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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津口中学教师考评方案

2024-09-12 来源:独旅网
大津口中学教师考评方案

教师考评方案旨在通过科学评价杠杆,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改革和课堂改革的不断深化。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聘任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我校参照《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考评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设计

一、整个教师考评分常规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综合考核在常规考核的基础上,加入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特别奖惩几部分。

二、常规考核、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各部分考核内容参考以下四个一级指标: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特别奖惩内容单列,包括:(1)有重大立功表现、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贡献或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联合表彰的综合荣誉获得者可酌情加分;(2)师德一票否决。

三、常规考核每学期作好各项积分统计。综合考核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评优、晋级、聘任、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四、综合考核可以采用量化方法和等级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常规考核、学生评价、教师评价、领导评价均以百分制形式给出,各部分的权重参考值见下表:教师综合考核分数=常规考核×55%+学生评价×15%+教师评价×15%+领导评价×15%。特别奖惩分数单列,由考评领导小组决定。每位老师的综合教学评价结果最终以等级形式给出。 内容细则

第一部分职业道德(10分)

师德考核主要采取减分的方式。我校根据考核总体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减分项目。减分采取小项(政治素质、行为规范、爱岗敬业、热爱

学生、团结协作)不封顶,减分可以超过各小项的2分的分值;大项(职业道德)封顶,减分至大项零分止,不能出现负分。

一、政治素质(2分)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舆论上行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参加政治学习及社会活动的表现,完成学习内容及各类学习笔记情况。 3.以正确的政治观和荣辱观教育学生。 4.不参加社会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 二、行为规范(2分)

1.参加学校重大活动及表现情况。服从领导,积极参加有关活动及各种会议,遵守纪律,不做与活动及会议无关的事情。

2.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出现违规情况者酌情扣除相应分数。 3.廉洁从教。出现有偿家教、从事强制性推销活动、乱收费、乱办班、乱招生及其他不廉洁行为者酌情减分。 4.言行举止文明,着装得体,为人师表。

5.爱护校产,保持办公室和校园环境卫生,对破坏公物、公共卫生和打架斗殴不良现象能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6.无违反其他校规行为。

7.义务教育毕业年级巩固率达到99%。 三、爱岗敬业(2分)

热爱教师职业,工作勤奋、钻研,服从学校安排,安心本职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不从事第二职业。 四、热爱学生(2分)

1.关心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严格要求,耐心教育学生,洞察学生的心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正确的教育方法。

3.无歧视学生的现象,对不同发展层面学生有不同的帮助策略,关心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日常生活。

4.如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大声呵斥学生(不同于严肃批评、教育);使用教师忌语讽刺挖苦、侮辱和不尊重学生人格;违规停课批评学生;上课期间以任何理由将学生赶出课堂或校门的;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其他不良情况。如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按相关法规处理。 五、团结协作(2分)

1.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爱护、关心、帮助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2.教师与教师的关系。谦虚谨慎,尊重同事,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不关心热爱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散布消极情绪和不团结的语言,影响干群关系和同志关系,影响正常工作者酌情扣分。 3.教师与家长的关系。尊重家长,廉洁从教。认真听取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坚持家访,促进教育合力的形成。对家长缺乏礼貌和尊重,无端指责,索要家长礼品,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酌情扣分。

4.积极参与教研组工作、年级组工作、学校工作其他工作。发扬奉献精神,追求高尚情操,不计较名利,不计较得失,埋头苦干,顾全大局。工作中斤斤计较,争待遇,争名利,缺乏顾全大局意识,不服从工作分配的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职业能力(10分)

职业能力可以不作常规考核项目。在综合考核中,由学生、教师、领导按等级评定。评定等级为:优、良、一般三级。对学生、教师、领导按等级评定的结果进行赋值量化,等级参考值为:优=10分、良=8分、一般=5分。学生、教师、领导三项权重参考值为:30、30、40,教师职业能力得分=学生评价×30%+教师评价×30%+领导评价×40%,作为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成绩。 一、教育能力(3分)

1.有亲和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榜样力量。

2.解决问题能力。善于掌握教育的时机和分寸,能有效处理不良行为和混乱,能对班级日常事务进行有效管理。 3.有效组织开展活动的能力。

4.沟通能力。与同事、家长、学生和外部环境沟通的能力。 5.合作能力。包括与同事、家长的合作和在团队中发挥的作用。 二、教学能力(3分)

1.正确把握学科的知识、思想和方法,重视教学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2.有较为丰富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营造有效的学习环境。

3.教师帮助学生发展解决问题策略的能力及培养学生思维品质的能力。 4.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设计应用能力。教学手段适时适度,操作规范熟练。 5.开发校本课程、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方面能力。 6.语言简练、准确、有感染力,教学基本功扎实。

7. 课堂评价的能力。教师给予学生外显的、详细的和具有建设性的反馈。 三、教研能力(2分) 1.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教育改革创新能力。 3.教育教学实践的反思能力。 4.教育教学评价的能力。 四、专业发展能力(2分) 1.教育理论和实际教学能力的提升 2.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更新 3.参与继续教育的态度 第三部分工作表现(30分) 一、教学工作量(10分)

工作量可以实行加分制。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学科特点,选择课时数、班级数或学生数等参数,制定专任教师满工作量弹性标准值。教师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要求者得满分。超工作量者、低工作量者、从事其他管理工作者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 二、出勤情况(5分)

(说明:考勤实行减分制。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满分。考勤减分可累计,每小项上不封顶,扣完大项5分为止。学校批准的学习及公事活动、国家法定假日等除外)

1.签到签退。迟到或早退按明确的要求减分。没有签到的按迟到计;没有签离的按早退计。

2.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病假、事假按明确要求的减分;旷工按明确要求减分。

3.学校规定的活动(业务学习,监考、会议和集体活动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酌情减分。

4.上班时间在学校点名或抽查中空岗者按旷工计。 三、教学常规(15分)

(说明:教学常规可以实行减分制。各分项减分可累计,每小项上不封顶,扣完大项15分为止。) 1.工作计划、总结(1分)

每学期能制定出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和总结,并按计划执行。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者或计划、总结质量较差者酌情减分。

2.备课(3分)

(1)备课检查每学期两次,并给予量化得分。备课认真、详实、项目齐全者得满分。不备课或不认真备课,备课内容不详实,项目欠缺者按课时减分。(2)每周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教师不参加者或态度不认真酌情减分。备课组长不组织者或态度不认真者以双倍减分。

3.课堂教学(6分)

(说明:学校制定明确的课堂常规要求细则,经常检查其落实情况,并实行学生值日日志制度,监督教师课堂常规执行情况。根据学校常规检查和学生记录情况酌情减分)

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要求,按时上下课,加强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以学生为本,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教学效果良好。违反课堂常规要求按次减分。

出现以下情况酌情减分:(1)拖堂现象。(2)迟到、早退按次减分。(3)旷课。由于教师旷课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应责任。(4)不合理占课。(5)上课秩序混乱。(6)学生上课睡觉。(7)教师无故不进行教学或终止教学。

4.作业设计批改(2分)

(说明:采用普查与抽查相结合;学习委员记录每日布置的作业量,学期末交教导处;召开课代表座谈会。)

作业内容符合大纲规定和学生实际,难易适度,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少,实行全批全改制度。注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业量不超规定。作业批改认真及时规范,搞好成绩登记。重视作业信息反馈,及时讲评。

出现以下情况者酌情减分:(1)作业量太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2)作业不批改、批改不及时或批改有错误按次扣分。(3)作业设计不科学,机械重复书写的作业多。(4)作业信息不反馈,没有及时讲评。(5)让学生或家长代教师批改作业。(6)其他减分项目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

5.听课(1分)

每学期完成学校教学常规规定的听课节数,并有听课笔记,经教务部门检查合格得满分。听课节数不足,按节减分。听课记录检查不合格者按节减分。

6.考试(2分)

组织学生考试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在符合规定的各类考试中,出现以下情况按次酌情减分。(1)违反监考、阅卷纪律。(2)弄虚作假。(3)批阅不及时。(4)不认真批阅。(5)不做试卷分析。(6)不及时反馈。(7)未对成绩差生进行分析与个别指导。

第四部分工作成效(50分) 一、教学效果(40分)

1.无学业水平测试的年级。以学校举行的两次期末测试成绩为评价参数,以班级为单位计算,上下学期各占50%。(平均分60,优秀率20,及格率20)

2.有学业水平测试的年级。以学校举行的两次期末测试和学业水平测试为

评价参数,以班级为单位计算,上学期期末占30%;下学期期末占30%;学业水平测试占40%。期末考试成绩按平均分60,优秀率20,及格率20;学业水平测试按合格率。注:合格率指基于课程标准的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

二、教研效果(10分)

注: 教研效果主要实行加分制。项目荣誉按级别计分,以证书为准。同期同系列荣誉项目以最高级别计,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荣誉项目仅限当年获得。各个小项目加分可累加,上不封顶,但不能超过总分10分。教研效果最低分为零分。

1.教研活动

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能积极与同事进行研讨。全部参加且积极研讨得满分。教研活动无故不参加,或不积极参与讨论者按次减分。

2.讲座及经验介绍

在各级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者按级别计分。

3.课题研究

承担各级教研课题并结题,按课题等级、主持人与参与人、课题研究效果评价分等计分。

4.论文发表、获奖情况

(1)以第一作者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按发表的杂志级别计分。

(2)以第一作者撰写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在评比获奖按获奖等级计分。

5.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

(1)承担各级公开课教学,按公开课等级计分。 (2)承担各级观摩课教学,按观摩课等级计分。 (3)优质课评比中获奖者,按优质课等级计分。

6.参加编校本课程研发,形成学校课程资源,得到实施与推介者适当加分。 7.参编校级以上试题、训练题,并已完成。 8.培养教师情况

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对新教师备课、上课、评价等环节进行全程指导,使培养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加基础分。接受指导的教师在相应指导项目上获奖,指导教师按获奖级别得分。

9.其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部分特别奖惩

注:奖、罚分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奖惩依据为一学年之内所发生的事情 一、奖励

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者 1.获市、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 2.为教育教学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嘉奖者。

3.弘扬正气,见义勇为,产生重要影响的好人好事,事迹较突出者。 4.学生个别辅导奖等其他项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惩罚(师德一票否决) 1.歧视后进生,迫使其辍学者。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3.担任班主任,因疏于教育和管理,该班出现了违法犯罪学生者。 4.因工作失误,造成了安全责任事故者。

5.违反廉洁从教原则,造成不良影响者。 6.参与邪教活动者。

7.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者。 8.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9.其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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