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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来源:独旅网
深圳市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深圳市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引擎,改造既有建筑也成为深圳发展的重要思路之一。为此,深圳市积极开展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加强改造效果的评价,出台了《深圳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以促进深圳既有建筑规范绿色改造。 一、评价标准

1.能改造:既有建筑对能源利用率进行改造,评价根据投入能源使用改变程度及投入能源使用量、住宅企业能源使用量、增加新能源占比等指标进行考核。

2.色建筑:既有建筑应满足于国家建筑节能标准,达到一定的绿色建筑的水平,包括建筑物外立面、玻璃窗及屋顶绿化等指标。 3.境效益:既有建筑在改造过程中应达到国家相关环境标准,通过空气污染减少、水资源节约等指标考核。

4.全质量:既有建筑改造过程中要保证改造安全,包括建筑物结构安全、不宜损坏的物项安全、空调换气频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二、评价办法

1.价目的: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的目的在于,鼓励改造的质量和效益,规范改造运行,提高改造绩效。

2.价内容: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以上述四个评价标准进行考核,会针对改造前后的能源使用率、绿色建筑水平、环境效益、安全质量等指标进行评价。

3.价办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由深圳市建设部门根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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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按规定的办法进行评价,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书》,以确认改造的质量和效果。 三、评价结果

1.合评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根据规定的作业流程和指标范围,对整个改造项目给出综合评估结果,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给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

2.分评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还会给出改造项目部分指标的检测结果,以便给出更明确、准确的评价结果。

3.加建议: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还会根据评定的结果,给出可以提高改造质量的附加建议,以提高改造项目的效益。

综上所述,《深圳市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的出台,既有建筑的规范绿色改造得到进一步促进,同时也使改造运行得到更有效规范,以最大限度提升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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