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52.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87,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4,49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42,548,5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月21日出具的浙天会验[2009]2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0])第134号《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09 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6,270,241.42元,投入了“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项目”、“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和“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等四个项目的建设。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72,000,000 9,069,102,16 手机金融服务网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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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花顺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新一代网上交易服务平台项目机构版金融数据库项目
合 计
69,250,000 11,317,059.68 25,550,000 9,446,056.84 62,650,000 6,438,022.74 229,450,000 36,270,241.42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36,270,241.42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36,270,241.4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申银万国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270,241.42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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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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