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及修改号:1.0 页次: 1/1 编写: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防止船舶倾覆安全规定
编号:COSCO-SYGD-C(SS)-56
1 2 3 3.1 3.1.1 3.1.2
3.1.3 3.1.4 3.2
3.3
3.4 4 4.1
4.2 4.3 4.4
4.5 4.6
目的
明确相关部门、车间和相关人员防止船舶倾覆的安全职责,预防船舶在修造过程中发生倾覆。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厂船舶修造船体结构部分。 职责
技术部职责
按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有关要求管理中远船务集团下发的《在修船舶稳性、强度安全技术规范》文件。
指导船体车间对大范围立体分段的拆除换新、平面板架分段的拆除换新、承受重大负荷部件的拆除换新、重大海损船舶修复、特殊尺度船舶和海洋工程结构的修理。
对特殊复杂船体结构强度计算及船舶稳性计算,以确保施工过程船舶的安全性。 组织相关部门、车间及相关人员对施工过程出现的影响船舶稳性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 质量检验部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船舶修造现场是否按制定的工艺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总管部职责
负责组织总管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凡影响船舶稳性的工程项目总管要组织小组成员到现场巡视检查,对不符合工艺技术要求的项目不予安排开工。 船体车间职责
负责参照《在修船舶稳性、强度安全技术规范》编写船舶修造船体部分施工工艺。 规定
船舶进厂前,总管小组应根据工程项目单明确影响船舶稳性的工程项目,并在“A”会议上提出制定施工工艺的要求,相关部门根据总管要求和工程项目单作好工艺准备。
船舶进厂后,总管组织相关人员勘验工程,制定施工工艺。一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由制定部门审核、批准,重要工程项目施工工艺由技术部审核、批准。 制定施工工艺时,严格按照中远船务集团下发的《在修船舶稳性、强度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施工部门在接到施工工艺后,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执行。如遇到施工现场具体情况与工艺不相符时,要立即通知工艺制定部门,以便及时修改工艺,同时要通知工程主管,必要时需报告总管。
凡涉及到船舶稳性工程项目没有施工工艺或施工工艺与现场实际不相符,施工部门有权拒绝施工。
安全监督部按上述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