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房东卖房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买或在通知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房东可以出卖给第三人,租客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
一、租房中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租客不搬走,房东强行收回租房并占有租客的财产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可以搬出去的。但是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如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1、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房屋出租人欲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另外,如果有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等3种情况,承租人无权行使优先购买的权利。
3、如果原房主出卖房屋时,没有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房屋承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主张原房主对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承租人不可以主张原房主与新房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房子抵押后还能在抵押或者买卖吗
房子出租后还可以再抵押该房屋或者买卖该房屋。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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