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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给定金合适吗

2020-12-18 来源:独旅网

退房赔定金是否合适首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进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来判断,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一、合同订立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合同订立违约责任这样承担:

1、继续履行。当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这里必须是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如果没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仍然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因为他们不能强迫别人;

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的,合同双方在协议补充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不能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根据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受损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低价格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当然,如果损失不是违约造成的,非违约方不能要求赔偿损失;

4、定金责任。主要以定金作为债权担保。一方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消或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二、定金与损害赔偿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定金发生在合同成立前,而损害赔偿发生在合同履行瑕疵后;

2、两者的性质不同。定金属于一种债权担保,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而损害赔偿金属于一种事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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