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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章程

来源:独旅网
小学教代会章程

一、总则

小学教代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小学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教代会的权益,促进教代会与学校管理层的有效沟通与合作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

1. 小学教代会由教职工代表组成,代表人数应符合小学教职工总数的比例规定。 2. 教代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

a.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工作。 b.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c. 各专门委员会由教代会成员自愿组成,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三、职责与权力

1. 教代会的职责是代表教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和监督。 2. 教代会有权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向学校管理层提供咨询与反馈。 3. 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发展规划、课程设置、教学改革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4. 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管理层的工作,包括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方面。

四、选举与任期

1. 教代会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2. 教代会成员由教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

3. 教代会成员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五、会议制度

1. 教代会全体会议应当至少每学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2. 主席团应当根据需要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定期研究和讨论教代会工作的重要事项。

3. 教代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应提前通知教代会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六、决策程序

1. 教代会的决策应当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并由主席团组织执行。 2. 决议应当经过全体会议的表决通过,以简单多数原则确定。

3. 对于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全体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才能通过。

七、监督与评估

1. 教代会有权对学校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2. 教代会应当定期评估自身的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提高工作效能。 3. 学校管理层应当积极配合教代会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并及时回应教代会的建议和意见。

八、附则

1. 小学教代会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教代会全体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2. 小学教代会章程的解释权归教代会主席团。

以上为小学教代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旨在规范教代会的组织和运作,确保教代会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并与学校管理层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具体内容和数据仅为示例,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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