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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胎政策奖励措施有哪些?

2020-09-22 来源:独旅网

全面三孩政策的放开对应的需求是:奖励优惠、教育免费、生育补贴、购房补贴和帮扶保障。这些政策旨在继续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发展婴儿护理行业、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提供购房补贴,并建立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这些政策的目标是优化生育政策,保持人力资源优势,改善人口结构,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法律分析

1.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教育免费

应该大力发展0-3岁婴儿护理行业,并且幼儿园教育也理应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内,最重要的则是为子女提供一些可以免费进入私立幼儿园学习的机会。林勇的提议在一时间迅速分为两极化,一部分人表示非常支持,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这样会占据较多国家资源,会增加国家的成本。不过目前这还仅是个提议,是否会被采纳仍然未知,并且除去教育问题,现在想要养育一个孩子还需要操心各种成本,所以还需要细细斟酌。

3.生育补贴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4.购房补贴

在配套住房措施方面,梁建章认为,住房政策应该跟着人走,哪些地方有更多的人口流入,就应该给更多的指标,可以建更多的房子,抑制房价,让年轻人也买得起这样的房子。他建议提供购房补贴,“把地税部分返回给多孩家庭,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结合房地产改革的政策。”

5.帮扶保障

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全面三孩政策的放开是我国老龄化严重的具体表现,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目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的基本国情,它的有利于积极优化生育政策,保持我国人力资源优势,改善我国的人口结构等。

结语

在全面三孩政策放开的背景下,我们应该继续给予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同时,应该加大对0-3岁婴儿护理行业的发展和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并提供免费进入私立幼儿园学习的机会。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提供生育补贴,同时配套住房措施也应跟着人口流入调整,给予购房补贴。此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全面三孩政策的放开有利于优化生育政策,保持人力资源优势,改善人口结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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