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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

2021-07-25 来源:独旅网

深圳市房地产认购书


一、购买房地产存在一定风险,请消费者结合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慎重落定。



二、签署认购书前,买方应认真查阅并理解以下文件,卖方应提供查阅便利并解答: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或《房地产 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4、主管 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
5、卖方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6、《临时业主 公约》;
7、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文本及其补充协议;
8、一手楼购房指引。



认购书正文



卖方:

资质证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备案证书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公司或机构名称:
联系 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电话:



第一条 

买方自愿认购卖方
 项目的第

单元

 号房(以下称“本房地产”),用途为□公寓/□住宅/□别墅/□办公/□商业/□厂房/□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上面积为□预售测绘面积/□竣工测绘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
 年

日起至
  年

日止。



第二条 

本房地产总价款为□人民币/□港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港币
元。



第三条 

买方愿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三)向 银行借款方式付款。



第四条 

签订本认购书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港币  佰  拾  万  仟  佰(小写
 元)。
签 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称“买卖合同”)后,买方已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第五条 

自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应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旦签订,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
   
若买卖双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除非买卖双方书面同意本认购书时效延期,否则本认购书的效力即行终止,本房地产可另行出售。

如因 买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买方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如因卖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已付 定金。

本认购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循法律途径解决。



第六条 

本认购书自买卖双方签订时起生效。本认购书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代理机构执
份。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代理机构(签章):



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方代理人(签章):
 经纪人员(签章):






  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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