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上午10:00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0年4月16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5人,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董事长杨文江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御银股份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的自查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广东证监[2010]30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形成《信息披露检查专项活动的自查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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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业务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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