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承 诺 函
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本机构承诺: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备案及信息更新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本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机构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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