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律师函的签署要求

2022-04-24 来源:独旅网

律师函的主旨是律师接受客户委托,就相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并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需要律师本人签字,并具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法律责任。接收律师函需要当事人亲自签收,可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律师可通过多种方式发送律师函,若未回复或未达预期效果,律师可采取进一步行动。律师还可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发送律师函需要律师本人签字,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必须具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对此函负有法律责任,如无则为伪造,具体需要法院认可,法院不认可的属于无效的律师函。接收律师函需要当事人亲自签收,无法亲自签收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律师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发送律师函,当事人没有回复或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律师可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具有律师签章和盖章,代表法律责任,无签章的函件为伪造,需法院认可。律师可通过多种方式发送律师函,并可采取进一步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具备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参与调解仲裁、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职责。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时,应为委托人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法律活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