行逐级报送制度。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上季度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情况。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应当及时报送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勘察、设计、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建设、
施工、监理、监测、质量检测等单位安全质量信息。
第七十六条
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勘察、
监测、质量检测等单位有违反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予以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依法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
附
则
规定将工程监测、质量检测资料立卷归档。
第七章第六十七条
安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县级
建设单位、施工单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位应当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保障机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将编制的应急预案报并组织定期演练。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事
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逐级上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
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启动相应应府的统一领导下,
急预案,可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二)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三)拆除、迁移妨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设施、设备或者其他障碍物等;
衍生灾害的其他必(四)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要措施。
第六十九条
应急抢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
当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必要时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第七十条
鼓励建设、施工等单位参加工程
保险,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施工现场监控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八章
第七十一条
监督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本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www.tycci.com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政务信息zhengwu关于对太原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的通知并建标字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关于对2010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的通知》(晋建标函字[2010]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属及外地入并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进行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的建筑业企业。
考核依据二、
1、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计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标字。[2004]383号)
《关于印发〈建设市场主体不2、山西省建设厅
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105号)
考核内容三、
1、建筑企业的总产值;
2、2009年年底在册的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情况;
www.tycci.com3、企业近两年概预算机构情况;4、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情况;5、各种规费的缴纳情况;6、近两年有无下列违规行为:
(1)没有依法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执(从)业的;
造(2)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师、业的;价员名义执(从)
(3)造价师、造价员未按规定进行继续教育的;
(4)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抬价、压价的;(5)对建设工程造价弄虚作假、(6)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7)不按时报送建筑业有关统计报表的。四、考核应提交的资料
1、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动态考核表;
(副本);2、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相关证明证件;6、2009年度报送统计部门的建筑业企业生产
政务信息zhengwu情况及财务状况年报表(加盖统计部门印章);
7、2009年度缴纳的各种规费的凭证;业的造价师注册证书、继8、在本企业执(从)续教育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
还需携带有关变更手续。9、如有变更的,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考核程序五、
1、各建筑业企业填写《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一份,直接报送太原市工程规费标准动态考核表》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根据企业的申报资料及对企业的实地核查情况,核定动态考核结论。
六、考核结论
规费标准按《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办理。
七、时间安排:
动态考核的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
地点: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联系电话:3330626其它说明八、
1、建筑业企业提交附件材料时,应接受资料受理部门对其资料真实性的审查;
2、近两年未进行动态考核及2010年6月30以后,未参加动态考核的建筑业企业其规费证自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行作废,
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是建筑凡业企业参加投标及劳保统筹基金返还的依据,在太原市区域内承揽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
4、凡未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不予返还劳保统筹基金;
5、《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费标准动态考核表》可从太原市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tycci.com。太原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www.tycci.com标准规范biaozhunguifan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关于批准发布〈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的通知》(建委)、农业局(农委)、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关于批准发布<农业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的通知》(建标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0〕19号)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农业厅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9〕2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等项公告的通知(建委),各有关单位: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的公告》告第30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电力设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03号)、《关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04号)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0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0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0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冶金露天矿准轨铁路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0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麻纺织工厂
www.tycci.com标准规范biaozhunguifan的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0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1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棉纺织工厂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乡建设部公告第31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公告第31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22号)、局部修订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29号)、《关的公告》于发布国家标准〈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5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高炉煤气干法袋式除尘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5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59号)〈铁矿球团工程设〈城市水系规划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60号)〈灌区规划规范〉的公告》(住房计规范〉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6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企业节水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6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维纶工厂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74号)、〈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7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发〈平板玻璃厂节能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79号)布国家标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综采采区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区机电设备修理设施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4号)〈煤矿采区车场和下辅助运输设计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硐室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矿井底车场设计规的公告》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6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的公告》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7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非织造布工厂设计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0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色金属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公告第43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第43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3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企业原料场工艺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3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37号)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厂区管线综合技术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3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站内工艺管道工程施工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47号)、《关于发布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48号)家标准〈油气输送管道工程测量规范〉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4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油气田工程测量规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5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工业铀矿冶工程设计的公告》尾渣库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5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核工业铀水冶厂尾矿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52号)〈核电厂建设工程监理规安全设计规范〉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范〉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5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54号)和《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55号)等45项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实施日期请遵照公告规定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www.tycci.com标准规范biaozhunguifan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镇建设和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公告》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关于废止城镇建设和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请遵照公告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告第467号)转发给你们,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等(建委),各有关单位: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的公告》告第460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61号)、的公告》、《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76号)《关〈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的公告》、于发布行业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77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基础数据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78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79号)、《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超高分子聚乙烯复合管材〉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62号)、《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用耐热聚乙烯管材〉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63号)、《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材及管件〉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超高分子聚乙烯钢骨架复合管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64号)、《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的公告》482号)、《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与管件〉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8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84号)号)、《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的公告》、《关于〈脚踏阀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85号)和《关于发布行业产品标准〈双发布行业产品标准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486号)等14项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标止回阀倒流防止器〉的公告》具体实施日期请遵照公告规定执行。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项公告的通知www.tycci.co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