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不接起诉书,本身属于法院送达的事情,法院送达起诉书、传票等,对方不接收的话,可由其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接收,其亲属代收,还可适用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实在找不到人了,可适用公告送达,即由法院在报纸上公告即视为送达。以上方式送达之后,被告不来开庭,法院是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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