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回检查规定
(1)巡回检查制度是鉴定和掌握设备基本状况的重要手段,做到每个岗位有详细的巡视路线、巡视时间、巡视设备、巡视方法和巡视标准。
(2)明确每一台设备的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和参数,明确参数的预警值和报警值。
(3)明确达到预警值和报警值参数的逐级汇报制度和处理流程。明确特殊情况下巡回检查的条件、项目、内容及注意事项。
(4)建立设备的动态管理台帐,以利于及时抓住设备的劣化趋势;为设备的状况、寿命鉴定、检修等提供依据。
(5)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项目、内容及路线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特殊情况需做特殊检查,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设备发生异常相关人员应立即按本岗位职责进行事故处理。
二、巡回检查内容与要求
(1)巡回检查要做到“四到”即:看、听、摸、嗅。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细致地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2)检查人员必须按照风电场巡回检查制度中规定的内容、周期、线路等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工作。巡回检查时要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器具。带相关的检查表计,及时记录有关数据。
(3)检查设备时,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遇到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
《风电场运行规程》规定先处理后汇报。
(4)巡回检查如发现一般缺陷,可在检查任务完成后汇报。如发现有威胁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班长。发现的设备缺陷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内。
(5)除按照风电场巡回检查制度进行的正常检查外,场长、班长还应根据特殊情况安排有针对性的特殊巡视检查,并应视情况增加检查次数。
(6)按照《运行规程》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通过对设备的“看、听、摸、嗅”,详细检查设备及系统的参数是否正常。使设备在安全、经济状态下稳定运行。巡回检查的重点为:
①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②运行方式是否合理。 ③自动装置是否可靠及好用。 ④运行参数的准确性。
⑤各种信号、保护的位置是否正确。 ⑥设备检修所做的安全措施的可靠性。 (7)巡回检查时间:
①每周一应对全场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巡视。 ②每天至少应对升压站设备进行两次次巡视检查;
三每周对升压站进行夜间熄灯检查一次,主要对电气连接点发热和电气设备外绝缘放电情况进行检查。
④对风机(塔底)、箱变及35kV/10kV线路周巡视每周巡视一次(至少两人一组,每组每周不小于2回线路)。
⑤220kV/110kV线路每月巡视一次。
⑥机舱月度巡视。(确定设备主人(两人),设备主人巡检每月不少于10台次) (8)如遇下列情况,应对设备进行特殊巡视,并在运行日志上做详细记录。 ①设备在异常运行时或有重大缺陷时。
②新安装或大修后新投入运行的设备以及长期停运初投的设备。 ③采用特殊运行方式和新技术时。
④高温、高峰负荷时,特别是严重超载运行的设备。
⑤雷雨后(避雷器动作次数检查)、台风、大雾、高温、冰、雪等恶劣天气时。 事故跳闸后。
⑥风速超过15米/秒以上大风过后巡视。 ⑦领导指派或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
(9)巡回检查中要注意小动物的危害,发现有通向开关室电缆沟的小洞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堵塞。如发现小动物在电气设备上活动,不得草率行事,应向值班负责人汇报妥善处理,必要时汇报有关上级调度停电处理。 (10)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锁门。
(11)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避雷针和风力机组。
(12)单人巡视时,不准攀登电气设备,不准移开或进入遮栏内,不准触动操作机构和易造成误动的运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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