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考试题
填空题(每题3分,共计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 2002 年 6 月 9 日公布, 2002 年 11 月 1 日施行.
2.《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 安全作业培训 ,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 本工程 相适应的、 专门 安全技术培训.
4. 培训 、考核及用人单位 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5.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与其 解除 订立的劳动合同。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 应急措施 后撤离作业现场。
8。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 事故预防和采取应急措施 的能力.
9.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 即: 公司 教育、 项目部 教育、 班组 教育。 10。全国7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三违”造成的。
“三违”是指: 违章作业 、 违章指挥 、 违反劳动纪律 。 选择题(每题5分,共计15分)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 B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签发. A.国家 B.省级 C。地级市 2.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是 C 。
A。没有事故不出危险 B。 未造成人身伤亡和资产损失
C. 保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的发展。
3。建筑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A ,项目经理部进行的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班组长主持的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本工种岗位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教育。 A。公司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 B。公司进行生产技术培训 C。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
三、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中画“√”,不正确的画“×”,每题5分,共计15分)
1。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只能由用人单位向当地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单位提出申请。( × )
2。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 ) 3.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 √ ) 四、问答题(每题8分,共计40分) 1.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特种作业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女性满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
(二)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3。“四不伤害”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帮助他人不被伤害。 4。自卸汽车卸料时,能否在斜坡侧向倾卸? 答:自卸汽车卸料时,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5.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是什么? 答: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5)、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1)为保证煤矿生产安全和职工人生安全,防止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各矿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所有进入露天矿的人员除遵守本制度外,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新进矿的临时工、外雇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汽车司机必须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特种作业证”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有相应资质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证”。
(4)新进矿的外雇人员须在所雇用单位填写“外雇人员审批表” ,履行外雇人员审批程序,然后到安健环质科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本公司“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5)新进矿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所在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科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学习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
(6)采装、运输设备必须状况良好,设备的制动、转向系统和灯光、喇叭等安全设施和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必须配备完好、有效的灭火器,并填写“外雇设备入矿审批程序表”, 履行外雇设备入矿审批程序然后到安健环质科办理“采场通行证\"后,方可进入采场作业. (7)设备驾驶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机动车驾驶证、特种设备操作证)”、本公司“上岗证\"、和车辆的“采场通行证”必须随身(车)携带,以备查验。 (8)所有进入采场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戴安全帽;
②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③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和其它危险地段行走或逗留; ④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距炮区边缘10米以内范围; ⑤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正在作业的采装设备作业范围.
⑥采场有运输车辆作业时,严禁骑摩托车在采坑、排土场和采场运输道路行驶. (9)在采场的生产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除遵守以上规定外,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严禁酒后上岗
②严禁在采坑吸烟;严禁在操作设备和进行其它工作时吸烟。 ③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
④严禁擅自操作非本岗位的任何机电设备,不得乘坐正在作业的采运设备. ⑤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采区内各种安全标志. ⑥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脱岗。 (10)夜班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良好的照明用具,在采坑运输道路上行走时,必须走人行通道,
并开亮照明用具。使用照明用具时,严禁向正在作业的设备驾驶室照射。 (11)在采坑边帮和台阶边缘及底部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必要时制订安全措施。
(12)高空(2米以上)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穿软底鞋、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有人监护,严禁一个人单独作业。
(1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手脚残疾、深度近视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4)在高压架空线附近移动金属塔架时,必须与架空线及高压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6KV,0。7m以上)。 (15)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或机电事故后,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按照事故的责任划分,承担事故相应责任,赔偿事故经济损失,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6)本制度除适用于外雇设备和人员外,相关条款亦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如有违反,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拒不听从现场指挥,情节恶劣的,要加倍处罚,外雇人员予以辞退。法律法规、煤矿安全及现场急救常识。 2、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常识: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于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4)《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①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
②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③对任何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②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 ③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④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 (6)煤矿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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