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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分析

2021-06-08 来源:独旅网


第四章 财务分析

财务分析是在财务效益与费用的估算以及编制财务辅助报表的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计算财务分析指标,考察和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判断项目的财务可行性,明确项目对财务主体的价值以及对投资者的贡献,为投资决策、融资决策以及银行审贷提供依据。项目类型的不同会影响财务分析内容的选择。对于经营性项目,应按本章内容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对于非经营性项目,财务分析主要分析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 4.1融资决策方法

项目决策可分为投资决策和融资决策两个层次。投资决策重在考察项目净现金流的价值是否大于其投资成本,融资决策重在考察资金筹措方案能否满足要求。严格分,投资决策在先,融资决策在后。根据不同决策的需要,财务分析可分为融资前分析和融资后分析。

财务分析一般宜先进行融资前分析,融资前分析是指在考虑融资方案前就可以开始进行的财务分析,即不考虑债务融资条件下进行的财务分析。在融资前分析结论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初步设定融资方案,再进行融资后分析,融资后分析是指以设定的融资方案为基础进行的财务分析。 在项目的初期研究阶段,也可只进行融资前分析。

融资前分析只进行盈利能力分析,并以项目投资折现现金流量分析为主,计算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和净现值指标,也可计算投资回收期指标(静态)。融资后分析主要是针对项目资本金折现现金流量和投资各方折现现金流量进行分析,既包括盈利能力分析,又包括偿债能力分析和财务生存能力分析等内容。 4.2融资前分析

1.融资前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分析,是从项目投资总获利能力角度,考察项目方案设计的合理性。根据需要i可从所得税前和(或)所得税后两个角度进行考察,选择计算所得税前和(或)所得税后指标。

计算所得税前指标的融资前分析(所得税前分析)是从息前税前角度进行的分析;计算所得税后指标的融资前分析(所得税后分析)是从息前税后角度 进行的分析。

2.进行现金流量分析应正确识别和选用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融资前财务分析的现金流量应与融资方案无关。从该原则出发,融资前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分析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营业收入、建设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所得税。

为了体现与融资方案无关的要求,各项现金流量的估算中都需要剔除利息的影响。例如采用不含利息的经营成本作为现金流出,而不是总成本费用;在流动

资金估算、经营成本中的修理费和其他费用估算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利息的影响等。

所得税前和所得税后分析的现金流人完全相同,但现金流出略有不同,所得税前分析不将所得税作为现金流出,所得税后分析视所得税为现金流出。

3.所得税前分析的现金流入主要是营业收入,还可能包括补贴收入,在计算期的最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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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包括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及回收流动资金;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建设投资、流动资金、经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运营期内需要发生设备或设施的更新费用以及矿山、石油开采项目的拓展费用等(记作维持运营投资),也应作为现金流出。净现金流量(现金流人与现金流出之差)是计算分析指标的基础。

根据上述现金流入与流出编制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并依据该表计算项目投资息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和项目投资息税前财务净现值(FNPV)。

按所得税前的净现金流量计算的相关指标,即所得税前指标,是投资盈利能力的完整体现,用以考察由项目方案设计本身所决定的财务盈利能力,它不受融资方案和所得税政策变化的影响,仅仅体现项目方案本身的合理性。所得税前指标可以作为初步投资决策的主要指标,用于考察项目是否基本可行,并值得去为之融资。所谓“初步”是相对而言,意指根据该指标投资者可以做出项目实施后能实现投资目标的判断,此后再通过融资方案的比选分析,有了较为满意的融资方案后,投资者才能决定最终出资。所得税前指标应该受到项目有关各方(项目发起人、项目业主、项目投资人、银行和政府管理部门)广泛的关注。所得税前指标还特别适用于建设方案设计中的方案比选。

4.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中的“所得税”应根据息税前利润(EBIT)乘以所得税率计算,称为“调整所得税”。原则上,息税前利润的计算应完全不受融资方案变动的影响,即不受利息多少的影响,包括建设期利息对折旧的影响(因为折旧的变化会对利润总额产生影响,进而影响息税前利润)。但如此将会出现两个折旧和两个息税前利润(用于计算融资前所得税的息税前利润和利润表中的息税前利润)。为简化起见,当建设期利息占总投资比例不是很大时,也可按利润表中的息税前利润计算调整所得税。

所得税后分析是所得税前分析的延伸。由于所得税作为现金流出,可用于在融资的条件下判断项目投资对企业价值的贡献,是企业投资决策依据的主要指标。

5.财务分析中,一般将内部收益率的判别基准(ic)和计算净现值的折现率采用同一数值,可使FIRR≥ic对项目效益的判断和采用ic计算的FNPV≥0对项目效益的判断结果一致。

作为项目投资判别基准的财务基准收益率或计算项目投资净现值的折现率,应主要依据“资金机会成本”和“资金成本”确定,并充分考虑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项目的投资目标、投资人的偏好、项目隶属的行业对确定基准收益率或折现率有重要影响。实际工作中,应根据项目的性质使用有关部门发布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或参考使用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财务基准收益率。

计算净现值的折现率也可取不同于内部收益率判别基准的数值。折现率的取值应十分谨慎,因为折现率的微小差异,会带来净现值数以万计的差异。依据不充分时或可变因素较多时,可取几个不同数值的折现率,计算多个净现值,以给决策者提供全面的信息。

在判别基准的设定中是否考虑价格总水平变动因素,应与指标计算时对价格总水平变动因素的处理相一致。在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中一般不考虑价格总水平变动因素,所以在判别基准的设定中通常要剔除价格总水平变动因素的影响。

在判别基准的设定中是否考虑所得税因素,应与指标的内涵相对应。设定所得税前指标的判别基准时,应含所得税;而设定所得税后指标的判别基准时,应剔除所得税。

6.进行财务分析首先要进行融资前分析。它与融资条件无关,其依赖数据少,报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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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但其分析结论耳满足方案比选和初步投资决策的需要。如果分析结果表明项目效益符合要求,再考虑融资方案,继续进行融资后分析;如果分析结果不能满足要求,可以通过修改方案设计完善项目方案,必要时甚至可据此做出放弃项目的建议。

融资前分析应广泛应用于项目各阶段的财务分析。在规划和机会研究阶段,可以只进行融资前分析,此时也可只选取所得税前指标。

只有通过了融资前分析的检验,才有必要进一步进行融资后分析。 4.3融资后分析

在融资前分析结果可以接受的前提下,可以开始考虑融资方案,进行融资后分析。融资后分析包括项目的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以及财务生存能力分析,进而判断项目方案在融资条件下的合理性。融资后分析是比选融资方案,进行融资决策和投资者最终决定出资的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融资后分析,但只是阶段性的。实践中,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之后,还需要进一步深化融资后分析,才能完成最终融资决策。 4.4融资后的盈利能力分析

融资后的盈利能力分析,包括动态分析(折现现金流量分析)和静态分析(非折现盈利能力分析):

1.动态分析。动态分析是通过编制财务现金流量表,根据资金时间价值原理,计算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分析项目的获利能力。融资后的动态分析可分为下列两个层次: 1)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分析。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分析是从项目权益投资者整体的角度,考察项目给项目权益投资者带来的收益水平。它是在拟定的融资方案基础上进行的息税后分析,依据的报表是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该表将各年投入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作为现金流出,各年缴付的所得税和还本付息也作为现金流出,因此其净现金流量可以表示在缴税和还本付息之后的剩余,即项目(或企业)增加的净收益,也是投资者的权益性收益。因此计算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指标反映从投资者整体权益角度考察盈利能力的要求,也就是从项目发起人(或企业)角度对盈利能力进行判断的要求。在依据融资前分析的指标对项目基本获利能力有所判断的基础上,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指标体现了在一定的融资方案下,投资者整体所能获得的权益性收益水平。该指标可用来对融资方案进行比较和取舍,是投资者整体做出最终融资决策的依据,也可进一步帮助投资者最终决策出资。

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的判别基准是项目投资者整体对投资获利的最低期望值,亦即最低可接受收益率。当计算的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大于或等于该最低可接受收益率时,说明投资获利水平大于或达到了要求,是可以接受的。最低可接受收益率的确定主要取决于当时的资本收益水平以及投资者对权益资金收益的要求。它与资金机会成本和投资者对风险的态度有关。 2)投资各方现金流量分析。投资各方的内部收益率表示了投资各方的收益水平。一般情况下,投资各方按股本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及风险,因此投资各方的利益一般是均等的,没有必要计算投资各方的内部收益率。只有投资者中的各方有股权之外的不对等的利益分配时(契约式的合作企业常常会有这种情浼),投资各方的收益率才会有差异,此时常常需要计算投资各方的内部收益率。计算投资各方的内部收益率可以看出各方收益是否均衡,或者其非均衡性是否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有助于促成投资各方在合作谈判中达成平等互利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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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静态分析。静态分析是不采取折现方式处理数据,主要依据利润与利润分配表,并借助现金流量表计算相关盈利能力指标,包括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总投资收益率(ROI)等。 对静态分析指标的判断,应按不同指标选定相应的参考值(企业或行业的对比值)。当静态分析指标分别符合其相应的参考值时,认为从该指标看盈利能力满足要求。如果不同指标得出的判断结论相反,应通过分析原因,得出合理的结论。 4.5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的主要指标是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和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其他指标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及财务分析的目的、要求等选用。 4.6偿债能力分析

1.对筹措了债务资金(以下简称借款)的项目,偿债能力考察项目能否按期偿还借款的能力。通过计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判断项目的偿债能力。如果能够得知或根据经验设定所要求的借款偿还期,可以直接计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葡果难以设定借款偿还期,也可以先大致估算出借款偿还期,再采用适宜的方法计算出每年需要还本和付息的金额,代入公式计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需要估算借款偿还期时,可按下式估算:

借款偿还期=借款偿还后开始出现盈余年份一开始借款年份+(当年借款额/当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额)

需注意的是,该借款偿还期只是为估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所用,不应与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并列。

2.按照有关法规,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可视同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计提折旧,同时按税法规定,融资租赁费用不应在所得税前扣除,因此项目评价中融资租赁费用的支付,可视作偿还本金处理,按要求的期限和数额逐年偿还。

3.国际上偿债备付率的计算公式各有不同,从不同的角度考虑,分子和分母都会有所变化,本“方法与参数”给出的公式是基于我国所得税后还款的要求,并根据债权人要求的还款条件(期限和利率)按最大还款资金能力计算,即用于计算还本付息的资金包含的范围是息税前利润加上折旧和摊销,只扣除所得税和运营期间增加的投资支出。运营期间增加的投资支出主要指维持运营投资费用,对某些负荷变动大的项目,也可能会包括流动资金增加额(仅指在流动资金估算中未包括的部分)。 4.7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在项目(企业)运营期间,确保从各项经济活动中得到足够的净现金流量是项目能够持续生存的条件。财务分析中应根据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综合考察项目计算期内各年的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和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现金流人和流出,计算净现金流量和累计盈余资金,分析项目是否有足够的净现金流量维持正常运营。为此,财务生存能力分析亦可称为资金平衡分析。

财务生存能力分析应结合偿债能力分析进行,如果拟安排的还款期过短,致使还本付息负担过重,导致为维持资金平衡必须筹借的短期借款过多,可以调整还款期,减轻各年还款负担。

通常因运营期前期的还本付息负担较重,故应特别注重运营期前期的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通过以下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可具体判断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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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有足够的经营净现金流量是财务可持续的基本条件,特别是在运营初期。一个项目具有较大的经营净现金流量,说明项目方案比较合理,实现自身资金平衡的可能性大,不会过分依赖短期融资来维持运营;反之,一个项目不能产生足够的经营净现金流量,或经营净现金流量为负值,说明维持项目正常运行会遇到财务上的困难,项目方案缺乏合理性,实现自身资金平衡的可能性小,有可能要靠短期融资来维持运营;或者是非经营项目本身无能力实现自身资金平衡,提示要靠政府补贴。

2.各年累计盈余资金不出现负值是财务生存的必要条件。在整个运营期间,允许个别年份的净现金流量出现负值,但不能容许任一年份的累计盈余资金出现负值。一旦出现负值时应适时进行短期融资,该短期融资应体现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中,同时短期融资的利息也应纳入成本费用和其后的计算。较大的或较频繁的短期融资,有可能导致以后的累计盈余资金无法实现正值,致使项目难以持续运营。

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是项目财务生存能力分析的基本报表,其编制基础是财务分析辅助报表和利润与利润分配表。 4.8分析的内容和步骤

分析的内容和步骤以及与第二章财务效益与费用估算的关系见财务分析图(图4.9) 返回 放弃 项目方案设计 否 融资 前分 析 基础数据 融资基 后础利润与利 财务计划 分数析 据润分配表 现金流量表 基础数据 还本付息 建设期利息静态分析 总成本费用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生存能力分析

不确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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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建营经流设业营动投收成资资入本金项目投资现金流量分析 (项目IRR、NPV、回收期) 可 融资方案 否 资本金现金流量分析 (资本金IRR) 资产负债表 总投资收益率 资本金净利润率偿债备付率 利息备付率 投资各方现金流量分析 (投资各方IRR)

图4.9财务分析图

4.9 财务分析报表

财务分析各种报表格式的设置以现行会计制度为依据,同时结合项目评价的特点进行简化和调整。财务分析报表在编制过程中应注意相关表格的注释,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科目。 利润分配内容和顺序系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规定,具体为:

1.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期初未弥补亏损),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2.内资项目以当年净利润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外商投资项目按有关法律提取的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3.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4.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应付优先股股利,是指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指按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3)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此核算。

4)经过上述分配后的剩余部分为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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