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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卖淫嫖娼的举报电话是多少号啊!

2021-01-01 来源:独旅网

举报嫖娼可拨打1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卖淫、嫖娼者可处以十至十五日拘留并罚款五千元以下;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者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罚款五百元以下。

法律分析

举报嫖娼可以打110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拓展延伸

打击卖淫嫖娼行为,举报电话号码公布!

如果您发现有卖淫嫖娼行为存在,我们鼓励您积极参与打击,保护社会的安全与健康。举报电话号码是XXX-XXXX-XXXX。我们重视每一起举报,您的身份将被严格保密。请提供准确的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描述等,以便我们进行有效的调查和处理。卖淫嫖娼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我们将依法严惩相关违法行为。感谢您的举报,让我们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安宁。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结语

举报嫖娼,拨打110。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卖淫、嫖娼者将受到拘留十至十五日,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将受到拘留五日以下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者将受到拘留五日以下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您发现卖淫嫖娼行为,请积极参与举报,保护社会的安全与健康。举报电话:XXX-XXXX-XXXX。我们重视每一起举报,您的身份将严格保密。请提供准确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人物描述等,以便有效调查和处理。卖淫嫖娼行为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我们将依法严惩。感谢您的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的公正与安宁。如需进一步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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