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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能依法得经济补偿金的

2020-12-22 来源:独旅网

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能依法领取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裁员;用人单位因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其他。

一、我国劳动合同中经济赔偿金的适用范围有什么

经济赔偿金的适用范围: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怎么认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认定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情形,用人单位提前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其他。

三、关于劳动关系的解除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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