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考核工作报告
一、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收到省厅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及时向各区县司法局和市各直属律师事务所转发了省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就考核工作在时间、内容和相关材料的报送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突出重点,从严检查考核。4月28日至5月9日,我局集中受理了全市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材料。在考核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我们还重点检查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律师事务所办理重大、敏感和群体性“三类”案件是否及时报备的情况;二是律师事务所是否代理有利益冲突的案件;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否在核定的住所外设立办公室、代办点、咨询点的情况。经核查,全市律师事务所均能自觉接受检查考核,提交的考核材料内容真实,比较完整。
下步,待向司法厅提交考核材料后,我们还将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结果。
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年度考核的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年度考核的情况。今年,我市参与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共36家,其中国资所2家(市公职所、翠屏区公职律师工作室),普通合伙所30家,个人所4家(长源所、景上所、鼎证所、甲海所)。经检查考核,除2014年1月后成立的意恩、翠屏2家律师事务所外,其余34家律师事务所均评定为“合格”等次。
(二)律师参与市律协考核的情况。。
(三)全市律师事务所年度业务开展及收入的情况。据统计,2013年度,全市律师行业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共计733家,代理各类业务36237件,其中:刑事诉讼1118件;民商事诉讼3698件;行政诉讼104件;非诉讼615件;咨询和代书30171件;调解案件277件;仲裁案件252件;其他2件。全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2件;业务总收入3277.54万余元。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受惩戒的情况。2013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均能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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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相关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变更执业登记事项的情况。2013年,我市有2家律师事务所变更了执业登记事项,分别是:丰宜律师事务所变更了住所、合伙人和注册资本;鹏宇律师事务所变更了执业场所。
(二)律师异动的情况。经审查,上述22名律师均属正常异动,已完清财务、案件等交接手续,准予异动。
(三)律师未参与年度考核的情况。2013年,我市共有8名律师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核。
四、检查考核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考核,2013年度我市律师事务所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市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不平衡,所与所之间业务收入悬殊很大。据本次年度考核了解,目前,个别业务发展较好的所年收入达四百余万元,而个别业务差的所年收入却只有十几万甚至几万元,收入悬殊很大,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安于现状,缺乏做大、做强的理念和意识;二是部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竞争激励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不到位。
(二)部分律师事务所未按要求建立事业发展基金。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地税务部门对律师事务所提留部分的税收问题有误解,偏面认为律师事务所在借提留之名逃避纳税,为避嫌,故有的律师事务所未按规定提留事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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