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双方一寸免;彩照各二张;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有离婚的意思,也不会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查验离婚双方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发放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填写。
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下列程序: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下列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电请领离婚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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