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分包单位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总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安全和本工程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管理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 发包形式:劳务分包□ 专业分包□ 二、 工期
进场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三、 安全生产管理: 1、总包方权利与义务:
(1) 总包方应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
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负总责。
(2) 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
全用电工作,对总包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
(3) 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施工方案,审核分包方报送的所辖区域二级电箱
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分包方对所属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电箱和电缆及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4)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用电承担连带责任。
(5) 总包方负责分包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培训考核、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
员备案登记。
(6) 总包方负责对与建设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日常
监督和管理。
(7) 负责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有权要求分包方建
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8) 总包方应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警示标识情况负责监督检查。 (9) 参与临时用电工程的“四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施工现场临电器材根据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11)负责组织各分包方参加总包方每周的定期检查,对现场的临电管理进行检查、评比,督促分包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2)总包单位应该确保本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并确保临电设施采购质量合格,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3)总包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监督管理分包方临时用电安全。
2、分包方权利与义务:
(1)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对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电负责。分
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 负责依据JGJ46—20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所属区域的二级电箱(甲
方指定)以下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照明电箱)、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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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路、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对现场电工进行临电方案交底.
(3) 分包方必须是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够对所属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用电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4) 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的临时用电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
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用电安全的各项活动。
(5) 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认真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
模式,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组织和活动。
(6) 分包方必须建立自身的安全用电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用电安全
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队伍。
(7) 分包方有教育职工安全用电的义务,并提供合格的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要求
100% 。
(8) 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部门、地方的标准和规范。做
到性能良好,各种用电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分包方应对这些设备设施进行过程控制,保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备案,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所有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设施在进入施工现场时需在总包方门卫处登记备案,以便日后退场留有依据。
(9) 分包方使用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要定人(持证)、定机、定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
全技术交底,不得擅自离岗,严禁酒后作业。涉及总包方范围或其他分包范围用电作业时必须经总包方许可确认.
(10)分包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电气火灾的预防工作. (11)分包方的电气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懂得正确的佩戴和使用。 (12)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因工伤亡报告制度”,发现事故及时向总承包方报告,并积极组协调开展救护和工程抢险工作,不得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不报或者延迟报告. (13)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4)分包方必须坚持每天班前安于教育制度,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班组长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15)分包方要加强宿舍、仓库的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16)分包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先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然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相关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7)按照总包方要求,定期向总包方上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现场临时用电检查记录。
(18)分包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联系电话 ,服从总包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四、违约:
1、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总包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总包方一经发现可下达整改通知书(抄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总包方有权强制停工和经济处罚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方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总包方经济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都要服从和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行为自觉接受按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问题严重及屡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被处罚的罚金,应按时交付现金或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对不及时签字或不签字确认的情况,则按双倍处罚。 五、协议说明: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劳务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截止时(工程完工经双方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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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合格后)自然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3、本协议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文件,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总包方 (盖章): 分包方(盖章): 总包方(签字): 总包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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