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失败原因:
1、不符合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要符合提取条件才能成功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很多,包括购置、建造、翻修和大修自住房的;职工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比例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
2、材料不全或不真实。提取公积金是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的,如果材料不全或不真实,那么公积金是无法提取的,而不同情况的提取所需的材料不同,建议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3、超过提取次数。一般公积金提取是有次数限制的,大多数情况都是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4、超过规定限额。除了限制次数外,公积金提取也是有金额限制的,如果超过规定限额,也是无法提取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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