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新入职人员试用期转正
考核管理办法 (2010年3月)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为试用期人员转正提供参考依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入职人员。 第三条 考核内容
考核新入职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以及对拟聘岗位工作的认识等内容。
第四条 考核方法及流程 (一)一般人员转正考核方法 1、民主测评
对新入职人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 2、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报告
由新入职人员根据试用期间所从事的工作撰写工作报告,要求对所从事岗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解决方案和工作思路。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上。
3、部门领导评价
新入职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新人员在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团队意识等方面提出评价考核意见,填写《试用期人员转正考核意见表》及《人员转正申请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审核。垂直管理人员还需总部直管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5、公司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审批。 6、总裁审批。 7、结果反馈。
(二)管理人员转正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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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及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以上职位人员,包括总部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以及营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行总监、营销总监。
管理人员转正考核参照公司《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转正考核时间
转正考核一般定在试用期结束前的10到15个工作日内。 第六条 工作组织
一般人员的转正考核由各部门按本办法的要求组织,人力资源部督办,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领导审定。
管理人员的转正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部门配合,考核评价报告报公司领导审定。
第七条 考核结果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应岗位工作需求,应及时终止试用期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要做好考核协调和监督工作,按时收集考核资料,及时组织转正考核工作。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人力资源部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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