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为规范住宅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住宅买卖经济服务费用负担,北京市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本市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相关《通知》规定,住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2、一般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服务,由当事人自愿选择,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其中代办房地产登记服务收费,不超过500元/宗;代办贷款服务收费,不超过300元/宗;办理房屋入住有关手续收费,不超过200元/宗;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经纪机构协商议定。
3、《通知》中也注明收费标准可以下浮,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即:二手房中介费为成交总额的2%,少数特别复杂的浮至2.2%。
一、广州二手房买卖有哪些费用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是要向国家缴纳房屋买卖契税的。住宅类房屋标准买卖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非住宅类房屋买卖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2、营业税(买方支付)
这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费附加、销售营业税和地方附加组成,征收税率为5.6%。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广州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买卖为1.5%,拍卖房产为3%。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对于购房者而言,二手房买卖印花税的税率是0.05%,也就是说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这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二、二手房买卖的陷阱在哪里
1、隐瞒房屋缺陷
卖家或者中介为了二手房能卖出一个好价钱,通常在交易过程中会对一些瑕疵、缺陷问题有所隐瞒。作为购房者来说,有些二手房的问题是很难直接发现的,很多都是入住后才慢慢发现房子的缺陷。购房者签合同时,应该仔细认真的查看好房子的详细信息,如果有一些难以发现的问题,应当在附加条款中加以约定。合同中要约定好,日后居住过程中房子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法,保留购房者的追偿权。
2、低价的假房源
这是一些中介公司惯用的技巧,有些购房者通过网站搜寻二手房的信息时发现一些图片不错、价格较低的优质房源,但当打电话给中介提出要看房时,却总是被告知房子已经出售或者是房东不在没法看房。而之后,中介却不断打电话推荐其他的房源。
3、隐瞒凶宅背景
如果房子的出售背景不好是会影响房价的,有些卖家为了尽快卖出房子,会隐瞒房子的出售背景。若房子曾发生过暴力事件或者是不久后将拆迁等问题,那么购房者买了就吃大亏了,因此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应该从多方面的了解房子的具体信息,这样才不会被卖家或者中介的谎言所骗。
4、共有产权人
二手房交易时,房子明明有多个共有产权人,但房东却未提及共有产权人,购房者直到签完合同才发现这个问题,最终产权人或其他共有产权人以合同签订人未取得其委托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
5、户口问题
购房者买房之后,有些原房东的户口未迁出,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入户,造成很多不便。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与房东约定好户口迁出时间以及违约责任。此外,房屋尾款最好在户口迁出后再支付,这样就不怕房东反悔了。
6、一房两卖
所谓一房两卖就是指卖家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为了避免遇到一房两卖的情况,购房者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首付款,这样就能避免卖家一房两卖的情况出现。
7、限制性住房
有些限制性住房可以买卖,但是不能过户,比如抵押房。此时就有些房东要求购房者先支付首付来偿还抵押款,购房者在没有进行资金监管的情况下,直接将首付款打到房东个人账户,导致首付款被挪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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