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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新分类国标版

2022-05-27 来源:独旅网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一级类二级类类别类别类别类别名称编码名称编码01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7年8月10日发布实施

含 义三大类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枝、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农指种植果树的园地。用指种植茶树的园地。地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以及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指树木郁闭度≥0.2的乔木林地,包括红树林地和竹林地。指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包括疏林地(指树木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圊等林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指人工种牧草的草地。指树林郁闭度<0.1,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未利用地011水田012水浇地013旱地02园地021果园022茶园023其他园地03林地031有林地032灌木林地033其他林地04草地041天然牧草地042人工牧草地043其他草地05商服用地06工矿仓储用地051批发零售用地指主要用于商品批发、零售的用地。包括商场、商店、超市、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加油站等及其附属的小型仓库、车间、工场等的用地。052住宿餐饮用地指主要用于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用地。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餐厅、酒吧等。053商务金融用地指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和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场所等用地。054其他商服用地指上述用地以外的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包括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建设、照相馆、理发美容店、洗浴场所等用地。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061工业用地062采矿用地063仓储用地指工业生产及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071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072农村宅基地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081机关团体用地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082新闻出版用地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083科教用地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建设用地084医卫慈善用地指用于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急救康复、医检药检、福利救助等的用地。085文体娱乐用地指用于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及公共广场等的用地。086公共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给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087公园与绿地指城镇、村庄内部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和用于休憩及美化环境的绿化用地。088风景名胜设施指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景区内的用地其他用地按现状归入相应地类。07住宅用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091军事设施用地指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设施用地。092使领馆用地094宗教用地095殡葬用地指用于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驻华使领馆、办事处等的用地。指专门用于宗教活动的庙宇、寺院、道观、教堂等宗教自用地。指陵园、墓地、殡葬场所用地。建设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用地种道路用地。指用于铁道线路、轻轨、场站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指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用地。包括设计内的路堤、路堑、道沟、桥梁、汽车停靠站、林木及直接为其服务的附属用地。指用于城镇、村庄内部公用道路(含立交桥)及行道树的用地。包括公共停车场,汽车客货运输站点及停车场等用地。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农用地指用于民用机场的用地。093监教场所用地指用于监狱、看守所、劳改场、劳教所、戒毒所等的建筑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101铁路用地102公路用地103街巷用地104农村道路105机场用地106港口码头用地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建设用地水位以下部分。107管道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指陆地水域,海涂,沟渠、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用地。指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水面。未利用地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指人工拦截汇积而成的总库容≥10万m3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m3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侵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农用地111河流水面112湖泊水面113水库水面114坑塘水面115沿海滩涂116内陆滩涂117沟渠未利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用地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12其它土地指人工修建,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用于引、排、灌的渠道,包括渠槽、渠堤、取农用土坑、护堤林。地118水工建筑用地指人工修建的闸、坝、堤路林、水电厂房、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建设用地119冰川及永久积指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未利雪用地指上述地类以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建设121空闲地指城镇、村庄、工矿内部尚未利用的土地。用地122设施农业用地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农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地123田坎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地坎。124盐碱地125沼泽地126沙地127裸地指表层盐碱聚集,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指经常积水或渍水,一般生长沼生、湿生植物的土地。指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漠。指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或表层为岩石、石砾,其覆盖面积≥70%的土地。未利用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一级编码名称编码2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二级名称指城乡居民点、独立居民点以及居民点以外的工矿、国防、各胜古迹等企事业单位用地,包括其内部交通、绿化用地。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的和区政府、县级市政府所在地镇级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机关、学校等单位用地。指建制镇居民点,以及辖区内的商服、住宅、工业、仓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用地。指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商服、住宅、工矿、工业、仓储、学校等用地。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含义201城市202建制镇203村庄204采矿用地205风景名胜及特指城镇村用地以外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教、殡葬等的土地,以及风景名胜(包括名胜古殊用地迹、旅游景点、革命遗址等)景点及管理机构的建筑用地。注: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本表进行归并。

另:土地登记时应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表格》(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53号]文件精神填写到二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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