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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制度研究

来源:独旅网
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制度研究 Sport Science Research 广泛查阅、收集了国内外近 年来有关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 决定了足球职业化改革的最终路线。l994年,中国万宝路 制度等相关文献,并进行了分析整理,为研究提供了理论 足球甲级联赛揭幕,联赛有12支俱乐部参加,扩大了职业 支撑。 1.2.2统计分析法 足球的社会影响,形成了“初入轨道、初入市场、初见 成效”的局面。 本文对中超1994赛季至2010—201 1赛季共19个赛季俱乐 1994年中国足球职业化以来,lO年甲A时代创造了中 过127支甲级球队,俱乐部转让32次,球队更名更是多达55 次,俱乐部降级后7家俱乐部解散,中国足球俱乐部的成长 部数量及俱乐部更迭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分析,认为联赛一 足球的辉煌,球队数量稳中有升。但足,甲A10年共出现 直对俱乐部资格进行着审核和控制。 1.2.3逻辑分析法 利用归纳、演绎和对比等方法,结合市场准入制度与 伴随着效率的损失、产权的每次更迭,俱乐部几乎均要从零 中超俱乐部治理等相关理论,对实际调查过程中产生的结果 开始,成长水平往往在低水平线上重复着,俱乐部资源配置 进行逻辑分析。 能力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见表1)。 2结果与分析 2.1.2中超时代:2004—2010年 2002年,中国足协出台了中超联赛规程和中超足球俱 2.1巾超联赛俱乐部准入制度的发展追溯 乐部标准,并借鉴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筹划构建中吲职 2…1 1甲A时代:1994—2004年 业足球超级联赛(CSL)。白2004年中国足球超级联赛成 1992年6月22日至27目的北京红I JJ口全国足球工作会议 立以来,前两届暂停降级制度,2 0 0 6年恢复升降级(但 表1 1 994—2 00 4年甲h球队数量、升降级球队变更表 Table I Details of the Number of the Division A Teams and the Upgraded and Degraded Teams in 1994—2004 资料来源:中文足球资料人全,httP://zuqiUZiljaO.cn/iiqdex.htm. 由十2006年四川I冠城解散及2007年上海申花与上海联城合 加第四届中超联赛。2008—2010年3个赛季以来,中超球队 并,故这两个赛季都只是实行“升二降一”,即从中甲中升两 数量一直稳定在16支,各支球队基本具备了较为完善的法 队,降一队落入中甲)。2008赛季起正式恢复 “升二降 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了联赛管理部门重视,但 ■”制度。在中超成立之初,由于硬件设施不能达到中国足 是,中超俱乐部名称发生变更的次数则多达42次,职业足 协所制定的中超准入标准,辽宁队参赛资格曾引起很大争议。 球俱乐部的长远发展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中超足球俱乐部 2007年由于 海联城和上海申花的合并,有15支俱乐部队参 标准的颁布出台,揭示了职业联赛并非单纯的球场竞技, 对于俱乐部市场开发等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见表2)。 表2 200 4—2 01 0年中超俱乐部变迁情况一览表 Table II Changes of CSL Clubs in 2004—2010 资料来源:中文足球资料大全,httP://ZUqi uZi1i ao.cn/j ndex.htm. 2.2中超联赛准入制度的管理机构及相关法律法规 准入制度资格主要包括:俱乐部办公、竞训、经营、 按照相关规定,每个赛季开始前,足协都会对各个中 练基地和主场等软硬件设施,其中要求中超俱乐部必须达到 超俱乐部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查。中国足协制定的18条中超 注册资金5 000万元、年收入3 000万元和拥有4块以【:标 体育科研2012年第33卷第1期 Spon Science Research 准草坪且有全部产权或控股权的训练基地等规定…。 2.3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制度实施措施 2.2.1管理机构 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制度主要是依据中国足协的竞赛规程 2.2.1.1中国足球协会 和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进行的,主要从竞技标准、经济财务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2 9条、第3 1条、第40 准以及管理与经营标准等方面对俱乐部进行了限制。 条以及足协章程均明确规定,中国足协是依据体育法和国务 2.3.1俱乐部参赛资格标准 院社团管理登记条例而设立的社会组织;该组织依据法律和 2.3.1.1俱乐部竞技标准 国家体育总局的授权,负责对全国足球运动进行管理,享有 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始于2004年,是中国的顶级赛事,第 与足球运动相关的管理权、处罚权以及对外代表国家的权 一届计划有12支球队参加,首两届暂停降级制度,2006年 力;其所制定的所有章程和规则,对于与足球运动有关的一 恢复升降级制度,2008年赛季起正式恢复到原先计划的“升 切竞技活动以及所有的足球会员组织,均具有法律上的约束 二降二”制度。 力。目前,中国足协与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仍然是两块牌 中超足球俱乐部必须拥有全部产权的一支参加职业联赛 子、一套人马,既承担政府管理职能,又面向市场进行开发。 的球队、一支U一19球队、一支U一17球队、一支U一15球 中国足球协会是依据我国民政部门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确定 队。同时,俱乐部要保证青少年运动员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 的原则,依照中国足协章程进行工作,并依法对全国足球运 于执教各级球队的教练员,必须具备中国足协规定的教练员 动进行领导、监督与协调。 资格。而按照新的规定,从2013年起,参加“亚冠”的各家 2.2.1.2中超委员会、常委会 俱乐部必须有亚足联颁发的许可证,而申请许可证的各家俱 中国足协超级联赛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规定,中 乐部必须在体育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人事与行政管理标准、 国足协依据国内外体育规章,设立中超委员会,并对其进行 法律标准和经济财务标准5个方面达到亚足联的要求。在这5 管理。中超委员会作为联赛系统的核心部门,不仅人事关系 条硬性标准中,中超俱乐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要在“体育标 由足协操纵,而且权力亦由足协赋予,确定中超联赛和中超 准”中有关青少年梯队建设方面达标:至少2支年龄在15岁 委员会包括中超联赛名称、参赛队数、升降级制度以及中超 至21岁之间的青年队;至少有1支年龄在1O岁至l4岁之间的 委员会的组织规则、中超经营公司基本制度等事项。审核批 青年队:至少有1支1O岁以下的少年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准中超委员会章程,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进入和退出制度, 中超俱乐部的梯队建设和亚冠要求出现了不一致,将可能对 中超联赛规程、竞赛日程,中超资源管理运作方案、收益分 我国足球俱乐部参加亚洲足球赛事带来障碍 ]。 配方案等。并且规定中超委员会足协的两名代表具有一票否 2.3.1.2经济财务标准 决权。而中超联赛内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中超委员会,而常 《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I 提出俱乐部年度营业收入要在 务委员会是中超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及其休会期问的授权代理 3 000万元以上(不计球员转会收入);俱乐部所有者权益 者,负责处理中超日常事务。 5 000万元以上;俱乐部不得连续3年亏损,在申请加入中 2.2.2相关的法律法规 超联赛的当年度必须盈利。现阶段,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9条第7项规定国务院领导 有些俱乐部在财务会计制度方面与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并不一 和管理体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国 致。根据《公司法》会计核算第9条规定:“会计记录必须以 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凭证为依据, 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体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 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 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信。”并且,第l9条规定:“会计 区域内的体育工作。”而职业体育俱乐部必须为公司制的企业 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影响决 法人的规定,客观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策的重要经济业,应当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中重点说明。” 《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 规定足球俱乐部必 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 须遵守国家财政、税务制度,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关于职业 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 足球俱乐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接受法定机构的 务,成为中超俱乐部公司破产清算的主要依据。 审计,按时向中超委员会(或筹备组织)提交会计报告和审 现阶段,我国体育竞赛市场管理的法律规范主要由国家 计报告。全年联赛结束后15天内,将《中超联赛赛区财务收 体育总局的部门规章和各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性文件组成。 支结算表》逐项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连同分析报告一并寄 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第 报中超委员会财务管理部门。 4条规定,指出获得批准许可是进入体育竞赛市场的前置条 2.3.1.3治理结构标准 件;第12条规定体育竞赛需要办理治安、工商、卫生、税务 职业足球俱乐部实行双重注册管理,即在本俱乐部所在 等其他审批手续的,申办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事登 行政区划内的本会会员协会和本会相关专项委员会注册。按 记是职业联赛的必要条件。而北京、上海、青岛等8省市颁 照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规定:俱乐部必须依照《公司法》在 布了“体育竞赛管理办法”[2],上述地方文件对俱乐部资格 工商管理部门正式登记为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或足球俱 主体进行了规定,而举办人包括主办人、承办人、协办人存 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有权与经营 在的多元性,容易导致主体不明确、不确定,造成体育竞赛 权分离,股东不能干预俱乐部经营活动。 市场“资格审核”主体界定不清。 从表3看出,中超俱乐部公司主要有股份制公司和有限 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制度研究 Sport Science Research 表3 中超201 0—2 01 1赛季俱乐部股份制改革一览表 Table III Reform Details of Turning the Clubs into Stock Ones in the CSL Season of 2010.201 1 资料来源:根据中超官方网站整理所得。 公司两种形式。16家俱乐部公司中,1 1家俱乐部公司是有 显得有些笼统,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其范围,研究认为同一 限公司,占俱乐部总数的68.7%,5家俱乐部采用股份公司建 级别联赛彼此回避是一种值得借鉴的发展思路。 制,占俱乐部总数的31.3%,而所有的俱乐部的股东都均是公 2.3.3中超联赛俱乐部迁移分析 司所有,与股东的关系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职业 足球俱乐部股东是国有企业性质的有5家,民营企业性质的 从国外足球的发展来看,现代足球的发展与城市是密不 可分的。英格兰一些著名的俱乐部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和人 口密集的城市。英格兰足球委员会对于职业足球俱乐部迁移 持有否决的态度 ],对俱乐部迁移的批准被认为只是基于 有10家,上市公司1家。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产权虽然得到 了进一步明晰,但中国足协与俱乐部之间的产权仍然是一种 残缺产权。中国足协对俱乐部缺少实际的控制权,却通过赛 “例外情况”做出的,并非是“特许经营体制“的开始M。当 场广告的形式获得了部分收益权,这种残缺的产权必然影响 然,由于欧洲足球联赛的传统,俱乐部迁移非常罕见,而且 职业体育的效率 5。 禁止迁移的规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一条符合欧盟竞争法的 “内在规则”。 2.3.2禁止联赛俱乐部关联现象 《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指出中国足协及会员协会不得 之间不得存在关联方关系。俱乐部及其股东、高层管理人员 随着私有资本在职业足球领域的进入以及我国职业足球整 时,一般会选择具备竞争力的城市进行迁移。由于各家俱乐部 入股俱乐部,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俱乐部任职或兼职;俱乐部 体环境的恶化,当俱乐部面临经济窘迫或者无力经营的局面 和亲属不得入股其他俱乐部,不得管理其他俱乐部事务,工 获得了当地城市政府各种支持,但是也受到政府干预俱乐部经 作人员不得在其他俱乐部任职或兼职。中国足协对联赛中足 营管理工作。比如,原武汉雅琪的俱乐部章程甚至出现“市政 球关联企业的整顿也取得了进展,实德集团与四川足协终于 达成了冠城俱乐部转让协议,最后一个实德系附属球队四川 句号。 府以扶持政策投入作为股份,占2096的条款…。”俱乐部迁 移不可回避地会受到政府干预。而由于我国足球市场化运作不 冠城宣告独立,存在4年之久的实德系问题终于画上圆满的 够成熟,足协在面对俱乐部迁移时,往往缺少规章制度方面的 依据。中超俱乐部的迁移的顺利实施,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超 借鉴国际同一赛事禁止关联俱乐部的处置原则,认为 联赛既没有欧洲足球联赛体制的传统积淀,又缺乏渗透在美国 《中国足球协会章程》2005年版第48条第4款的规定“任何 职业体育联盟企业化运作中的“联盟思维”_6。借鉴欧美职业 情况下为确保比赛的完整和公平性不受到破坏,任何自然人 体育俱乐部迁移等方面的限制规则,我国应适用合理分析规 或法人(包括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不能以任何手段和方法同 则,从俱乐部迁移对促进竞争和限制竞争两方面对规则进行权 时控制~家以上俱乐部、拥有一家以上俱乐部的股权或对一 衡比较,并依据客观、公开、透明的迁移规则做出决定。 家以上俱乐部的决策足以产生重大影响,违者将受到本会的 2.3.4中超联赛俱乐部参赛资格争议评析 严厉处罚”。关于关联俱乐部的处置问题,中国足协为了保持 中国足协基于联赛良好运作和市场开发制度管理的强 比赛的真实性和纯洁性,不仅对参加中超联赛同一赛事的俱 化,促进公平竞争,出台了《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而由于 乐部进行限制,而且对中超和中甲有关联的俱乐部也是持有 制度设计的缺陷和经验不足,足协在协调、平衡各家俱乐部 完全否认和限制的态度,即使不参加同一级别的赛事。上述 对于中超联赛资格的竞争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俱乐部的 限制所有不同级别联赛的俱乐部与反垄断法是相违背的 ], 不满,甚至于一些俱乐部提起法律上的诉讼。而在关于2004 体育科研2012年第33卷第1期 Sport Science Research 年中超联赛俱乐部参赛资格的问题上,辽足与亚泰两家俱乐 构负责调解、仲裁的规定。体育仲裁机制往往可以弥补法 部之间出现了矛盾。按中国足协的规定,中国足协要审查 院在处理竞技体育活动专业性、技术性方面知识的不足,因 各家俱乐部申请进入中超的资格,而且各俱乐部之间也要进 此,专业的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也将进一步满足体育自治性 行互查。然而,中国足协认为,中超审查属行业标准的审 发展的需要,其同样可以对涉及章程本身的合法性、决定 核,而非法律性裁定,检查评定的依据,都是“由俱乐 程序合法性的认定问题进行处理。当然,必须重视法院作 部提供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件和凭证,中国足协不具备法律 为最终救济手段的地位和作用。 调查和法律裁判的资格和能力。 2.4中超联赛俱乐部公司退出机制分析 2.3.4.1中超联赛俱乐部参赛资格的监督检查机制 2.4.1中超联赛俱乐部公司退出机制 监督检查是指政府部门对法律执行机构、执法人员、 依据《公司法》俱乐部公司必须保证3年内不进行产权 认证机构、检测监测机构、市场经营主体行为的规制行为。建 立监督检查机制,既可以提高规制效率,避免寻租行为的发 生,也可以防止过度规制和管理缺位现象的发生 ]。现阶 段,准入制度不仅要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国家机关部 门之间的相互监督;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扩大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积极发挥人大对行政审批 的监督制约作用。而且,还要加强社会的监督,发挥消费者、 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而对职业体育执行机构的 规制,被规制者对处理处罚决定有异议,提出复检复查或行 政复议申请,政府部门委托监督检查机构和执法检验机构进 行调查取证、做出监督检查或行政复议决定的过程。俱乐部 主体的规制,是检查俱乐部经营主体的环境、场馆设施是否 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按照程序对进入联赛的经营者采取验证 或执行规定的检测手续。从总体上讲,监督检查机制是对规 制执行主体的规制行为。而长春亚泰和辽足中超资格之争事 件在一定基础上对我国职业足球市场准入监督检查机制形成 了一定挑战。而中国足协基于辽宁足球提供材料职能部门的 权威性和合法性,无奈认为辽宁足球俱乐部获得中超资格。 上述事件充分反映了中超俱乐部资格的审批过程中监督检查, 机制的缺失和缺位以及监督检查执行不力的问题。 2.3.4.2中超联赛俱乐部参赛资格的申诉受理及纠纷救济机制 申诉受理,是业务主管部门或受理机构受理申诉举报因 职业体育市场俱乐部进入问题产生的纠纷,经过调查取证、 检验验证,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过程。 申诉受理机制,应制定申诉受理管理办法,确定申诉受 理范围、办理程序,并予以公开;明确或委托受理机构,承担 申诉受理的日常工作;项目协会或受理部门调查取证、经营有 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验证;项目管理协会或管理中心下属的 联赛委员会根据取证和检测报告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在英美 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体育行业协会组织在理论上均可 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 讼的受案范围。”_9 所以,对于可诉讼行政行为主体来说,关 键在于其是否具有国家行政或准行政管理职权,在于其是否 可以自己名义独立地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或准行政管理,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l 9l。而中国足协具有体育公共管理职 能,其应当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司法机关在对体育行会的内部处罚措施及施行司法审查 时,应当受到若干原则的限制,主要包括技术事项例外原则、 用尽行业内部救济原则和仲裁协议效力优先原则等[ 。《体 育法》第33条规定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 转让的规定,限制了俱乐部产权的频繁转让,俱乐部的产权结 构得到相对的稳定。中国足球虽然对俱乐部进入联赛进行了各 种标准的规定限制,退出机制也被足球协会写入章程,但是良 性的俱乐部退出机制却没有建立。 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过程中,面临着 大量的资产重组任务。反观欧美职业体育对于经营出现问题 欲退出联盟的俱乐部往往采取俱乐部托管的形式,通过契约 的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期限内,将本企业法人财产的 部分或全部,委托给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承担经营风 险的法人或自然人,以实现委托资产的保值增值。俱乐部托 管和俱乐部破产等相比,操作成本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不 仅增强了俱乐部的竞争力,还避免了俱乐部对联赛造成的巨 大冲击。一般说来,托管对于职业体育联盟来讲只是暂时的 过渡形式,必须与其他改革形式形成互补和配合,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目前,我国职业体育俱乐部公司的退出形式主要 包括公司合并、公司分立以及公司解散等方式。而俱乐部公 司的退出必须考虑俱乐部公司牵涉到的股东、公司与债权人 三方的利益,维护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 经营管理不善,或者职业足球俱乐部受到市场因素和环境因 素的不利影响时,企业集团就会意识到被投资的职业足球俱 乐部已无发展前途或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就会进入破产清算 程序…]。破产清算在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风险投资退出 方式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当然,职业体育俱乐部变更 的相关事宜应该且必须上报职业联赛委员会批准和通过方可 实施。 2.4.2俱乐部退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应急处理机制是指国家建立专门的常设行政机构通过有 效利用社会资源进行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而形成的一整套机 制的总和。突发事件是伴随我国职业体育市场准入进程出现 的,有一定的必然性。武汉足球俱乐部中途退赛事件,导 致中国足协、联赛管理者和各家俱乐部捉襟见肘。中国足 协或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对于退赛后球员如何处理,积分如何 重新计算等均未明确说明,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为了 有效规避此类事件给中超联赛带来的负面影响,必须建立我 国中超联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在执行过 程中应该坚持依法原则、效率原则、透明原则,从而使应 急处理机制达到依法设立和依法行政,做到主体、内容和 程序都合法,且使得应急处理机构和行为保持较高的效率, 除了做到处理程序透明公平外,行政人员还必须充分发挥主 观能动性,在法律规定下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及非常时期获 得的授权。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行政人员要善于运用新 方法。首先,必须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与检测,提高对突 中超联赛俱乐部准入制度研究 Sport Science Research 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其次,注意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不同政 府职能部门之间资源整合利用情况;再次,必须做到在解 决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公正、彻底地解决纠纷,并将事件 对联赛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中国足球协会.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M].2002. [2】杨波.体育竞赛市场准入制度研究[J].成郜体育学院学报, 2009(5):5-9. 3 结语 中国职业足球超级联赛市场准入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经历 [3】亚足联新规棒打韦迪新政中超或无缘201 3亚冠[EB/Ol ]. http://sports.qq.corn/a/20l00405,000764.htm 4】韩灵丽,李政辉.公司法[ ̄f].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了甲A和中超两个阶段。中超联赛规模基本保持稳定,俱 [乐部数量并没有出现大幅度增长,准入制度不断得到发展完 善。中国职业足球超级联赛市场准入制度从俱乐部竞技标准、 经济财务标准与治理结构标准等方面对俱乐部资格进行严格 审核,确保有资质的俱乐部进入联赛进行有效竞争。联赛俱 乐部按照《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规定注册为企业法人,俱 乐部产权得到进一步明晰,但是中国足协与俱乐部之间残缺 [5]孙国友,刘新东.产权不清:中国足球产业发展的瓶颈[J]. 南 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4):4—1 1. [6】裴洋.反垄断法视野下的体育产业[M].武汉大学出版社, 2OO9. 【7]戴晨.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无形资产界定研究[J].体育科学, 20O1(4):36. 产权的现实影响着职业体育市场的效率。 中超联赛准入制度对联赛中俱乐部关联现象、俱乐部迁 移以及中超俱乐部资格争议等进行了相应分析。首先,为了 保持联赛结果的唯一性和真实性,联赛禁止关联俱乐部现象。 其次,针对俱乐部迁移,应该进一步完善俱乐部迁移相关规 【8】冯忠泽.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机制研究[D].中圈农、 【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2007:1 l 4 [9】郭树理.体育纠纷的多元化救济机制探讨[M].法律出版社, 2O04: 397 476. [1 o]刘贵传,倪刚.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中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研究 [J]. 山西师大体育学院学报,2008,23(3):53—55 则;再次,针对中超联赛俱乐部参赛资格的争议,应该建立 资格争议的监督检查机制、申诉受理机制以及纠纷救济机制 等;最后,应该逐步完善俱乐部公司的退出机制和突发事件 的应急处理机制,将事件对联赛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进而 保持联赛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陈建萍) (上接第6 7页) 参考文献: [1]陈波.对我国部分优秀男子标枪运动员投掷步最后两步及最后 用力技术的运动学分析[D].苏州大学硕士论文集:200 5.3 [3]刘大庆.对我国男子标枪运动员“交叉步”和最后用力技术 的某些运动学特征的初探[J].体育科学,1 991,3 [4】郑贵海.试谈投掷标枪交叉步技术地发展趋势[J].新疆体育科 技,1 9 8 7,7 【2]李建臣.田径技术教法实用教程[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 1995.4 (责任编辑: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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