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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施行

2020-11-08 来源:独旅网


《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施行

作者:暂无

来源:《江西畜牧兽医杂志》 2013年第3期

2013年4月24日江西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3年5月6日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公布施行。该《办法》是我省贯彻落实畜牧法的地方性配套规章。《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主要对我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设立、登记备案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对饲养人员、饲养生产、投入品使用、畜禽免疫、疫病控制、无害化处理等畜禽养殖各环节做了全面规定,明确了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规定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选址条件、生产条件、技术条件、环保条件和管理作出要求,规范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规模标准、备案程序和备案内容;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内容包括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规格、批号、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情况,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标识代码等,明确了养殖档案的保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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