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群众组织,由委员、主任和副主任组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应由人民调解员主持,当事人可聘请律师参与。调解应在专门场所进行,调解过程需有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政府和法院指导下,通过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应自愿履行经调解达成的协议。
法律分析
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如下:
1、委员三至九人;
2、主任一人;
3、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如下:
1、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对调解员提出回避要求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调换;
2、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
3、调解应当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
4、调解人员进行调解时应当做好调解笔录。
综上所述,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用调解的方法解决一般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经调解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拓展延伸
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及职责解析
调解委员会是由一定数量的成员组成的,成员通常包括法律专家、调解员、相关行业代表等。他们共同组成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纠纷调解工作。
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构成通常根据地区和具体需求而定,以确保多方利益的平衡和公正性。法律专家提供法律指导和法律解释,调解员负责主持调解过程,而相关行业代表则能够提供专业的行业知识和经验。
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在纠纷调解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的职责包括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他们应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总之,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多样,他们的职责是通过调解纠纷,促进和解和公正,为当事人提供一个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结语
调解委员会是一个由三至九名委员组成的群众组织,其主任及必要时的副主任共同负责调解工作。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要求指定1至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并允许医患双方当事人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调解过程应在专门设置的调解场所进行,并由调解人员记录调解笔录。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政府和法院的指导下,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应自觉履行调解达成的协议。调解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多样,包括法律专家、调解员和相关行业代表,他们的职责是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和保密,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五条
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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