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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能得到赔偿的吗

来源:独旅网

一、哺乳期离婚能不能得到赔偿

1、离婚赔偿与女方是否在哺乳期没有关系。只要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离婚时另一方如果没有过错,就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二、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自愿离婚情况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

2、诉讼离婚情况下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的调解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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