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施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本通知书是针对您公司参与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我方作为业主,向贵单位发出索赔通知。
首先,我方注意到您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 延误工期:根据合同规定,您公司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您公司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得整个工程项目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给我方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2. 施工质量不达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您公司的施工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出现了多处质量问题,给我方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3. 工程设计变更:您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我方同意擅自进行了工程设计的变更,导致工程进展受阻,造成了额外费用和时间的浪费。
基于上述问题,我方要求贵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1. 重新安排施工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延期所产生的损失。
2. 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标准,并承担相关修复费用。
3. 提供详细的变更设计说明和合理的补偿方案。必须确保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都经过我方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由此引起的额外费用。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方书面回复,明确您公司对上述索赔要求的态度和处理方案。如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方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我方收集到的证据和相关文件,我们相信我方的索赔是合理、合法且有充分依据的。我方希望贵单位能够认真对待此事,并及时给予回复,以便解决问题并推动工程尽早恢复正常进展。
再次强调,请贵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回复我方书面意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解决问题。如逾期未回复或不予配合,我方将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来维护我方的利益。
特此通知。 敬礼!
业主单位:(您的单位名称) 日期:(通知书发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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