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普通合伙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以下五点: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不允许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最高限额未规定;
2、有书面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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